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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完全孤立。即使當時與海外有接觸,也沒有書可供參考。舊俄的小說還沒寫出來。中國長篇小說這樣“起了個大早,趕了個晚集”,是剛巧發展到頂巔的時候一受挫,就給攔了回去。潮流趨勢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罵世小說還是繼承《紅樓夢》之前的《儒林外史》。
《紅樓夢》未完成還不要緊,壞在狗尾續貂成了附骨之疽——請原諒我這混雜的比喻。
《紅樓夢》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戶曉,與圣經在西方一樣普及,因此影響了小說的主流與閱讀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列傳》有三分神似,就兩次都見棄于讀者,包括本世紀三十年間的亞東版。一方面讀者已經在變,但都是受外來的影響,對于舊小說已經有了成見,而舊小說也多數就是這樣。
在國外,對人說“中國古典小說跟中國畫——應當說‘詩、畫’,但是能懂中國詩的人太少——與瓷器一樣好”,這話實在說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寫小說的,更有“老王賣瓜,自賣自夸”之嫌。我在美國中西部一個大學城里待過些時,知道《紅樓夢》的學生倒不少,都以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舊家庭里表兄妹的戀愛悲劇。男生就只關心寶玉這樣女性化,是否同性戀者。他們雖然程度不齊,也不是沒有鑒別力。有個女生長得不錯,個子不高,深褐色的頭發做得很高,像個富農或者商家的濃妝少婦,告訴我說她看了《秧歌》,照例贊了兩句,然后遲疑了一下。有點困惑地說:“怎么這些人都跟我們一樣?”我聽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確跟美國人或任何人都沒什么不同,不過是王龍阿蘭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學家。我覺得被她一語道破了我用英文寫作的癥結,很有知己之感。
程本《紅樓夢》一出,就有許多人說是拙劣的續書,但是到本世紀胡適等才開始找證據,洗出《紅樓夢》的本來面目。五六十年了,近來雜志上介紹一本《紅樓夢研究集》:“本書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據的研究方式,”拙作《紅樓夢未完》赫然在內,看了叫聲慚愧。也可見一般都厭聞考據。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舊視程本為原著,我在報紙副刊上也看到這一類的論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學生或研究生的課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態度。——也許也是因為研究一個未完的著作,教學上有困難。——有一篇罵襲人誘惑寶玉,顯然還是看了程本篡改的第六回,原文寶玉“強襲人同領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強”為“與”,程乙本又改“與”為“強拉”,另加襲人“扭捏了半日”等兩句。我們自己這樣,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譯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譯本也還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冊,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貍尾巴還沒露出來。彌羅島出土的斷臂維納斯裝了義肢,在國際藝壇上還有地位?
我本來一直想著,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聽見專研究中國小說的漢學家派屈克。韓南(hanan)
說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兩個不相干的人寫的。我非常震動。
回想起來,也立刻記起當時看書的時候有那么一塊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實那就是驢頭不對馬嘴的地方使人迷惑。游東京,送歌僮,送十五歲的歌女楚云,結果都沒有戲,使人毫無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這書怎么了?”
