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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盲樂師白恩還坐在中號救生艇里,也沒有人通知他換了大號的。只聽見亂哄哄的,也不知道怎么了,他一個人坐在那里哭。
克利斯青在布萊旁邊已經站了快三小時,面部表情痛苦得好幾個人都以為他隨時可以自殺,布萊也是這樣想。
傅萊亞等幾個禁閉在自己艙房里的人員都帶上來了。布萊手腕上的繩子已經解開,許多人簇擁著趕他下船。他還沒走到跳板就站住了,最后一次懇求克利斯青再考慮一下,他用榮譽擔保,永遠把這件事置之度外。
“我家里有老婆,有四個孩子,你也抱過我的孩子。”他又說。
“已經太晚了。我這些時都痛苦到極點。”
“不太晚,還來得及。”
“不,布萊船長,你但凡有點榮譽觀念,事情也不至于鬧到這地步。是你自己不顧老婆孩子。”
叛黨與忠貞分子都聽得不耐煩起來,他們倆依舊長談下去。
“難道就沒有別的辦法?”布萊說。
柯爾插嘴解勸,克利斯青回答他:“不,我上兩個星期一直都痛苦到極點,我決定不再受這罪。你知道這次出來布萊船長一直把我當只狗一樣。”
“我知道,我們都知道,可是你罷手了吧,看在上帝份上!”
有這么一秒鐘,琨托、邱吉爾都怕克利斯青真會軟化——他已經一再讓步,自愿把小船拖到島上。
傅萊亞也懇求,建議把布萊手鐐腳銬看管起來,改由克利斯青做指揮官。琨托、邱吉爾最怕這種妥協辦法,大呼小叫把他聲音蓋了下去。傅萊亞一直打算伺機收復這條船,起先就想跟布萊一同挑撥群眾反攻,克利斯青怕他搗亂,把他關在艙房里,他又要求看守讓他到炮手艙中談話,叫他拒絕跟船長坐小船走。
“那豈不是把我們當海盜辦?”
傅萊亞主張囚禁布萊,由克利斯青接任,也還是他那條詐降之計。神出鬼沒的楊,永遠是在緊要關頭驚鴻一瞥,此刻又出現了,拿著槍。
“楊先生,這不是鬧著玩的,”布萊說。
“報告船長,餓肚子不是鬧著玩的。我希望你今天也吃夠了苦頭。”楊在叛變中一共只說了這兩句話。
大號救生艇已經坐滿了人。克利斯青又指名叫回三個人,一個修理槍械的,兩個小木匠,少了他們不行,職位較高的又不放心。三人只得又走上跳板。
“反正已經坐不下了,”布萊安慰他們,“小子,別怕,我只要有一天回到英國,我會替你們說話。”
傅萊亞要求讓他也留下來,布萊也叫他不要走,但是克利斯青硬逼著他下去。
布萊最后向克利斯青說:“你這樣對待我,回報我從前對你的友誼,你認為是應當的?”
克利斯青感到困擾,臉上看得出猶疑的神氣。“這——布萊船長——就是*獱!就是這*恪沂翟諭純唷!*布萊知道再也沒有別的話可說,默然下船。
這最后兩句對白值得玩味。如果他們有過同性戀的關系,布萊又還想利用職權逼他重溫舊夢,他還會感念舊恩?早已抵消了。書中在他回答之前加上一段心理描寫:他困惑,因為報復的代價太高,同船友伴極可能死掉一半,另一半也永遠成了亡命者,但是底下答復的語氣分明是對布萊負疚,扯不到別人身上。李察浩似乎也覺得這一節對白證明他們沒有同性戀,推翻了他的理論,因為不得不加以曲解。
撇開同性戀,這本書其實把事件的來由已經解釋得相當清楚。叛變與事后自相殘殺同是楊唆使。書中稱為“這陰暗的人物”,只是一個黑色剪影。他是這批人里面唯一的一個青年知識分子,在辟坎島上把能記憶的書全都寫了下來。近代名著《凱英號叛變》里面也有個類似的角色,影片中由弗萊。麥克茂萊演,是個文藝青年,在戰艦上任職,私下從事寫作。大家背后抱怨船長神經病,他煽動這些青年軍官中職位最高的一個——范強生飾——鼓勵他叛變,后來在軍事法庭上受審,竟推得干干凈凈。這本書雖然是套邦梯案,比李察浩的書早二十年,不會知道李的事,純是巧合,不過是諷刺知識分子夸夸其談,不負責任。楊比他復雜,為了朋友,把自己也葬送在里面,后來也是因為失去了這份友誼而銜恨。不知道是否與他的西印度血液受歧視有關?
