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布衣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詩鼎小說網網m.gzstf.cn),接著再看更方便。
“你們干嗎?”我雙手護胸,戒備地看著他們倆。
“小明哥,這事兒就這么算了?”張靜意有所指地問道。
“什么就這么算了?”我一臉的不解。
“趙瑛昊的事啊,就這么忍了?”
“你說那事兒啊,不這么算了,還能怎么樣?”我喝了一口水,“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你看,我就說吧,這事兒讓老簡知道,肯定不同意,他就那樣人。”老羅攤了攤手。
“那怎么行啊!”張靜繞到我身后,“小明哥,趙瑛昊是壞人啊,你知道放任壞人作惡而不管就是助紂為虐不?本來你可以制止他繼續作惡的,可你不管,他就不會受到當頭棒喝,在作惡的路上就會越走越遠。本來罪惡可以在你這里終結的,可你不管,于是就會有別人遇害,這些罪孽到最后都是要算到你的頭上的。”
聽著張靜義正詞嚴的話,我忍不住失笑出聲:“照你這么說,你小明哥我的決定直接影響著很多人的命運?”
“那肯定的啊。”
“那你說說,你們倆打算怎么做?”我隨口問道。
“以彼之道,還施彼身!”張靜陰笑著說道,“他能刑事自訴,我們為什么不能?”
“嗯?”我愣了一下,“怎么個刑事自訴法?”
“嘿嘿。”老羅賤笑了一聲,“《刑法分則》第四章 、第五章里不是還有幾個罪名嗎?我看就挺適合他的。”他翻開了法典,念道:“第二百四十三條,誣告陷害罪,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怎么樣,小明哥,聯合被他坑過的那幾家,干一票?”張靜興致勃勃地說道。
“你啊你啊。”我搖著頭,笑道,“還干一票,跟個土匪似的,哪有點兒警察的樣兒啊。要我說,多搜集點兒證據,給司法局寄份材料就完了,咱們可沒有精力跟這種人耗著。”
“也是。”張靜點了點頭,“狗咬人一口,人總不能反咬回去吧?把狗打死就得了。”
我下意識地離張靜遠了點兒。女人果然是恐怖的生物,記仇就算了,大不了以后都不來往,但不把人弄死不罷休,這就有點兒要命了。
第002章 索命遺囑
繼承人的哀號是假面具遮掩的狂笑。
——緒儒斯
1
“陳先生。”我半躺在沙發里,摸了摸光禿禿的腦袋,有些為難地看著坐在對面沙發里的“一老一少”。
老人滿頭白發,目光呆滯,身子不停地輕微顫抖著。上一秒他還在跟我打著招呼,說著“簡律師你好”,下一秒卻茫然地看著我,似乎連我是誰都不知道,他應該是同時患有帕金森癥和阿爾茨海默病。
年輕的看起來也有四十多歲了,一臉的憨厚,躲在厚厚的眼鏡片后面的雙眼眼眸卻沒有一刻固定在某個位置,一直轉來轉去。
中年人看著我的神情不太友善,不過我不太在意。我說過,我的腰不太好,長時間的伏案工作讓我患上了嚴重的腰椎疾病,2013年的那場意外更是讓我重病纏身。平時只能以這種方式來接待客人,我已經跟他打過招呼了,不過看起來他并不認可。至于光禿禿的腦袋,讓我看起來有些像流氓,但是,我的頭發有更重要的用處,這個,以后我會告訴你們的。
這兩個人今天來我這里,是希望老人能夠在我們律師的見證下立一份對中年人有利的遺囑。
這是一項有利可圖的業務,沒什么投入,輕輕松松幾千塊錢就可以進賬。但這個業務我并不想接,盡管律所目前只能勉強維持日常的運營開支。
