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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他一直等到麗茲上床后才上樓去書房,途中在他們的臥室門前停了片刻,聽到她均勻的呼吸聲,確信她已睡著了。他一點兒也不知道他要試的會不會成功,但如果成功了,它將是危險的,極其危險的。
他的書房是一間大房間,分成兩片:讀書區和工作區。讀書區排滿了書,有一張沙發,一張躺椅和一盞落地燈。工作區在另一頭,那里主要是一張丑陋的老式桌子,很破舊,但很實用。泰德二十六歲就擁有了這張桌子,麗茲有時告訴別人,他不愿扔掉它是因為他相信它是他“詞匯的源泉”她這么說時,他們倆都會微笑,好像他們真相信這是開玩笑。
在這件古董上面調著三盞罩著玻璃的燈,但泰德像現在這樣只開這幾盞燈時,刺眼、重疊的光圈投在凌亂的書桌上,看上去他似乎要玩彈子戲。在這么復雜的桌面上玩要遵循什么規則,誰也不知道。但在溫蒂事件后的那個晚上,旁觀者可以從泰德緊繃的臉上猜出游戲的賭注極大,不管規則是什么。
泰德會百分之百同意這猜測。畢竟,他化了二十四小時才鼓起勇氣這么做。
他看看桌上的打字機,上面罩著罩子,一根不銹鋼回車桿從左邊伸出來,像搭便車者豎起的大拇指。他左在它前面,手指不安的敲著桌沿,然后打開打字機左邊的抽屜。
這個抽屜又寬又深,他從中拿出他的日記本,然后把抽屜拉到最盡頭。他放貝洛爾牌鉛筆的陶瓷瓶滾了過來,鉛筆從中掉了出來。他把它拿出來,放到平常的位置,然后把鉛筆歸攏起來放進去。
他關上抽屜,看著瓷瓶。在第一次暈眩中,他曾用一支貝洛爾牌鉛筆在金狗手稿上寫了“麻雀又飛起”幾個字,然后,他就把這個瓶子扔進抽屜里。他從沒想過再使用它但是,前幾天晚上,他又擺弄過鉛筆。現在,它們就擺在十幾年來一直擺的地方,那時斯達克和他住在一起,住在他里面。很長一段時間斯達克都很安靜,幾乎感覺不到他的存在。然后念頭一閃,狡猾的喬治從他腦袋中跳出來,就像一個失控玩具盒,盒蓋一打開,跳出一個人。我在這兒,泰德!走吧,老伙計!前進!
此后大約三個月,斯達克每天十點都會跳出來,周末也一樣。他會跳出來,抓住一根貝洛爾牌鉛筆,開始寫那些瘋話——這些瘋話能夠賺到錢,這是泰德自己作品做不到的。書寫完了,斯達克會再次消失。
泰德抽出一只鉛筆,看著桿上的牙齒印,又把它扔回瓶中,叮當一聲。
“我是黑暗的另一半。”他低聲說。
但喬治斯達克是他嗎?他曾經是他嗎?在最后一部斯達克小說駛往巴比倫最后一頁的下面寫上“完”字后,他從未用過這些鉛筆,除了在暈眩狀態。
畢竟,沒有用它們的必要,它們是喬治斯達克的鉛筆,斯達克已經死了或他假定他已死了。他認為他最后會把它們扔掉的。
但現在,他似乎又用得著它們了。
他的手伸向寬口瓶,又縮了回來,好像從一個很熱的火爐縮回手一樣。
還沒到時候。
他從襯衫口袋抽出鋼筆,打開日記本,拔掉筆帽,猶豫了一下,然后寫起來。
“如果威廉哭,溫蒂也哭。但我發現他們之間的聯系比這更緊密,昨天溫蒂從樓梯上跌下來碰傷了——一個紫色蘑菇狀的瘀傷。當雙胞胎醒過來時,威廉也有一個。同樣的位置,同樣的形態。”
泰德開始自問自答,這是他日記的特點。當他這么做時,他意識到這習慣意味著某種形式的雙重性也許它只是他精神分裂的另一方面,那既是基本的,又是神秘的。
問:如果你把我孩子們腿上的瘀傷取下來,重疊在一起,它們會不會看上去完全一樣呢?
