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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卡朋的殺人原則嗎?
我問道:“比如誰?”
卡朋眨了眨眼睛,小聲說:“比如大城市的市長。”
我吃驚地瞪大雙眼,差一點喊了出來:“什么?”
“舍邁克,弗蘭克奈蒂的下一個目標就是舍邁克。”
說完以后,他悠閑地向后靠到椅背上,一邊吸著雪茄煙,一邊笑著打量著我。很顯然我的那副驚愕的表情使他覺得很有趣。
我鎮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緒,盡量平靜地說:“你不是在開玩笑吧?”
卡朋笑了,調侃道:“是的,我當然是在講笑話。我預付給你整整一千美元,讓你從遙遠的芝加哥趕到亞特蘭大,我這么做就是為了向你講講自己的生平。”
我仔細地考慮了一會兒,若有所思地說:“我曾經到醫院里去看過奈蒂,看起來他的確對合邁克恨之入骨,我想他在一怒之下很可能這么做,可是這樣的做法”
卡朋接著說道:“太過瘋狂了?你說得對,黑勒,奈蒂這一舉動無異于自取滅亡。現在形勢對我十分不利,我與聯邦政府之間的關系已經得到了極大的改善。可是,如果我派去維護安全的人殺了芝加哥的市長,這件事實在是讓人”
我打斷了他的話“難道奈蒂想親手殺了他?”
“不,雖然他已經瘋了,可是他并不傻。”
“那么,他打算怎么辦呢?”
“我不清楚,這就是你的工作了。”
“我的?”
“我在外面有很多眼線,所以我能搜集到許多情況,不過還不是全部。我知道時間、地點,甚至還清楚誰是殺手。”
“噢?”
“舍邁克要去佛羅里達,”說到這兒,卡朋幽默地評論了一句“我多希望去那兒的是我,而不是他,這樣所有的人都不會有麻煩了。舍邁克此行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尋求上層的庇護。你知道的,他在最后的一分鐘擊敗了對手艾爾史密斯,這使得他聲名大振,不過他卻在國會的選舉中失利了,因為在白宮看來他一文不值。所以他要乘這次總統換屆之機,親赴邁阿密尋求政治上的靠山。可惜這是一次致命的旅行。舍邁克打算在那里停留一周左右,弗蘭克選擇了在芝加哥以外的地方制造血腥新聞,這表明他還沒喪失全部的理智。”
“你說你知道派去的殺手是誰。”
“我只是知道計劃中的人選,不過計劃可能會隨時更改,我們以后再說這個。黑勒,我之所以選中了你,首先是因為你是,或者說曾經是警察,你一定能處理好的,你可以人不知鬼不覺地跟蹤舍邁克,萬一被他們發現了,也沒有什么大不了的。你不是黑社會分子,只是一個誠實的、去佛羅里達度假的公民,而且在必要的時候,你還可以用槍。別擔心,你會得到那里的持槍許可證的,你可以以私家偵探的身份去那里,我在邁阿密也有內應。”
我尋根究底地問道:“艾爾,許多人和我有同樣的能力辦這件事,你為什么偏偏選中了我?”
“殺手的名字并不重要。我可以告訴你他是一個大約三十歲左右的金發碧眼的男子,你以前見過他的。”卡朋向我詭秘地一笑“現在你明白了吧?”
是的,我明白了。
因為突然之間我知道自己曾經幫過卡朋一個什么樣的忙了。雖然在我那么做的時候,根本不知道這會對他有利。
在一九三年的夏季,阿爾弗雷德杰克林格爾正獨自一人走在密執安大街通往伊利諾中心車站的地下隧道里,當時他正要去乘坐通往華盛頓公園的三十二次專列。那天他戴著一頂草帽,一邊洋洋自得地走著,一邊悠閑地吸著雪茄。就在他站在列車時刻表前查看開車時間的時候,一把點三八式的無聲手槍抵住了他的后衣領,一顆子彈無聲無息地射進了林格爾的腦袋。當他的身體頹然倒下的時候,手里的雪茄仍然冒著煙。
那名兇手也戴著一頂草帽,身穿一套灰白色的西裝,金發碧眼,身高大約在六英尺左右,體重約有一百六十磅,看上去也就是二十五、六歲。他戴著手套,左手持槍,在林格爾無聲無息倒下的那一刻,他把手槍扔在旁邊的水泥地上,迅速地鉆進了驚恐萬狀的人群中。
他一路飛奔,跑過了密執安大街,又向西轉到了魯道夫街上。當時正站在十字路口值勤的交通警察聽見有人大喊“抓住那個人”時,就猛撲上去扭住了他的胳膊。那名兇手揮拳打倒了交通警察,又轉了一個彎拐進了一條幽深的小巷,小巷的另一個出口在繁華的鬧市區,兇手就在那里不見了。
“正義的”新聞記者林格爾就這樣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槍殺了,整個芝加哥,尤其是他的報社老板麥考米克對此大為震驚。實際上,這名表面廉潔公正的記者收取了大量的黑社會賄賂,也因此知道了許多黑社會的內幕,結果就像名殉道士一樣被干掉了。在他死后,社會各界集資五萬多美元用以懸賞捉拿兇手,人們一心一意地要為這名“站在懲治罪惡斗爭最前沿的英雄”報仇雪恨。
