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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言情小說格調較低,因為故事集中,又是長篇,光靠一點事實不夠用,不得不用創作來補足。一創作就容易“三底門答爾”,傳奇化,幻想力跳不出這圈子去。但是社會小說的遺風尚在,直到四十年代尾,繼張恨水之后也還有兩三本真實性較多。那時候這潮流早已過去,完全不為人注意。
一個是上海小報作者的長篇連載,出單行本,我記性實在太精,人名書題全忘了,只知道是個胖子,常被同文嘲罵“死大塊頭”——比包笑天晚一二十年,專寫上海中下層階級。
這一篇寫一個舞女嫁給開五金店的流氓,私戀一個家累重的失業青年,作為表兄,介紹他做帳房,終于與流氓脫離預備嫁他,但是他生肺病死了。這樣平淡的結局意想不到地感動人。此外北方有一本寫北大一個洗衣女,與一個學生戀愛而嫌他窮。作者姓王。又有個大連的現代釵頭鳳故事,著著都近情理,而男主人翁泄氣得誰也造不出來,看來都是全部實錄。
社會小說在全盛時代,各地大小報每一個副刊登幾個連載,不出單行本的算在內,是一股洪流。是否因為過渡時代變動太劇烈,虛構的小說跟不上事實,大眾對周圍發生的事感到好奇?也難說,題材太沒有選擇性,不一定反映社會的變遷。小說化的筆記成為最方便自由的形式,人物改名換姓,下筆更少顧忌,不像西方動不動有人控訴誹謗。寫妓院太多,那是繼承晚清小說的另一條路線,而且也仍舊是大眾憧憬的所在,也許因為一般人太沒有戀愛的機會。有些作者兼任不止一家小報編輯,晚上八點鐘到報館,叫一碗什錦炒飯,早有電話催請吃花酒,一方面“手民索稿”,寫幾百字發下去——至少這是他們自己筆下樂道的理想生活。小說內容是作者的見聞或是熟人的事,“拉在籃里便是菜”,來不及琢磨,倒比較存真,不像美國的內幕小說有那么許多講究,由俗手加工炮制,調入罐頭的防腐劑、維他命、染色,反而原味全失。這仿佛是怪論——在西方近人有這句話:“一切好的文藝都是傳記性的。”當然實事不過是原料,我是對創作苛求,而對原料非常愛好,并不是“尊重事實”,是偏嗜它特有的一種韻味,其實也就是人生味。而這種意境像植物一樣嬌嫩,移植得一個不對會死的。
西諺“真事比小說還要奇怪”——“真事”原文是“真實”,作名詞用,一般譯為“真理”,含有哲理或教義的意味,與原意相去太遠,還是腦筋簡單點譯為“真事”或“事實”
比較對。馬克。吐溫說:“真事比小說還要奇怪,是因為小說只能用有限的幾種可能性。”
這話似是而非。可能性不多,是因為我們對這件事的內情知道得不多。任何情況都有許多因素在內,最熟悉內情的也至多知道幾個因素,不熟悉的當然看法更簡單,所以替別人出主意最容易。各種因素又常有時候互為因果,都可能“有變”,因此千變萬化無法逆料。
無窮盡的因果網,一團亂絲,但是牽一發而動全身,可以隱隱聽見許多弦外之音齊鳴,覺得里面有深度闊度,覺得實在,我想這就是西諺所謂theringoftruth——“事實的金石聲”。庫恩認為有一種民間傳說大概有根據,因為聽上去“內臟感到對”(“internallyright”)。是內心的一種震蕩的回音,許多因素雖然不知道,可以依稀覺得它們的存在。
既然一聽就聽得出是事實,為什么又說“真事比小說還要奇怪”,豈不自相矛盾?因為我們不知道的內情太多,決定性的因素幾乎永遠是我們不知道的,所以事情每每出人意料之外。即使是意中事,效果也往往意外。“不如意事常八九”,就連意外之喜,也不大有白日夢的感覺,總稍微有點不對勁,錯了半個音符,刺耳,粗糙,咽不下。這意外性加上真實感——也就是那錚然的“金石聲”——造成一種復雜的況味,很難分析而容易辨認。