答:是,我想會的。就像指紋、聲音波紋一樣。
泰德靜坐了片刻,用筆頭敲著日記本,思考著這一問題,然后他俯身向前,開始更快地寫。
問:威廉知道他有瘀傷嗎?
答:不。我認為他不知道。
問:我知道麻雀是什么,或它們意味著什么嗎?
答:不知道。
問:但我知道有麻雀。我就知道這么多,對嗎?不管阿蘭龐波或其他人信不信,我知道有麻雀,我知道它們又飛起來了,對嗎?
答:對。
現在筆在紙上飛快地寫著,他已有好幾個月沒這么快寫字了。
問:斯達克知道有麻雀嗎?
答:不知道。他說他不知道,我相信他的話。
他停了一下,又接著寫。
斯達克知道有什么東西。但威廉也應該知道有什么東西——如果他的腿碰傷了,它應該很疼。但溫蒂跌下來時給他造成瘀傷,威廉只知道他一個地方受傷了。
問:斯達克知道他有個地方受傷了嗎?一個脆弱的地方?
答:知道。我想他知道。
問:鳥群是我的嗎?
答:是。
問:這是不是意味著,當他在克勞森和米麗艾姆的墻上寫“麻雀又飛起”時,他并不知道他在干什么,事后也記不住自己寫過這些字?
答:是的。
問:誰寫的那些字?誰用血寫的?
答:知道的人,擁有麻雀的人。
問:誰是知道的人?誰擁有麻雀?
答:我是知道的人。我是擁有者。
問:我在那兒嗎?他殺害他們時我在那兒嗎?
他又暫停了一下。是,他寫道,然后又寫:不。兩者都對。斯達克殺豪默加馬齊或克勞森時,我并未進入恍惚狀態,至少我不記得有。我認為我所知道的我所看見的在增多。
問:他見過你嗎?
答:我不知道。但是
“他應該見過。”泰德低聲說。
他寫道:他應該認識我,他應該見過我。如果他真的寫了那些小說,他認識我很久了。他的認識和所見也在增多。所有那些追蹤和錄音設備沒有讓狡猾的喬治煩惱,對嗎?當然沒有。因為狡猾的喬治知道它們在那里。你化了十年時間寫犯罪小說,不可能不知道那種東西。那是他不在乎的一個原因。但另一個原因更好,不是嗎?當他要私下和我談話時,他知道我在哪里和怎么找到我,不是嗎?
對。但斯達克想讓人偷聽時,他往泰德家里打電話,當他不想讓人聽到時,他往大衛的商店打。為什么他要讓人偷聽呢?因為他要向警察傳遞一個信息,即:他不是喬治斯達克,而且知道自己不是他已經不殺人了,他不會來追逐泰德和他的家人。還有另一個理由,他要泰德看到聲音波紋圖,他知道警察不會相信他們的證據,不管它看上去多么無可辯駁但泰德會。
問:他怎么知道我在哪兒呢?
這問題提得好,是嗎?這就像問兩個人怎么會有相同的指紋和聲音波紋,和兩個不同的嬰兒怎么會有同樣的瘀傷特別是只有一個嬰兒碰傷了她的腿。
他知道涉及雙胞胎有許多奇怪神秘的事。大約一年前,一本新聞雜志上有一篇文章談到這一問題。因為他自己有雙胞胎,所以他很認真地讀了那篇文章。
有兩個雙胞胎隔得很遠,但當其中一個折斷了左腿時,另一個感到左腿非常疼,那時他根本不知道他的同胞出事了。有兩個雙胞胎姐妹創造了一種她們自己的獨特語言,這世界上沒有任何人懂這種語言。盡管她們智商很高,但這兩個雙胞胎姑娘從未學會英語。她們要英語干什么呢?她們有對方那就是她們所需要的。文章還說,有兩個一出生就分開的雙胞胎,當他們成人后重逢時,發現他們在同一年的同一天結婚,和他們結婚的女人第一個名字相同,而且長得極為相像。更有趣的是,兩夫婦都給他們的第一個兒子起名叫羅伯特,兩個羅伯特出生在同一年的同一月。
一半和一半。
十字和十字。
滴答和滴答。
“伊克和麥克,他們想得如出一轍。”泰德低聲說。他伸手圈起他寫的最后一行:
問:他怎么知道我在哪兒呢?