可是時隔不久,林格爾的真實身份被揭穿了,這使得所有的芝加哥人都感到尷尬不安。林格爾在黑社會中也被稱為“杰克”這位周薪只有六十五美元的記者每年的收入竟然高達六萬多美元。許多黑社會分子在私下里稱他為“地下警察局長”因為他能在警察局和黑社會組織中往來自如。如果有人想拜見某一位黑社會的老大,只要交給杰克一筆介紹費,他就能牽線搭橋,有時他也充當皮條客這樣不光彩的角色。除了一部豪華的林肯轎車以外,他在密執安州的海灘上還有一處私人避暑別墅,在佛羅里達也有一座同樣的別墅。在芝加哥時,他在豪華的五星級酒店——史蒂文森酒店里包了一套高級套房。在空閑時間,他既玩股票,又去賭馬。他有兩個最為親密的朋友,一個是警察局長,另一個就是送給他鉆石腰帶的艾爾卡朋。
以兇手丟棄在犯罪現場的手槍為線索,查到了一個叫彼得添恩弗朗杰斯的武器商人。據他說,他在情人節那天,把包括兇器在內的幾支槍賣給了一個叫泰德紐伯利的人。
當時,紐伯利還在卡朋的手下做事,他是林格爾的好朋友之一。在事情發生之后,他一反黑社會分子相互包庇的慣常態度,站出來公開暴露了林格爾的罪行。當時正在佛羅里達州的艾爾卡朋也趁著這個機會大肆抨擊新聞界的腐敗風氣。
林格爾的一個死對頭杰克朱塔成了最大嫌疑犯。在警察一番嚴刑拷問之后,朱塔也被人殺死了。很顯然這是卡朋派人為死去的“老朋友”——林格爾報了仇。
不過林格爾的報社老板麥考米克并沒有就此罷手,開始自己著手調查此事。在多方面的幫助下,他終于查出了“真兇”萊昂布魯里斯。據傳言,卡朋曾私下里給幫助麥考米克調查的人不少錢,讓他們將目光對準萊昂,卡朋此舉的目的是為了平息自情人節殺戮以后公眾們的憤怒之情。
萊昂布魯里斯是圣路易一個工會中的激進主義分子,他當時三十一歲,有著一頭鬈曲的淺褐色頭發。在整個審判過程中,他始終緘口不語,據說他也早已經被黑社會買通了。他的兩名辯護律師都是林格爾的好朋友,其中的一名律師路易斯皮昆特還是目擊證人之一。
在開庭期間,一共有十五名目擊證人出庭作證,他們中有十四個人在隧道中看見了一名金發碧眼的殺手在槍殺林格爾之后逃之夭夭了。雖然,那十四名目擊證人中只有七個人指認出兇手就是萊昂,不過,最終萊昂布魯里斯還是被判處十四年有期徒刑。
在林格爾一案中,起到至關重要作用的就是那第十五名證人的口供,雖然他當時并沒有在隧道之中,不過他卻一口咬定萊昂就是兇手。他就是那名差點兒就抓住兇手的交通警察內森黑勒,也就是我。
卡朋若有所思地回憶著“杰克是我的一個朋友,我付給他一萬美元,希望他能保護我的一名手下,可是他后來沒有收到這筆錢,就對我惱羞成怒,中斷了與我的聯系。然后又和我的對手摩倫混在一起。后來,他還去我專門訂做服裝的一家店里拿走了四、五套高檔西裝,并指名記在我帳上。我只好采取行動了。”
我一言未發。
他說:“你當時幫了我一個忙,讓另一個家伙做了替罪羊。”
他所說的“另一個家伙”就是萊昂布魯里斯。
卡朋繼續說著:“這樣的話,你要辦的這事就容易多了。因為你不是黑社會的幫派分子,又是惟一一個能夠認出奈蒂派去刺殺舍邁克的那個‘金發碧眼’的人,你不覺得自己很走運嗎?”
我苦笑了一下,說道:“是的,我的確很走運。”
我扭住了那個“金發碧眼”的胳膊,不過他還是從我手里溜走了。這件事使我“榮升”為便衣警探,又使我被選中去“逮捕”奈蒂,現在又是這件事使我坐到了卡朋的面前,這一次,我又會再幫誰一個忙呢?
卡朋說道:“這里還有九千美元等著你,總共是一萬美金。你所要做的就是阻止奈蒂殺舍邁克。”
“怎么阻止?”
卡朋聳了聳肩,答道:“那就是你的事了。不過我建議你做得干凈利落一些。如果你能抓住那個‘金發碧眼’,就把他帶到別的地方,然后處理掉他。你最好干得漂亮一些。”
“我不再殺人。”
卡朋笑了“我說過要你殺人嗎?我說的只是阻止他,至于具體怎么去做,那就是你自己的事了。”說到這兒,他大笑了一聲“等到舍邁克平安地回到芝加哥,我就會讓奈蒂明白究竟誰才是最大的贏家。”
我謹慎地說道:“奈蒂會對我不滿的。”
“不會有人找你的麻煩,這事完了以后,絕不會再牽連到你,我會負責一切的。我要讓奈蒂知道,雖然我關在里面,他可以在外面自由地控制,可是還是我說了算,他們跳不出我的掌心。”卡朋的眼里露出了一股殺氣“我要讓奈蒂和他的手下人接受一個小小的教訓,以免他們下一次再犯同樣的錯誤。”
就在這時,在我的身后傳來了一個聲音“時間到了。”
原來是那個警衛探進頭來,他似乎對打擾了我們的談話感到有些抱歉。
卡朋向他點點頭,那名警衛馬上又縮回去了。
我站了起來,問道:“你還沒有問我愿不愿意干呢?”
卡朋慢條斯理地站了起來,自信地說:“你會干的。”
說完之后,他就轉身走了出去,把我一個人留在了接待室中。
卡朋說得不錯,我會干的,那不僅是因為我的主顧是卡朋這樣一個無法拒絕的人,也不僅因為那筆為數不小的一萬美元。
我要做一件卡朋意想不到的事。
這一次,我要抓住那個“金發碧眼”<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