叛變固然是楊的主意,在這之前克利斯青已經準備逃亡。
問題依舊是他與布萊之間的局面,何至于此?
這條船特別擠,船身不到九丈長,中艙全部辟作花房,因為盆栽的面包果樹濺上一滴海水就會枯萎。剩下地方不多,擠上差不多五十個人。現代港臺一帶的機帆船也許有時候更擠,但是航程短,大概只有潛水艇與太空船上的情形可以比擬。布萊嘮叨,在這狹小的空間內被他找上了,真可以把人嘀咕瘋了。
克利斯青人緣奇佳,布萊一向不得人心,跟庫克的時候也就寡言笑,三句不離本行。同性的朋友也往往是“異性相吸”,個性相反相成。布萊規定傅萊亞與醫生跟他一桌吃飯,顯然也需要年紀較大、閱歷深些的人作伴,無奈他實在跟人合不來,非得要像克利斯青這樣的圓融的青年迎合著他,因此師徒關系在他特別重要。當然也是克利斯青能吃苦,粗細一把抓,沒有公子哥兒習氣,他自己行伍出身的人,自然另眼看待。但是邦梯號一出大西洋就破格提升,李察浩認為是他們這時候發生了更進一層的關系,其實是針對傅萊亞。如莫禮遜札記中所說,越過傅萊亞頭上,是一種侮辱。
一到塔喜堤,布萊什么都交給下屬,也不去查考——也許是避免與他們那些女人接觸——連救生艇蛀穿了也直到叛變那天才發覺。他非常欣賞當地的女人,而一人向隅,看不得大家狂歡半年,一上船就收拾他們。對克利斯青卻是在塔喜堤就罵,想必因為是他的人,所以更氣他。克利斯青“爬得高跌得重”,分外羞憤。恩怨之間本來是微妙的,很容易就一翻身倒了個過。至于有沒有同性戀的暗流,那又是一回事,即有也是雙方都不自覺的。
三十年間諾朵夫等二人寫《叛艦喋血記》,叛逆性沒有現在時髦,所以替克利斯青掩飾,再三聲明他原意只是把布萊手鐐腳銬押送回國法辦。“手鐐腳銬”是傅萊亞提出的處置布萊的辦法,但是當然沒有建議克利斯青送他回國自投羅網。改為克利斯青的主張,把他改成了個渾小子,腦筋不清楚。
這本書最大的改動是加上一個虛構的白顏,用他作第一人稱,篇幅也是他占得最多,是主角身份,不僅是敘述者。歷史小說用虛構的人物作主角,此后又有《永遠的琥珀》,但那是公認為低級趣味的,而《叛艦喋血記》在通俗作品中評價很高。自序里說明白顏是根據海五德創造的。海五德為什么不合適,沒提,當然是因為他在事變中態度曖昧,理由是年幼沒經過事。他十六歲,但是很聰明,后來在塔喜堤住了兩年,還編字典。那天的短暫癡呆癥似是劇烈的內心斗爭,暫時癱瘓了意志。也許是想參加叛變而有顧慮,至少希望置身事外。
白顏就完全是冤獄,本來是跟布萊走的,不過下去理行李的時候,想抓住機會打倒看守奪槍,所以來遲一步,救生艇已經坐滿了人。布萊叫他不要下船,答應回國代為分說。這是借用其他三個人的事,小木匠等三人已經上了小船又被克利斯青喚回。被喚回是沒辦法,換了遲到的人,布萊多少有點疑心,不會自動答應代為洗刷,而又食言。
兩位作者為了補這漏洞,又加上事變前夕布萊恰巧聽見白顏與克利斯青在甲板上談話,又偏只聽見最后一句“那我們一言為定”,事后思量,誤以為是約定謀反,因此回國后不履行諾言,將白顏列入叛黨內。叛變兩章根據在場諸人口述,寫得生龍活虎,只有這一段是敗筆,異常拙劣牽強。
我看的是普及本,沒有序,所以直到最近看見李察浩的書,船員名單上沒有白顏,才知道原來沒有這個人。這才恍然大悟,為什么所有白顏正傳的部分都特別沉悶乏味:寡母請吃飯,初見布萊;母子家園玫瑰叢中散步談心;案發后,布萊一封信氣死了美而慧的母親;出獄回家,形單影只,感慨萬千,都看得人昏昏欲睡。