在這下面他寫道:
答:因為麻雀又飛起了,因為我們是雙胞胎。
他在日記本上又翻了一頁,把筆放在一邊,心臟劇烈地跳動,皮膚因恐懼而緊縮,他顫顫巍巍的伸出右手,從瓶中抽出一根貝洛爾鉛筆,他的手火一樣燙。
到工作時間了。
泰德波蒙特俯身向前,猶豫了一下,然后在白紙頂端寫下“麻雀又飛起”幾個大字。
二
他究竟想拿鉛筆干什么?
但他知道答案。他想試著回答最后一個問題,這問題太明顯了,他甚至都不愿寫下來:他能有意識地引發恍惚狀態嗎?他能使麻雀飛起來嗎?
他讀過有關超自然接觸的報道,但從沒見過,這種方式即自動寫。試圖用這種方式和一個死去的靈魂(或活人)接觸的人,手里松松地握著一支鋼筆或鉛筆,舉在一張白紙上面,等著靈魂推動它。自動書寫經常被當作一種游戲,但它實際上很危險,容易使實施者著魔。
當泰德讀到這則報道時,既沒有相信,也沒有不相信,它離他的生活非常遙遠,就像異教偶像崇拜或鉆孔治頭痛一樣。現在他要招來麻雀,不得不嘗試一下這種方法。
他想著麻雀,試著喚來鳥的形象,那數千只鳥,在春天的天空下,站在房頂后電話線上,等著心靈感應的信號一出現就展翅高飛。
形象出現了但它平淡而不真實,像一幅精神圖畫,缺乏生氣。他開始動筆時經常這樣——一種枯燥乏味的練習。不,比這還糟。他總覺得剛動筆時很惡心,就像深吻一具尸體一樣。
但他知道,如果他不停地寫,不停地在紙上推動詞句,一些美妙而可怕的東西就會出現。單個的詞開始消失,沒有生命的人物開始爬起來,好像他晚上把他們放到某個小櫥子里去了,他們必須活動一下肌肉,才能跳他們復雜的舞蹈。他腦子里開始發生變化,他幾乎能感到那里的電波變了,擺脫了約束,變成了毫無羈絆的、洶涌的電波。
現在,泰德伏在他的日記本上,手里握著鉛筆,力圖使這種狀態重現。時間一點點過去,什么也沒發生,他開始越來越覺得自己愚蠢。
一部卡通片中一句臺詞進入他的大腦,揮之不去:“哎尼—米尼—切里—比尼,靈魂馬上要說話了!”如果麗茲出現在他面前,問他為什么半夜三更手里握著筆,面前放著一張白紙,他將怎么回答她呢?說他試著在火柴盒上畫小兔子以贏得紐黑汶藝術家學校獎學金?見鬼,他連那些火柴盒都沒一個。
他正要把鉛筆放回去,又停住了。他在椅子上轉了轉身,正好面對他桌子左邊的窗戶。
有一只鳥站在窗臺上,正用又黑又亮的眼睛看著他。
它是一只麻雀。
在他看著的時候,又有一只加入進來。
又來了一只。
“噢,天哪!”他聲音顫抖地說。他一生中從沒有這么害怕過突然,一種脫離肉體的感覺充滿了他全身,就像他跟斯達克通話時一樣,只是現在更強烈,強烈得多。
又一只麻雀落下來,它擠著其它三只麻雀。
在它們后面,他看到一排鳥站在車庫頂上,那車庫是放除草設備和麗茲汽車的,車庫屋頂陳舊的風標上站滿了麻雀,在他們重壓下風標搖搖欲墜。
“噢,天哪,”他又說了一遍,他聽到他的聲音從幾百萬里以外傳來,充滿了恐懼和驚奇“噢,天哪,它們是真的——麻雀是真的。”
在他想象中他從沒懷疑過但沒有時間考慮它,沒有心思考慮它。突然,書房不見了,他看到了伯根菲爾德的里杰威區,他在那里長大的。它空無一人地躺在那里,就像他斯達克惡夢中的房子一樣,他發現自己窺看著一個死去的世界。
但它沒有完全死去,因為每個屋頂都站滿了吱吱喳喳的麻雀。每個電視天線上都站滿了麻雀,每棵樹都擠滿了麻雀,它們排滿了每一根電話線,它們站在停著的汽車頂上,站在街角的大綠色郵筒上,站在便利商店前的自行車架上,他小時侯常去那兒為他母親買牛奶和面包。
世界充滿滿了麻雀,它們等著命令展翅高飛。
泰德波蒙特仰靠在椅子上,他的嘴角泛出一點唾沫,兩腳無目的的抽動,現在書房的所有窗戶都排滿了麻雀,它們全盯著他看。他的嘴角發出長長的漱口聲,眼睛翻起,露出閃亮的眼白。
鉛筆觸到紙上,開始寫起來。
“小妞兒”
它劃過最上面一行,又向下移了兩行,寫了一個人形符號,表明是另起一段,然后寫道:
“女人開始向門邊閃去,她幾乎是在門向里轉動之前就這么做了,但太晚了,我的手從門和門框之間兩寸的空隙中射出,緊緊抓住她的手。”
麻雀飛起。
它們同時飛起,一個是從他腦子里的伯根菲爾德,一個是從他魯德婁家的外面真實的那一個。它們飛進兩個天空:1960年白色的春季天空,和1988年黑色的夏季天空。
它們飛了,翅膀發出叭叭的響聲。
泰德坐起來但他的手仍定在鉛筆上,被拉著走。
鉛筆在自動寫字。
我成功了,他迷迷糊糊地想,用他的左手擦去嘴角和下巴上的唾沫。我成功了我希望順其自然。這是什么?
