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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來了,慕既然能唱rap,為什么要跟king合唱那兩首歌,為她心疼[大笑]。”
“女rapper和男rapper不一樣的好嗎?!”
“樓上上只是開個玩笑。”
“其實,我覺得吧,慕君的rap還挺好聽的,你們確定她不是rap歌手?”
“不確定。”
“不確定+1。”
米區網友們早已看透了慕君的套路,打死不站隊,不然等著自己的就是啪啪啪打臉。
慕君不管flow還是咬字,都透出一股正宗的米區風格,不知不覺被慕君的rap吸引過去,歌修協會的幾人不禁想起當年慕君唱rap的時候,那時他們沒有對照組,沒發現慕君唱的是米區風格,現在,有king和亞倫及詹妮弗的對比,再聽不出慕君的rap出自哪里,他們干脆集體辭職算了。
奇怪。
慕君哪里學的米區風格rap?
這個念頭只在他們腦中一轉,便丟開了,她走過那么遠的路,認識那么多的人,認識自己米區rapper也是有可能的。
如果慕君不是其它風格太過耀眼,或許是個頂好的rap苗子。他們遺憾地這么想。
米式風格,絕對是米式風格,混過韓區和米區的頂級女rapper詹妮弗很快辨認出這首歌中rap的來歷,她從沒聽說慕君會唱rap,不過慕君有king這個好友,會唱并不奇怪。
會唱歸會唱,不過,這真的大丈夫嗎?隨隨便便學一手就可以媲美專業rap歌手?不管是旋律、flow還是咬字,都像喝水一樣流暢,隱隱有獨特的風格,比起常年合作后對rap分寸把握更好的自己,慕君屬于非常勁爆容易搶風頭的那種,和她合作的歌手,必須有絕對的自信,才能不被她的rap壓下,詹妮弗以前沒有見過類似的。
果然是超一線級別的歌手,連rap都透著自己的印記。
“see anybody could be good to you,”成功唱完rap的慕君心里隱隱松了口氣,回到自己的高音地盤,她一口氣直接沖上g5,“you need a bad girl to blow your mind。”
“your mind~~.”還帶了個小轉音。
“g5.”樂評人群里,光靠耳測便能測出音調的樂評人第一時間給出準確的度數。
“g5沒錯,我以為她還會再升,升到a5、b5呢。”
“那就太夸張了,這首歌到這里已經足夠,再升就變味了,它的整體基調在這里,本來就不是一首飆高音的歌。”
“像這樣高音的快歌,華區有類似的嗎?”
“《三天三夜》?最高音e5。同樣是快歌,但比這首歌低兩個調。現在還沒人唱。”
“怎么聽你們討論,感覺高音很平常的樣子?”新人按捺不住好奇心問道,“一點都不驚訝?”
“小子,你沒聽過慕君的歌吧?”
“不是從歌王歌后級開始聽嗎?我才聽到二星歌王。”
三十級已經是歌王歌后級別,三十到四十是一星,四十到五十是二星,五十級到五十九級是三星,也是最頂級的一小撮歌手。
“可憐的孩子,你說的那些都是經典,但慕君是流行,你懂嗎?”
“雖然我們不知道慕君今后會不會成為經典,不過此時此刻,她的歌就代表樂壇的方向,她唱高音,就有一堆人研究混聲,她唱低音,就有一群低音歌手無地自容,你想當一個合格的樂評人,繞不過她,所以為什么你現在不了解一下她呢?”
“wait a miell you。”
在慕君一個飛吻中,她終于完成了這首歌。
它的難度可謂是自己唱過相當高的,慕君一邊調整呼吸,還不忘保持微笑。無論低音高音抑或超高音,都屬于她的拿手好戲,可是,rap?她一個華裔的確感覺力不從心。
“謝謝,”強光中,面容有些失真的慕君笑道,“謝謝大家。”
“接下來我要唱的這首歌,是我的私人珍藏,”慕君將話筒放入立式麥克風桿,舞臺助理為她披上紅色披肩,遮住一身亮閃閃的舞衣,她安靜地站在燈光里,紅唇復古,頭一偏,便可見到她耳上的銀色大耳環,眼角一滴水晶折射出一閃、又一閃的光芒,觀眾們慢慢安靜下來,一片寂靜中,她將話筒連著麥克風桿拉至唇邊,“今天,我將它分享給你們。”
“live fast,die young,be wild,and have fun。”
放縱生活,至死不衰,桀驁不羈,縱情歡樂。
“cause you and i。we were born to die。”
因為你和我,我們都難逃一死。
第126章 born to die
“we are born to die?”陳陳咂摸這幾個單詞,一目十行地將討論得火熱的樂評人群滑到最底下,平時冷靜的耳皇居然也忍不住冒出頭來,大肆宣揚他對慕君口中話語的喜愛,“語言的奧妙總能讓人驚喜,它是應該叫向死而生呢,還是難逃一死呢?不管哪一種翻譯好像都說得清,光名字,都透著哲學的意味。”
“話別說得太早,”一向跟他不對頭的愛歌人醋溜溜地甩了一句,好像因為他沒有耳皇那么觸動就失去了評論的權力似的,“小心被打臉。”
陳陳忍不住加入進去探討起來,“歌名就有股不一樣的氣質,有誰知道它是誰的歌嗎?”
“我翻一下哈,”愛歌人頓時來了勁,消失在群里,沒過多久他便急匆匆地回來科普,“文獻缺失太嚴重,我只翻到它的原唱是——”他賣了個關子。
“是誰?”
“快說!”
“名字我也不知道啦,”愛歌人的得意洋洋都能從投影那頭透過來,“但我知道,它的原唱者被稱為‘火葬場女王’。”
火葬場女王?
這個綽號,陳陳怔了一下,過了半晌才明白他所說的“火葬場”到底是什么意思。
“綽號有點叼啊,”樂評人們紛紛竄出來評價道,“黑暗風格嗎?”
“從她的外表著裝打扮來看,復古要更多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