“陳先生,我這么跟您講吧。”猶豫了一下,我還是說道,“在律師見證遺囑層面,我國暫時沒有相關法律法規。律師見證書只能證明遺囑是遺囑人真實意思的表達,但對遺囑的有效性無法保證。這涉及財產調查等方方面面的事情,作為律師,我們在這方面是受到很多限制的。如果您需要一份法律效力強的遺囑,我還是建議您去公證處進行遺囑公證。”
中年人沉默地點了點頭,站起身,連句再見都沒有說就攙扶著顫巍巍的老人離開了律所。
“簡大哥,為什么不接啊?這就是個簡單的民事請求吧?”送走了兩個人,在律所已經待了快十年,卻因為老羅的一句話而依舊無怨無悔地做著行政的林菲不解地看著我。
“你看到那個老人沒有?”我微微一笑,“他明顯有點兒神志不清,這個遺囑見證做了將來就是禍事。”
快三十歲的林菲像個孩子一樣吐了吐舌頭,小聲嘟囔道:“要是羅大哥的話,才不會管這些呢,只要錢到手,殺人不犯法他都能去干。”
“你就不能學他點兒好?”我躺在沙發上,一只手在腰上胡亂地揉著,一只手拿過茶幾上一個沒有貼任何標簽的藥瓶。倒出兩片藥放進嘴里,嚼碎,接過林菲遞來的水,喝了一口,沒好氣地說道,“他那個人,殺人犯法他也能想著法避開法律去干。”
現在很多人都注意到了遺囑的重要性,或許是因為律師這個職業給大家帶來的錯覺,認為律師就是代表著法律,在律師見證下的遺囑就一定更具有法律效力。其實,這是個非常錯誤的認知,我國的法律,律師見證遺囑是一個空白區,并沒有具體的操作規范,在法律效力上,律師見證與普通人的見證沒有任何區別。
按道理,律師見證遺囑應該要盡到必要的審查義務,包括財產的范圍、權屬等,除非當事人有特殊要求,或做出特別聲明。但現實中,律師的調查權限又受到很大限制。沒有明確的法律規范,律師的調查權限又有限,如果當事人隱瞞真相,律師的風險就很大了,甚至將來有可能因為遺囑糾紛而成為被告。
我一般都建議當事人最好到公證處進行遺囑公證,公證處會對遺產的范圍、權屬、立遺囑人的精神狀況、是否是真實意思的表達等進行嚴格審查。
一旦將來有了糾紛,在所有已知形式的遺囑中,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
這種案子并不少見。2006年,北京東城法院裁定一份律師見證遺囑無效,當事人李女士起訴律所索賠二十二萬余元;2009年,北京豐臺法院裁定一份律師見證遺囑無效,當事人侯先生起訴律所索賠三十余萬元。
律師見證遺囑的地位其實比普通人的見證地位更尷尬。
2006年1月,我和老羅、張靜還接觸過一個因為遺囑糾紛而引發的刑事案件。
就在羅四海的案子結案的當天,本市還有一場鬧劇發生。
企業家李銘飯后散步,不小心摔了一跤,這一跤之后他再也沒能爬起來,在icu病房躺了一個月后,一句話都沒有留下,突然辭世。
他的追悼會上,已經一年多沒有上班的秘書沐紫抱著一個孩子突然出現在了追悼會現場。向來和沐紫交好的李銘原配夫人何藝對沐紫的出現表現出了極大的感激,拉著她的手抱怨著李銘的不辭而別,丟下他們孤兒寡母該怎么過。
然而,她沒有想到的是,在沐紫“體己”的安慰下,包藏著的卻是別有用心。
她同時帶來的還有一份遺囑。
在這份遺囑里,李銘表示,沐紫的孩子和他有血緣關系,因此遺產將全部留給沐紫和這個孩子。
驚訝、憤怒、失望、恐懼、心寒,種種的情緒在一瞬間涌上了何藝的心頭,最終卻是冷笑占據了她的臉頰。
對于沐紫的要求,她并沒有明確地表示反對,而是也拿出了一份遺囑,看著沐紫,笑道:“真巧,我這里也有一份遺囑,妹妹,你說,這遺產到底該歸誰呢?”
兩份遺囑的措辭幾乎一模一樣,除了將受益人改為何藝和她與李銘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