正納悶,另一回開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鉆出了隧道。
我看見我捧著厚厚一大冊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間里。
“喂,是假的。”我伸手去碰碰那十來歲的人的肩膀。
這兩部書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紅樓夢》。《紅樓夢》遺稿有“五六稿”被借閱者遺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時間機器飛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來搶回來。現在心平了些,因為多少滿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
收在這集子里的,除了“三詳”通篇改寫過,此外一路寫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沒去改正前文,因為視作長途探險,讀者有興致的話可以從頭起同走一遭。我不過是用最基本的邏輯,但是一層套一層,有時候也會把人繞糊涂了。
我自己是頭昏為度,可以一擱一兩年之久。像迷宮,像拼圖游戲,又像推理偵探小說。
早本各各不同的結局又有“羅生門”的情趣。偶遇拂逆,事無大小,只要“詳”一會紅樓夢就好了。
我這人乏善足述,著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歡什么,確實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興趣范圍不廣。在已經“去日苦多”的時候,十年的工夫就這樣摜了下去,不能不說是豪舉。正是:贏得紅樓夢魘名。
(一九七六年)
《張看》自序珍珠港事變兩年前,我同炎櫻剛進港大,有一天她說她父親有個老朋友請她看電影,叫我一塊去。我先說不去,她再三說,“沒什么,不過是我父親從前的一個老朋友,生意上也有來往的。打電話來說聽見摩希甸的女兒來了,一定要見見。”單獨請看電影,似乎無論中外都覺得不合適。也許舊式印度人根本不和女性來往,所以沒有這些講究。也許還把她當小孩看待。是否因此要我陪著去,我也沒問。
是中環一家電影院,香港這一個類型的古舊建筑物有點像影片中的早期澳洲式,有一種陰暗污穢大而無當的感覺,相形之下街道相當狹窄擁擠。大廣告牌上畫的仿佛是流血的大場面,烏七八糟,反正不是想看的片子,也目不暇給。門口已經有人迎了上來,高大的五十多歲的人,但是瘦得只剩下個框子。穿著一套泛黃的白西裝,一二十年前流行,那時候已經絕跡了的。整個像毛姆小說里流落遠東或南太平洋的西方人,膚色與白頭發全都是泛黃的臟白色,只有一雙纏滿了血絲的麻黃大眼睛像印度人。
炎櫻替我介紹,說:“希望你不介意她陪我來。”不料他忽然露出非常窘的神氣,從口袋里掏出兩張戲票向她手里一塞,只咕噥了一聲“你們進去”,匆匆地就往外走。
“不不,我們去補張票,你不要走,”炎櫻連忙說。“潘那磯先生!不要走!”
我還不懂是怎么回事。他只擺了擺手,臨走又想起了什么,把手里一只紙包又往她手里一塞。
她都有點不好意思,微笑低聲解釋:“他帶的錢只夠買兩張票。”打開紙包,見是兩塊浸透加糖雞蛋的煎面包,用花花綠綠半透明的面包包裝紙包著,外面的黃紙袋還沁出油漬來。
我們只好進去。是樓上的票,最便宜的最后幾排。老式電影院,樓上既大又坡斜得厲害,真還沒看見過這樣險陡的角度。在昏黃的燈光中,跟著領票員爬山越嶺上去,狹窄的梯級走道,釘著麻袋式棕草地毯。往下一看,密密麻麻的樓座扇形展開,“地陷東南”似的傾塌下去。下緣一線欄桿攔住,懸空吊在更低的遠景上,使人頭暈。坐了下來都怕跌下去,要抓住座位扶手。開映后,銀幕奇小,看不清楚,聽都聽不大見。在黑暗中她遞了塊煎面包給我,拿在手里怕衣裳上沾上油,就吃起來,味道不錯,但是吃著很不是味。吃完了,又忍耐著看了會電影,都說:“走吧,不看了。”
