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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才跟他一起回國,是個人都不會,我是正常人,所以才跟他一起。
我一直以正常人為自傲,可正常人總會給神經病算計,完全有一種怨上天不長眼的心態,這叫老天的眼睛給眼屎糊掉了。
“沒喝多少——”我說著,一邊說,還一邊跟個傻子似的“嗤嗤”笑,“叔叔,我跟你說一件挺搞笑的事哦,我最近一直在癢,還以為自己得了婦科病,都去醫院檢查了,——可你知道醫生說什么,他說的可搞笑了,可搞笑了,說我沒病,——對哦,他說我沒病呢,你說說為什么呀,叔叔——叔叔,是不是醫生不行呀,你給、你給介紹個醫、醫生行不行?”
大舌頭的,我一學就會,裝醉嘛,也得有底氣的,也得裝得像。
“人在哪里?”
沉默了一會兒,他才問得我。
“啊,你說、你說什么呢,我沒聽見,我沒聽見呢——”我歪在床里,一手就隨便地揮揮,一手拿著手機,“我沒聽見呢,叔叔,你大聲一點兒呀——”
“秦白白!”
這回是相當克制的聲音。
驚得我立即坐好了,完全是出自于一種慣性,類似于命令的話,總是讓我不由自主地聽從他的話——
下一秒,我又厭惡自己的不由自主,人又歪著身子躺回去,“耶,叔叔,你叫我呀,是叫我嗎?”我還裝作聽不清,心里有點樂,“叔叔,你在叫我呀?”
“秦白白,你厲害了?還知道裝醉了?”
他還猜得出我在裝醉,讓我的心猛地一驚,想起他的厲害來,更是心驚肉跳。
“醉呀?我沒醉呀,我真沒醉呀,叔,我真沒醉——”必須說自己沒醉的,我心里那個是惶惶然,生怕真叫他發現我沒醉在裝醉,實在是他太叫我害怕了,要不然,我早就找他了,用得著這么遲疑的嘛。
“人在哪里?嗯,你不說也行——”
就這么簡單的話,聽上去氣定神閑的。
我哪里還敢再瞞他,趕緊把地址說了——
想想三更半夜的他也不會來,就把手機往床頭柜那里一放,拉起薄薄的毯子,準備睡覺,可能是第一天睡,這床有點不太習慣,到不是認床,就是有點陌生。
我這個人容易入睡,很少失眠,不是說不會失眠,是很少,晚上再喝了點酒,睡得就特別沉,等聽到門鈴聲的時候也不曉得是響了多久,我以為是羅箏回來了,還想跟她說記得帶鑰匙,可當我一開門,就看到門外站著的周作,我真是驚呆了——
又下意識地去看看墻上掛著的鐘,都三點半了!
他到是一身三件式西裝,面色冷峻,眼神陰暗,沒等我從門邊退開,他就已經大赤赤地擠開我進房,并隨手將門帶上,那氣勢,仿佛入無人之境,我雖說是在等著他,可真沒想過他深更半夜的就過來,把我著實嚇得不輕——
通電話是一回事,這真打了個照面,我確實心里犯嘀咕,看著他走進來,又打量這個房子,還背對著我,瞧他那個背影,挺拔如松,雙手負在身后,我跟著他的腳步走,——聲音都不敢露出來,原來還有點困意,他一來,我困意都沒有了。
“過來不跟我說?”
他直接走入房間,甩下一句話。
我兩手都垂在身側,不敢走得太近,又沒敢離得太遠,他一句話,差點沒反應過來,我這個人就是反應慢,愣了有那么五六秒的時間才把他的話消化干凈,“我怕麻煩叔叔嘛,”這年頭得嘴甜,我得小心應付,省得他記心里。
我不說還好,我一說,他說回頭盯著我看——那眼神可真犀利,像是真要把我個內心都看穿了一樣,叫我連呼吸都是悄悄地屏住,在腦袋里想著怎么糾結我那些熟悉的字眼,好把這些字眼再組織一下才說出口,可是當著他的眼睛,我怎么也說不出口,跟啞巴了一樣。
“麻煩你,你還三更半夜打電話?”他說到這里還停頓了一下,眼睛幽深難測,“現在對我說怕麻煩我?”