邦梯號上人才濟濟,還有個現成的敘述者莫禮遜,許多史料都來自他的札記。他約有三十多歲;在水手中算老兵了,留著長長的黑頭發。傅萊亞顯然信任他,一出事就跟他商量“反叛變”,他根據常識回答“已經太晚了”。但是他第一個動手幫助船長一行人,向救生艇上投擲器材食物,扛抬食水。那天他的客觀冷靜大膽,簡直像個現代派去的觀察者。在法庭上雖然不像海五德有人撐腰,兩人都應對得當,判絞獲赦。但是在小說家看來,這些人統不合格,必須另外編造一個定做的小紙人,為安全便利起見,長篇大論寫他,都是任誰也無法反對的事,例如把海五德年紀加大三歲,到了公認可以談戀愛的年齡,不致于辜負南海風光,使讀者失望。但是就連這場戀愛也無味到極點,只夠向當時美國社會各方都打招呼,面面俱到。船員中只有他與塔喜堤女人結婚,而他這樣母子相依為命,有沒有顧慮到母親是否贊成,竟一字不提。雖然是土俗婚禮,法律上不生效,也并沒有另外結婚,而她也識相,按照電影與通俗小說中土女與東方女性的不成文法,及時死去,免得偕同回國害他為難。他二十年后才有機會回塔喜堤,聽見說她早已亡故,遺下他的一個女兒,就是那邊走來的一個高大的少婦,抱著孩子。一時百感交集,沒認女兒外孫,怕受不了——也避免使有些讀者起反感。一段極盡扭捏之致。
不過是一本過時的美國暢銷書,老是鍥而不舍地細評起來,跡近無聊。原因是大家都熟悉這題材,把史實搞清楚之后,可以看出這部小說是怎樣改,為什么改,可見它的成功不是偶然的。同時可以看出原有的故事本身有一種活力,為了要普遍的被接受,而削足適履。它這一點非常典型性,不僅代表通俗小說,也不限西方。
續集《辟坎島》沒有另起爐灶換個虛構的主角,就不行。
雖然口口聲聲稱綺薩貝拉為克利斯青太太——大概是依照亞當斯晚年的潔本的口吻——言語舉止也使人絕對不能想象她跳草裙舞,但還是改得不夠徹底,還是這樣的句子:克利斯青反對威廉斯獨占土人之妻,建議另想辦法,說:“你難道沒有個朋友肯跟你共他的女人?”令人失笑。并不是諾朵夫等只會寫男童故事;二人合著的南太平洋羅曼斯還有《颶風》,寫早期澳洲的有“植物學灣”,制成影片都是賣座的名片。辟坎島的故事苦于太不羅曼諦克,又自有一種生命力,駕馭不了它。在李察浩書中這故事返樸避真,簡直可能是原子時代大破壞后,被隔離的一個小集團,在真空中,社會制度很快的一一都崩潰了,退化到有些獸類社團的階段,只能有一個強大的雄性,其余的雄性限未成年的。辟坎島人最后靠宗教得救,也還是剩下的唯一的一個強大的雄性制定的。
近來又出了部小說《再會,克利斯青先生!》寫布萊垂涎海五德,妒忌克利斯青與海五德同性戀愛。辟坎島上土人起事,克利斯青重傷未死,逃了出來,多年后一度冒險回英國,在街上重逢海五德,沒有招呼,此后仍舊潛返辟坎島與妻兒團聚,在他常去的崖頂山洞里獨住,不大有人知道。男色是熱門題材,西方最后的一只禁果,離《叛艦喋血記》的時代很遠了,書也半斤八兩,似乎銷路也不錯。雖然同是英國出版,作者顯然沒有來得及看見李察浩的書。
弗洛依德的大弟子榮格(jung)給他的信上談心理分析,說有個病例完全像易卜生的一出戲,又說:“凡是能正式分析的病例都有一種美,審美學上的美感。”——見《弗洛依德、榮格通信集》,威廉麥檜(mcguite)編——這并不是病態美,他這樣說,不過因為他最深知精神病人的歷史。別的生老病死,一切人的事也都有這種美,只有最好的藝術品能比。
(一九七六年)
《紅樓夢魘》自序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據《紅樓夢》的大綱給宋淇看,有些內容看上去很奇特。宋淇戲稱為nightmareintheredchamber(紅樓夢魘),有時候隔些時就在信上問起“你的紅樓夢魘做得怎樣了?”我覺得這題目非常好,而且也確是這情形——一種瘋狂。
那幾年我剛巧有機會在哈佛燕京圖書館與柏光萊的加大圖書館借書,看到脂本《紅樓夢》。近人的考據都是站著看——來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資格是實在熟讀《紅樓夢》,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點的字自會蹦出來。
