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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是普遍欲求!
哲人:雖說如此,但不管我們怎么努力,都既會有討厭我的人也會有討厭你的人,這也是事實。當你被別人討厭的時候或者感覺可能被人討厭的時候有什么感覺呢?
青年:那當然是很痛苦啊,會非常自責并耿耿于懷地冥思苦想:為什么會招人討厭、自己的言行哪里不對、以后該如何改進待人接物的方式等。
哲人:不想被別人討厭,這對人而言是非常自然的欲望和沖動。近代哲學巨人康德把這種欲望稱作“傾向性”。
青年:傾向性?
哲人:是的,也就是本能性的欲望、沖動性的欲望。那么,按照這種“傾向性”,也就是按照欲望或沖動去生活、像自斜坡上滾下來的石頭一樣生活,這是不是“自由”呢?絕對不是!這種生活方式只是欲望和沖動的奴隸。真正的自由是一種把滾落下來的自己從下面向上推的態度。
青年:從下面向上推?
哲人:石塊無力。一旦開始從斜坡上滾落,就一直會按照重力或慣性等自然法則不停滾動。但是,我們并不是石塊,是能夠抵抗傾向性的存在,可以讓滾落的自己停下來并重新爬上斜坡。也許認可欲求是自然性的欲望。那么,難道為了獲得別人的認可就要一直從斜坡上滾落下去嗎?難道要像滾落的石頭一樣不斷磨損自己,直至失去形狀變成渾圓嗎?這樣產生的球體能叫“真正的自我”嗎?根本不可能!
青年:您是說對抗本能和沖動便是自由?
哲人:就像我前面反復提到的那樣,阿德勒心理學認為“一切煩惱皆源于人際關系”。也就是說,我們都在追求從人際關系中解放出來的自由。但是,一個人在宇宙中生存之類的事情根本不可能。想到這里自然就能明白何謂自由了吧。
青年:是什么?
哲人:也就是說“自由就是被別人討厭”。
青年:什、什么?!
哲人:是你被某人討厭。這是你行使自由以及活得自由的證據,也是你按照自我方針生活的表現。
青年:哎、哎呀,但是
哲人:的確,招人討厭是件痛苦的事情。如果可能的話,我們都想毫不討人嫌地活著,想要盡力滿足自己的認可欲求。但是,八面玲瓏地討好所有人的生活方式是一種極其不自由的生活方式,同時也是不可能實現的事情。
如果想要行使自由,那就需要付出代價。而在人際關系中,自由的代價就是被別人討厭。
青年:不對!絕對不對!這不是自由!這是一種教唆人為惡的惡魔思想!
哲人:你一定認為自由就是“從組織中解放出來”吧。認為自由就是從家庭、學校、公司或者國家等團體中跳出來。但是,即使跳出組織也無法得到真正的自由。毫不在意別人的評價、不害怕被別人討厭、不追求被他人認可,如果不付出以上這些代價,那就無法貫徹自己的生活方式,也就是不能獲得自由。
青年:……先生是對我說“要去惹人厭”嗎?
哲人:我是說不要害怕被人討厭。
青年:但是,那……
哲人:并不是說要去故意惹人討厭或者是去作惡。這一點請不要誤解。
青年:不不,那我換個問題吧。人到底能不能承受自由之重呢?人有那么強大嗎?能夠自以為是地將錯就錯,即使被父母討厭也無所謂嗎?
哲人:既不是自以為是,也不是將錯就錯,只是分離課題。即使有人不喜歡你,那也并不是你的課題。并且,“應該喜歡我”或者“我己經這么努力了還不喜歡我也太奇怪了”之類的想法也是一種干涉對方課題的回報式的思維。不畏懼被人討厭而是勇往直前,不隨波逐流而是激流勇進,這才是對人而言的自由。如果在我面前有“被所有人喜歡的人生”和“有人討厭自己的人生”這兩個選擇讓我選的話,我一定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后者。比起別人如何看自己,我更關心自己過得如何。也就是想要自由地生活。
青年:……先生現在自由嗎?
哲人:是的。我很自由。
青年:雖然不想被人討厭,但即使被人討厭也沒有關系?
哲人:是啊。“不想被人討厭”也許是我的課題,但“是否討厭我”卻是別人的課題。即使有人不喜歡我,我也不能去干涉。如果用剛才介紹過的那個諺語說的話,那就是只做“把馬帶到水邊”的努力,是否喝水是那個人的課題。
青年:那么結論呢?
哲人:獲得幸福的勇氣也包括“被討厭的勇氣”。一旦擁有了這種勇氣,你的人際關系也會一下子變得輕松起來。
人際關系“王牌”,握在你自己手里
青年:但是,我真沒想到來到哲學家的房間會聽到“被人討厭”之類的話題。
哲人:我也知道這個話題不太容易理解,理解消化它需要一定的時間。今天如果繼續談論下去恐怕你也無法接受。那么,關于課題分離,最后我再說一件我自己的事情,以此作為今天的結束吧。
青年:好的。
哲人:這也是我和父母之間關系的事情。我自幼就與父親關系不好,幾乎從未進行過真正的對話。我20多歲的時候母親去世了,之后我與父親的關系就更加惡化。對,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我邂逅阿德勒心理學并理解了阿德勒思想。
青年:您和父親的關系為什么不好呢?
哲人:我記憶中有被父親毆打的印象。具體為什么不記得了,只記得我被打得逃到桌子底下又被父親拽出來狠狠地打,并且不是一次而是很多次。
青年:那種恐懼成了一種精神創傷……
哲人:在邂逅阿德勒心理學之前我也是這么理解的。因為父親是一個沉默寡言、不好接近的人。但是,認為“因為那時候被打所以關系不和”是弗洛伊德式的原因論的想法。如果站在阿德勒目的論的立場上,因果律的解釋就會完全倒過來。也就是說,我“為了不想與父親搞好關系,所以才搬出被打的記憶”。
青年:也就是說先生您是先有不想與父親和好這一“目的”?
哲人:是的。對我來說,不修復與父親之間的關系更合適,因為如果自己的人生不順利就可以歸咎于父親。這其中有對我來說的“善”,也許還有對封建的父親的“報復”。
青年:我正好想問這一點!假如因果律發生了逆轉,用先生的情況來講就是可以自我剖析為“不是因為被打所以才與父親不和,而是因為不想與父親和好所以才搬出被打的記憶”。那具體會有什么變化呢?孩童時代被打的事實不會改變吧?
哲人:這一點可以從“人際關系之卡”這個觀點來進行考慮。只要是按照原因論認為“因為被打所以才與父親不和”,那么現在的我就只能束手無策了。但是,如果認為“因為不想與父親和好所以才搬出被打的記憶”,那“關系修復之卡”就會握在自己手中。因為只要我改變“目的”,事情就能解決。
青年:真的能解決嗎?
哲人:當然。
青年:真能發自內心地那樣認為嗎?雖然作為道理能夠明白,但感覺上還是無法接受。
哲人:還是課題分離。的確,父親和我的關系很復雜。實際上,父親是個非常固執的人,他的心不會輕易發生變化;不止如此,很可能就連對我動過手的事情都忘記了。
但是,當我下定修復關系之“決心”的時候,父親擁有什么樣的生活方式、怎么看我、對我主動靠近他這件事持什么態度等,這些與我都毫無關系了。即使對方根本不想修復關系也無所謂。問題是我有沒有下定決心,“人際關系之卡”總是掌握在自己手中。
青年:人際關系之卡總是掌握在自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