我后退了一步,感覺像是做了婊/子又立貞/潔牌坊那類的,也不是感覺像是,是壓根兒就是,我也不給自己找理由,索性豁出去一回,反正都到這地步了,再說什么都是給自己洗白,自私的人,又性格不太好,沒必要替自己洗白,手小心翼翼地去扯他的袖子,“叔叔,你幫幫我——”
“我幫你什么?”他把我的扯開,還拿手撣了下衣袖,仿佛我的手能臟了灰似的,“有事就來找我,沒事也沒見你打個電話給我?”
這話怎么聽都覺得有點不對呀——
我傻傻地看著他,覺得他看上去怎么就這么奇怪的,嗯,就是奇怪.
作者有話要說:今天信誓旦旦的要碼6000,恐怕沒有了,5000是有的,看看明天能碼多少字,淚奔,我這個效率越來越低了,難道是沒有寫np 的緣故?
☆、第026章
“你記住了,是你來找我的。”
他朝我丟下一句話,就走了。
留下我一個人苦苦思索,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想了一會,又覺得太復雜太糾結,還不如不想。
我到是沒跟羅箏說起這個事,覺得我深更半夜打電話給周作,到底是不太好的事——再說這里是羅箏的私人地盤,我也不好讓個男人上門,盡管啥事也沒有。
我第二天睡得挺晚,不用再上班,就不用到點再起來,好像沒工作也不是那么難受的事,難得閑下來,雖說我工作也不忙,忙起來也有幾個時間段的,畢竟是空的時間多,但是不自由是真的,不能隨自己的意,可話說起來,誰工作了,真能自由的,又不是自己家開的公司。
我純粹就是站著說話不腰疼,不用為錢奔三餐,所以造就我對工作不怎么上心的態度,這點我極為認同,要是我缺錢,肯定覺得沒了工作是天都要塌下來的事。
起來的時候,羅箏已經在家,跟在夜店里見到的不一樣,她現在就是普通的家居服,看上去跟鄰家女孩似的,臉上的妝早就洗得干干凈凈,那個一身黑的顯得有點冷艷的女人,早就不知去向,她居然還在做飯——
我有些看傻了,雖說認識好多年,她會做這個,真是在我意料之外,與我的情況不一樣,至少她爸對她是好的,什么東西都是緊著她的,我壓根兒沒想過她會煮飯,而且是有模有樣的那種,煮了四菜一湯。
“傻站著干嘛,還不出來吃飯?”
她見我傻站在門口,就把空碗遞給我,讓我去盛飯。
我盛了兩碗飯,還拿了兩個湯勺,筷子首先去夾那盤清清爽爽的“銼”,學名叫“藤壺”,這東西吃的就是新鮮,上面是一層蛋,把蒸熟的蛋用筷子剔開,就能見到“銼”,老老實實地個個都在碗里,夾起一顆來往嘴里一送,嘴里一吸就把新鮮的肉給吸了出來,混合著蛋香,唇齒間最最好吃不過——
“多少一斤來的?”我邊吃邊問。
羅箏端起碗吃飯,先喝一口山藥排骨湯,才慢條斯理地回答我,“30還是35來的我忘記了,你還記得不,我那會離家出走,你不是跟著我的嘛,我們去的那個地方,剛好有這個東西,還學人家弄這個呢,你都敲不好,還敲到自己的手……”
確實有記得,還挺深刻的,都是離家出走,后果那是不一樣的,羅箏被找到后羅爸心疼死了,又舍不得打羅箏一下,還抱著羅箏哭,說他對不起羅箏;我呢,哦,誰也沒有來找我,我就是跟著羅箏回去的,誰都不知道我離家出走了,這個事呢,確實讓我比較失落,原來沒覺得有什么,一直覺得親爸秦百年對秦嬌嬌她,我是親女兒,應該對我會更好,后來我發現,不是占著個“親”就行的,這“親”的還不如“不親”的,我玩不起離家出走的后果,我離家了,他們不會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