但是沒寫過理論文字,當然笑話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記得這句:“簡短是雋語的靈魂”,不過認為不限雋語,所以一個字看得有笆斗大,能省一個也是好的。因為怕嘮叨,說理已經不夠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謂《紅樓夢稿》——簡稱抄本。其實這些本子都是抄本。難怪《初詳紅樓夢》刊出后,有個朋友告訴我看不懂——當然說得較婉轉。
連帶想起來,仿佛有書評說不懂《張看》這題目,乘機在這時解釋一下。《張看》不過是套用常見的“我看cc”,填入題材或人名。“張看”就是張的見解或管窺——往里面張望——最淺薄的雙關語。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詩?
writtenonwater(水上寫的字),是說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謠言傳得一樣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從來沒問過人。
《紅樓夢》的一個特點是改寫時間之長——何止十年間“增刪五次”?直到去世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時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樣,從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間跳出來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裝。從改寫的過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長,有時候我覺得是天才的橫剖面。
改寫二十多年之久,為了省抄工,不見得每次大改幾處就從頭重抄一份。當然是盡量利用手頭現有的抄本。而不同時期的抄本已經傳了出去,書主跟著改,也不見得每次又都從頭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內容新舊不一,不能因某回某處年代早晚判斷各本的早晚。這不過是常識,但是我認為是我這本書的一個要點。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難以置信,例如改寫常在回首或回末,因為一回本的線裝書,一頭一尾換一頁較便。寫作態度這樣輕率?但是縫釘稿本該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襲人麝月都實有其人,后來作者身邊只剩下一個麝月——也可見他體恤人。
在現在這大眾傳播的時代,很難想象從前那閉塞的社會。
第二十三回有寶玉四首即事詩,“當時有一等勢利人,見榮府十二三歲的公子作的,錄出來各處稱頌”。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而著書人貧居西郊,滿人明義說作者出示《紅樓夢》,“惜其書未傳,世鮮知者”,可見傳抄只限戚友圈內。而且從前小說在文藝上沒有地位,不過是好玩,不像現代蘇俄傳抄地下小說與詩,作者可以得到心靈上的安慰。曹雪芹在這苦悶的環境里就靠自己家里的二三知己給他打氣,他似乎是個溫暖的情感豐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姍唱紅了的那支歌中所謂“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賴脂硯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認為此書是集體創作的。集體創作只寫得出中共的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