從前愛看社會小說,與現在看紀錄體其實一樣,都是看點真人實事,不是文藝,口胃簡直從來沒變過。現在也仍舊喜歡看比較可靠的歷史小說,里面偶爾有點生活細節是歷史傳記里沒有的,使人神往,觸摸到另一個時代的質地,例如西方直到十八九世紀,仆人都不敲門,在門上抓搔著,像貓狗要進來一樣。
普通人不比歷史人物有人左一本右一本書,從不同的角度寫他們,因而有立體的真實性。尤其中下層階級以下,不論過去現在,都是大家知道得最少的人,最容易概念化。即使出身同一階級,熟悉情形的,等到寫起來也可能在懷舊的霧中迷失。所以奧斯卡。路易斯的幾本暢銷書更覺可貴。
路易斯也是社會人種學家,首創“貧民文化”(cultureofpoverty)
這名詞,認為世代的貧窮造成許多特殊的心理與習俗,如只同居不結婚,不積錢,愛買不必要的東西,如小擺設等。這下層文化不分國界,非洲有些部落社會除外。他先研究墨西哥,有一本名著《五個家庭》,然后專寫五家之一:《桑協斯的子女》(“thechil-drenofsanchez”),后者一度醞釀要拍電影,由安東尼昆、蘇菲亞羅蘭飾父女,不幸告吹。
較近又有一本題作《拉維達》(“lavida”)是西班牙文“生活”,指皮肉生涯,就像江南人用“做生意”作代名詞,寫玻多黎各一個人家,母女都當過娼妓,除了有殘疾的三妹。作者起初選中這一家,并不知道這一層,發現后也不注重調查“生活”,重心全在他們自己的關系上。其間的“恩怨爾汝來去”也跟我們沒什么不同。
內容主要是每人自述身世,與前兩本一樣,用錄音帶記下來,刪掉作者的問句,整理一下。自序也說各人口吻不同,如聞其聲。有個中國社會學家說:“如果帶著錄音器去訪問中國人就不行。”其實不但中國人,路易斯的自序也說墨西哥人就比玻多黎各人有保留。大概墨西哥到底是個古國,玻多黎各也許因為黑人血液的成份多,比較原始。奇怪的是《拉維達》里反而是女人口沒遮攔,幾個男人——兒子女婿后父——都要面子,說話很“四海”,愛吹,議論時事常有妙論,想入非非。也許是女人更受她們特殊的環境的影響,男人與外界接觸多些,所以會說門面話,比較像別國社會地位相仿的人,反正看著眼熟。
福南妲講她同居的男子死了,回想他生前,說:“他有一樣不好:他不讓我把我的孩子們帶來跟我們一塊住。”下一頁她敘述與另一個人同居:“我們頭兩年非常快樂,因為那時候我的孩子們沒跟我一塊住。”前后矛盾,透露出她心理上的矛盾,但是閑閑道出,兩次都是就這么一句話,并不引人注意,輕重正恰當。她根本不是賢妻良母型的人,固然也是環境關系,為了孩子們也是慪氣,稍大兩歲,后父又還對長女有野心。
長女索蕾妲是他們家的美人,也是因為家里實在待不下去,十三歲就跟了三十歲的亞土若,“愛得他發瘋”,他到手后就把她擱在鄉下,他在一家旅館酒巴間打工,近水樓臺,姘妓女,賭錢,她一直疑心他靠妓女吃飯。他開過小賭場,本來帶幾分流氣。幾次鬧翻了,七八年后終于分開,她去做妓女養活孩子們——她先還領養了個跛足女嬰,與自己的孩子一樣疼。他一直糾纏不清,想靠她吃飯,動小刀子刺傷了她,被她打破頭。但是她貼他錢替他照顧孩子,倒是比娘家人盡心。她第一次去美國,拖兒帶女投親,十分狼狽,一方面在農場做短工,還是靠跟一個個的同鄉同居,太受刺激,發神經病入院,遣送回籍。斷羽歸來,家里人冷遇她,只有前夫亞土若對她態度好,肯幫忙。所以后來她在紐約,病中還寫信給他,不過始終拒絕復合。
