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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節之后,christine聯合幾家企業承辦合作年會,我哥帶我一起參加。
這種聚會性質的場合就不需要打扮的那么官方且正式了,跟前幾日睿智學校的飯局千差萬別,也正合我意。
那天晚上我哥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胸前有藍色星光點點的細碎圖案。他什么首飾也沒帶,離開復雜造型的他整個人看上去清爽極了,一眼看過去,就像二十出頭的樣子。
年會一開始是一些部門工作的交接和匯報,后期就開始玩游戲,抽獎和發錢。敬酒客套一類的通通沒有,christine的脾性跟我和我哥一樣,都是那種喜歡化繁就簡的爽朗人。
整個年會到最后就只剩下一些工作上和生活上都比較熟的朋友一起。大家一起去外面館子里二輪,吃飯時大家起哄在座的情侶表白說情話,完了之后被一波一波地笑。
輪到我的時候,我抬頭看向坐在我對面的我哥。
坐在旁邊的人說幫我查百度,我跟他說百度太low了,這東西我要直接說。
在座的人起哄說我“高手”,我本想皺眉,可是看到我哥一直看著笑瞇瞇的,就又笑起來。
我移不開對他的目光,他可真好看呀,這么暗的光線也能把他的輪廓照得那么清晰立體。他就坐在我對面,一直看著我笑,那笑好純粹,沒有一點雜質。
這樣一兩秒的對視里面,我又不經意地發起愣來,因為我覺得沒有什么話比那個眼神更真,沒有什么語言能比那樣的眼神更有說服力。
我頓了一兩秒,然后慢吞吞地說:
“想要你……天天開心。”
那話一說完,鄰座的朋友笑著唏噓:
“就這?”
大家開玩笑地贊嘆了一兩秒后,就又開始圍攻其他人了。其實這真的是我心里最希望的事情,旁人不懂,我本來有些郁悶,可我哥卻看著我眼睛亮起來,那種情緒就一掃而光了。
果然,只有他會懂我。
那天之后我開始回想年少時期和我哥在一起的日子。這么想來,在一起那天,我好像沒有給我哥正兒八經地表白,也沒有寫過情書或者表白一類的卡片。兩人確認關系慌慌張張匆匆忙忙,不知怎的就突然在一起了。時至今日,我竟還從未跟我哥寫過直接表達愛意的書面證明。
那東西重要嗎?
好像也沒那么重要。
可是我突然一想到,別人都有,林遠珩怎么能沒有?
于是我便開始著手給我哥寫情書。
情書這種東西,我其實只在電視里和小說里見過實體,現實生活中我還沒有見過情書到底是什么樣的。學生時期大家喜歡誰都直來直往,大部分都埋頭苦學,有一點情愫的也立馬就表明了。印象中情書的大概內容是那種八九十年代才會寫的酸唧唧的字眼,一句話用十幾個擬人和比喻句式,然后總結為“我喜歡你”這樣信一類的東西。
我拿出一張紙,寫下第一句話:
給林遠珩的信,我喜歡你。
寫完這句話我就停了,還要寫什么?
我想了想,又加了一句:
我愛你。
沒了。
我上網搜了一下,但是打開網頁的那一瞬間我就覺得這樣很假,怎么連寫個情書還要上網搜?
這根本不是情書,是命題作文,還是中學時期最討厭寫的那種直抒胸臆的文章。
我把手機丟到身后的床上,在椅子上端端正正坐好,閉上眼睛休息了一會兒,然后開始寫:
林遠珩,我愛你。
我想你能天天開心。
上回那些人要我給你表白,我當時不知道該說什么,現在一想起來,覺得當時委屈你了,所以現在想好好地夸一夸你。
你工作的時候,不要那么拼,每天看你累得要命,我很擔心。
我哥是世界上最厲害的人,又帥又有能力,而且還很溫柔。吻技一流,技術也好。他這個人工作很忙,有時候會弄混品牌方寄過的衣服,但卻記得我所有的小癖好,還每天像監工??一樣監督我吃飯。
我是個神經病,心里想事情的速度跟不上我行動的速度,但你總是能理解我,好像我想的任何東西你都能領會到,為什么會這么聰明
寫到這里,我想起小時候,有一次睡在床上,我問林遠珩:
“就比我大一歲而已,為什么我要叫你哥?難道我什么事情都做不好嗎?”
當時他說:
“你長大了就都能做好了?!?
我說,那你呢?
他當時答非所問地說,長大了我也是你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