她告訴我那是個帕西人(parsee)——祖籍波斯的印度拜火教徒——從前生意做得很大。她小時候住在香港,有個麥唐納太太,本來是廣東人家養女,先跟了個印度人,第三次與人同居是個蘇格蘭人麥唐納,所以自稱麥唐納太太,有許多孩子。跟這帕西人也認識,常跟他鬧著要給他做媒,又硬要把大女兒嫁給他。他也是喜歡宓妮,那時候宓妮十五歲,在學校讀書,不肯答應。她母親騎在她身上打,硬逼著嫁了過去,二十二歲就離婚,有一個兒子,不給他,也不讓見面。他就喜歡這兒子,從此做生意倒霉,越來越蝕本。宓妮在洋行做事,兒子有十九歲了,跟她像姊妹兄弟一樣。
有一天宓妮請炎櫻吃飯,她又叫我一塊去。在一個廣東茶樓午餐,第一次吃到菊花茶,擱糖。宓妮看上去二三十歲,穿著洋服,中等身材,體態輕盈,有點深目高鼻,薄嘴唇,非常像我母親。一頓飯吃完了,還是覺得像。炎櫻見過我母親,我后來問她是不是像,她也說“是同一個典型”,大概沒有我覺得像。
我母親也是被迫結婚的,也是一有了可能就離了婚。我從小一直聽見人說她像外國人,頭發也不大黑,膚色不白,像拉丁民族。她們家是明朝從廣東搬到湖南的,但是一直守舊,看來連娶妾也不會娶混血兒。我弟弟像她,除了白。中國人那樣的也有,似乎華南之外還有華東沿海一直北上,還有西北西南。這本集子里《談看書》,大談人種學,尤其是史前白種人在遠東的蹤跡,也就是納罕多年的結果。
港戰后我同炎櫻都回到上海,在她家里見到麥唐納太太,也早已搬到上海來了,仿佛聽說囤貨做點生意。她生得高頭大馬,長方臉薄施脂粉,穿著件小花布連衫裙,腰身粗了也仍舊堅實,倒像有一種爽利的英國女人,唯一的東方風味是漆黑的頭發光溜溜梳個小扁髻,真看不出是六十多歲的人。有時候有點什么事托炎櫻的父親,嗓音微啞,有說有笑的,眼睛一瞇,還帶點調情的意味。
炎櫻說宓妮再婚,嫁了她兒子的一個朋友湯尼,年紀比她小,三個人在一起非常快樂。
我看見他們三個人在一個公眾游泳池的小照片,兩個青年都比較像中國人。我沒問,但是湯尼總也是他們這第三世界的人——在中國的歐美人與中國人之外的一切雜七咕咚的人,白俄又在外。
麥唐納太太母女與那帕西人的故事在我腦子里也潛伏浸潤了好幾年,怎么寫得那么糟,寫了半天還沒寫到最初給我印象很深的電影院的一小場戲,已經寫不下去,只好自動腰斬。
同一時期又有一篇《創世紀》寫我的祖姨母,只記得比《連環套》更壞。她的孫女與耀救戀愛,大概沒有發展下去,預備怎樣,當時都還不知道,一點影子都沒有,在我這專門愛寫詳細大綱的人,也是破天荒。自己也知道不行,也腰斬了。戰后出《傳奇增訂本》,沒收這兩篇。從大陸出來,也沒帶出來,再也沒想到三十年后陰魂不散,會又使我不得不在這里作交代。
去年唐文標教授在加州一個大學圖書館里發現四十年間上海的一些舊雜志,上面刊有我這兩篇未完的小說與一篇短文,影印了下來,來信征求我的同意重新發表。內中那篇短文《姑姑語錄》是我忘了收入散文集《流言》。那兩篇小說三十年不見,也都不記得了,只知道壞。非常頭痛,躊躇了幾星期后,與唐教授通了幾次信,聽口氣絕對不可能先寄這些影印的材料給我過目一下。明知這等于古墓里掘出的東西,一經出土,遲早會面世,我最關心的是那兩個半截小說被當作完整的近著發表,不如表示同意,還可以有機會解釋一下。因此我同意唐教授將這些材料寄出去,刊物由他決定。一方面我寫了一段簡短的前言,說明這兩篇小說未完的原因,《幼獅文藝》登在《連環套》前面。《文季》刊出《創世紀》后也沒有寄一本給我,最近才看到,前面也有刪節了的這篇前言。
《幼獅文藝》寄《連環套》清樣來讓我自己校一次,三十年不見,盡管自以為壞,也沒想到這樣惡劣,通篇胡扯,不禁駭笑。一路看下去,不由得一直齜牙咧嘴做鬼臉,皺著眉咬著牙笑,從齒縫里迸出一聲拖長的“eeeeee!”(用“噫”會被誤認為嘆息,“咦”
又像驚訝,都不對)連牙齒都寒颼颼起來,這才嘗到“齒冷”的滋味。看到霓喜去支店探望店伙情人一節,以為行文至此,總有個什么目的,看完了詫異地對自己說:“就這樣算了?”要想探測寫這一段的時候的腦筋竟格格不入進不去,一片空白,感到一絲恐怖。當時也是因為編輯拉稿,前一個時期又多產。各人情形不同,不敢說是多產的教訓,不過對于我是個教訓。這些年來沒寫出更多的《連環套》,始終自視為消極的成績。