亞土若談他們離異的經過,只怪她脾氣大,無理取鬧,與小姨子挑唆。直到后半部她兩個妹妹附帶提到,才知道她和他感情有了裂痕后也屢次有外遇,他有一次回家捉奸,用小刀子對付她,她拿出他的手槍,正要放,被他一把抓住她的手,子彈打中她的手指。她告訴法官是他開槍,判監禁六個月。他實在制伏不了她,所以不再給錢,改變主張想靠她吃飯。原來他是為了隱瞞這一點,所以謊話連篇,也很技巧,例如本是為了捉奸坐牢,他說是回家去拿手槍去打死一個仇人,索蕾妲勸阻奪槍,誤傷手指,驚動警察,手槍沒登記,因此入獄。
入獄期間恐怕她不貞,因為囚犯的妻子大都不安于室,而且這時期關于她的流言很多。他一放出來就對她說:“我們這次倒已經分開很久了,不如就此分手。”
但是她哭了,不肯。一席話編得面面俱到。
故事與人物個性的發展如同抽繭剝蕉。他寫給兩個小女兒的信——有一個不是他的——把她們捧成小公主。孩子們也是喜歡他,一個兒子一直情愿跟他住在鄉下。索蕾妲姊弟有個老朋友馬賽羅也說他確實給這些孩子們許多父愛。旁人眼中看來,他身材瘦小,面貌也不漂亮,只有丈母娘福南妲賞識他有膽氣。但是他做流氓沒做成,并且失業下鄉孵豆芽,感慨地說他無論做什么事結果都失敗了。
索蕾妲去美之前愛上了一個賊,漂亮,熱情,但也是因為他比周圍的人氣派大些。是她最理想的一次戀愛,同居后不再當娼妓。有一天晚上他去偷一家店鋪,是他們這一伙不久以前偷過的,這次店主在等著他。他第一個進去,店主第一槍就打中他的胸部,同黨逃走了。
第二天她跟著他姑母去領尸,到醫院的太平間,尸身已經被解剖,腦子都掏了出來擱在心口上,她擁抱著他,發了瘋,一個月人事不知。
據她的九歲養女說:是他去偷東西,被警探包圍,等他出來的時候開槍打死的。她二妹說的又不同:他無緣無故被捕,裝在囚車里開走了,過了些天才槍斃,索蕾妲兩次都暈厥過去。照這一說,大概是他犯竊案的時候殺過人,所以處死刑。索蕾妲講的最羅曼諦克。她母親的姨媽本來說她愛扯謊,自述也是有些地方不實不盡。反正不管是當場打死還是槍決,都不是死因不明,用不著開膛破肚檢驗,而且連大腿都剖開了,顯然是醫學研究,不是警方驗尸,地點也不會在醫院太平間。如果是把罪犯的尸首供給醫校解剖,也沒那么快。看來這一節是她的狂想。她后來病中擔憂死了沒人收尸,給送去解剖,寧可把遺體贈予波多黎各熱帶疾病研究院,不愿白便宜了美國人:“讓他們拿他們自己的雞巴去做實驗。”念念不忘解剖,也許是對于賣身的反感與恐怖壓抑了下去,象征性地聯想到被解剖。她發精神病的時候自己抹一臉屎,似乎也是譴責自己。她第二次還鄉,衣錦榮歸,在紐約跟一個同鄉水手邊尼狄托同居,自己又在小工廠做工,混得不錯。但是她家里覺得她攀高,嫌臟,老是批評這樣那樣,相形之下使人心里難受。帶來的禮物又太輕,都對她淡淡的,邊尼狄托又不替她做臉,喝得醉貓似的,她認為“那是我一生最不快樂的一天”。他先上船走了,她在娘家過年,與賣笑的二妹一同陪客人出去玩,除夕一晚上賺了五十元美金。在紐約也常需要撈外快貼補家用。
同一件事在她弟弟口中,先說邊尼狄托待他姐姐好。“有一天我去看他們,他們吵了起來。是這樣:她回波多黎各去了一趟,邊尼狄托發現她在那邊跟一個美國人睡過。她還是個有夫之婦!但是那次邊尼狄托干了件事,我不喜歡。他等我回去了之后打她。這我不喜歡。
我可從來沒跟他提起過。夫妻吵架,別人不應當插一腳。我后來倒是跟索蕾妲說過。我告訴她她做錯了事,她要是不改過,以后我不去著她了。我說不應該當著我的面吵架。夫妻要吵架,應當等沒人的時候。“
這一段話有點顛三倒四,思路混亂。他只怪他姐夫一件事:等他走了之后打老婆——是怪他打她,還是怪他等他走了才打?同頁第一段述及姊夫打姊姊,他不干涉;姊夫打二姊,雖然是二姊理虧,他大打姊夫。可見他并不反對打老婆,氣的是等他走后才打。但是如果不等他走就打,豈不更叫他下不來臺?等他走了再打,不是他告誡大姊的話:等沒有人的時候再吵架?