他凝視著從他拳頭下面涌出的字,心臟劇烈地跳動,好像要從他喉嚨跳出來。寫在籃線上的句子是他的筆跡——但所有的斯達克小說都是用他的手寫的。同樣的指紋,同樣的香煙牌子,同樣的聲音特點,如果它是別人的筆跡,那才怪呢,他想。
是他的筆跡,但這些字是從哪里來的呢?肯定不是來自他自己的頭腦,他的頭腦中只有恐懼和混亂。他的手已再無感覺,右手臂三寸以上才是屬于他的,手指連一點兒壓力也感覺不到,雖然他看到他的大拇指和前兩個手指緊緊抓住貝洛爾鉛筆,指尖都變白了。他好像被打了一針麻醉劑一樣。
他寫到第一頁的底部,麻木的手把紙翻過去,麻木的手掌把它撫平,又開始寫起來。
“米麗艾姆考利張開嘴要喊。我就站在門里,耐心地等了四個多小時,沒喝咖啡,沒抽煙,只要一結束我就要抽一根,但在此之前,煙味會使她警覺。我提醒自己,割斷她的喉嚨后要闔上她的眼睛。”
泰德驚恐地意識到他在讀謀殺米麗艾姆考利的報告這次它不是散亂的字詞,而是一個男人流暢的、殘酷的敘述,這個男人是一個極有感染力的作家——其感染力使得幾百萬人買他的小說。
喬治斯達克非虛構作品出場了,他厭惡地想。
他已經做到了他想做的:通過接觸進入斯達克的腦子里,就像斯達克進入泰德的腦子里一樣。但誰知道他這么做會引發什么可怕的、未知的力量呢?誰知道呢?麻雀——以及意識到麻雀是真的——很不好,但這更糟。他是不是覺得鉛筆和筆記本摸上去很熱呢?這不奇怪,這個人的腦子是他媽的火爐。
現在——天哪!看這兒!從他拳頭中流出來的!天哪!
“你在想用那玩意砸我的腦袋,對嗎,小妞兒?”我問她“我告訴你,那可不是一個高明的主意。你知道那些高明主意失敗了的人怎么了嗎?”現在眼淚從她臉頰滾落。”
怎么啦,喬治?你的高明主意失敗了?
毫不奇怪,他說這話時,那個心狠手辣的狗雜種吃了一驚。如果真是這樣,那么斯達克殺害米麗艾姆前曾說過同樣的話。
“我進入了他謀殺的大腦,那就是為什么在大衛商店談話時我用了那句話。”
這里,斯達克強迫米麗艾姆給泰德打電話,因為她嚇得忘了電話號碼,他為她撥電話,雖然她曾經非常熟悉的電話。泰德發現她的遺忘和斯達克的理解非常恐怖和可信。現在斯達克用他的剃刀去——
但他不想讀那些,不能讀那些。他抬起手臂,把他麻木的手像鉛一樣跟著提起。鉛筆一離開筆記本,感覺立即回到手上,肌肉非常僵硬,他的中指一側非常疼,鉛筆桿上留下一塊紅色的凹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