這兩篇東西重新出現后,本來絕對不想收入集子,聽見說盜印在即,不得已還是自己出書,至少可以寫篇序說明這兩篇小說未完,是怎么回事。搶救下兩件破爛,也實在啼笑皆非。
(一九七六年)
《惘然記》序北宋有一幅《校書圖》,畫一個學者一手持紙卷,一手拿著個小物件——看不清楚是簪子還是文具——在搔頭發,仿佛躊躇不決。下首有個僮兒托盤送茶來。背景是包公案施公案插圖中例有的,坐堂的官員背后的兩折大屏風,上有朝服下緣的海濤圖案。看上去他環境優裕。他校的書也許我們也不怎么想看。但是有點出人意表地,他赤著腳,地下兩只鞋一正一反,顯然是兩腳互相搓抹著褪下來的,立刻使我想起南臺灣兩個老人脫了鞋坐在矮石墻上拉弦琴的照片,不禁悠然微笑。作為圖畫,這張畫沒有什么特色,脫鞋這小動作的意趣是文藝性的,極簡單扼要地顯示文藝的功用之一:讓我們能接近否則無法接近的人。
在文字的溝通上,小說是兩點之間最短的距離。就連最親切的身邊散文,是對熟朋友的態度,也總還要保持一點距離。只有小說可以不尊重隱私權。但是并不是窺視別人,而是暫時或多或少地認同,像演員沉浸在一個角色里,也成為自身的一次經驗。
寫反面人物,是否不應當進入內心,只能站在外面罵,或加以丑化?時至今日,現代世界名著大家都相當熟悉,對我們自己的傳統小說的精深也有新的認識,正在要求成熟的作品,要求深度的時候,提出這樣的問題該是多余的。但是似乎還是有在此一提的必要。
對敵人也需要知己知彼,不過知彼是否不能知道得太多?
因為了解是原恕的初步?如果了解導向原宥,了解這種人也更可能導向鄙夷。缺乏了解,才會把罪惡神化,成為與上帝抗衡的魔鬼,神秘偉大的“黑暗世界的王子”。至今在西方“撒旦教派”“黑彌撒”還有它的魅力。
這小說集里《五四遺事》這篇是用英文寫的,一九五六年發表,中譯文次年刊出。其實三篇近作也都是一九五○年間寫的,不過此后屢經徹底改寫,《相見歡》與《色。戒》發表后又還添改多處。《浮花浪蕊》最后一次大改,才參用社會小說做法,題材比近代短篇小說散漫,是一個實驗。
這三個小故事都曾經使我震動,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寫這么些年,甚至于想起來只想到最初獲得材料的驚喜,與改寫的歷程,一點都不覺得這其間三十年的時間過去了。愛就是不問值得不值得。這也就是“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了。因此結集時題名《惘然記》。
此外還有兩篇一九四○年間的舊作。聯合報副刊主編痖弦先生有朋友在香港的圖書館里舊雜志上看到,影印了兩篇,寄來問我是否可以再刊載。一篇散文《華麗緣》我倒是一直留著稿子在手邊,因為部分寫入《秧歌》,迄未發表。另一篇小說《多少恨》,是以前從大陸出來的時候不便攜帶文字,有些就沒帶出來。但是這些年來,這幾篇東西的存在并不是沒人知道,如美國學者耿德華(edwardgunn)就早已在圖書館里看見,影印了送給別的嗜痂者。最近有人也同樣從圖書館里的舊期刊上影印下來,擅自出書,稱為“古物出土”
,作為他的發現;就拿我當北宋時代的人一樣,著作權可以徑自據為己有。口氣中還對我有本書里收編了幾篇舊作表示不滿,好像我侵犯了他的權利,身為事主的我反而犯了盜竊罪似的。
《多少恨》的前身是我的電影劇本《不了情》。原劇本沒有了,附錄另一只電影劇本《情場如戲場》,根據美國麥克斯。舒爾曼(maxshvlman)著舞臺劇《thetendertrap(溫柔的陷阱)》改騙的,影片一九五六年攝制,林黛陳厚張揚主演。
《多少恨》里有些對白太軟弱,我改寫了兩段,另一篇舊作《殷玉滟送花樓會》實在太壞,改都無從改起。想不收入小說集,但是這篇也被盜印,不收也禁絕不了,只好添寫了個尾聲。不得不嚕嗦點交代清楚,不然讀者看到雙包案,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還以為我在盜印自己的作品。
(一九八三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