下一頁他說:“我不喜歡我的姊姊們。她們光是一個男人從來不夠。她們喜歡尋歡作樂。但是不管怎么樣,我是愛我的姊妹們。我不讓任何人當著我說她們的壞話。有時候我甚至于夢見她們”他常夢見在泥潭里救出索蕾妲,她滿身爬著蛇。前文自相矛盾處,是他本能地衛護姊姊,遷怒姊夫。書中人常有時候說話不合邏輯,正是曲曲達出一種復雜的心理。“
這種地方深入淺出,是中國古典小說的好處。舊小說也是這樣鋪開來平面發展,人多,分散,只看見表面的言行,沒有內心的描寫,與西方小說的縱深成對比。縱深不一定深入。
心理描寫在過去較天真的時代只是“三底門答爾”的表白。此后大都是從作者的觀點交代動機或思想背景,有時候流為演講或發議論,因為經過整理,成為對外的,說服別人的,已經不是內心的本來面目。“意識流”正針對這種傾向,但是內心生活影沉沉的,是一動念,在腦子里一閃的時候最清楚,要找它的來龍去脈,就連一個短短的思想過程都難。記下來的不是大綱就是已經重新組織過。一連串半形成的思想是最飄忽的東西,跟不上,抓不住,要想模仿喬伊斯的神來之筆,往往套用些心理分析的皮毛。這并不是低估西方文藝,不過舉出寫內心容易犯的毛病。
奧斯卡。路易斯聲明他這書是科學,不是藝術。書中的含蓄也許只是存真的結果。前兩本更簡樸,這一本大概怕味道出不來,特加一個新形式,在自序中說明添雇一個墨西哥下層階級女助手,分訪母女子媳,消磨一整天,有時候還留宿,事后記下一切,用第三人稱,像普通小說體裁,詳細描寫地段房屋,人物也大都有簡單的描寫。幾篇自述中間夾這么一章,等于預先布置舞臺。
第一章,蘿莎去探望福南妲,小女兒克茹絲初出場:“克茹絲十八歲,皮膚黑,大約只有四嫡九導高。她一只腿短些,所以瘸得很厲害。脊骨歪斜,使她撅著屁股,雙肩向后別著,非常不雅觀。”她給母親送一串螃蟹來:“‘有個人在那兒兜來兜去賣,他讓我買便宜了,’克茹絲說。‘他大概是喜歡我,反正他也就剩這幾只了。’”
談了一會,她說她要去推銷獎券:“不過我要先去打扮打扮。賣東西給男人就得這樣。
他們買東西就是為了好對你看。“
她家里人都沒答這碴。不久她銷完了回來了,已經換過衣服,穿著粉紅連衫裙,領口挖得極低,鞋也換了粉紅夾綠兩色涼鞋。“她雖然身體畸形,看著很美麗。”這是蘿莎的意見,說明克茹絲并不完全是自以為美。蘿莎從來不下評語,這也許是唯一的一次,因為實在必需,不說是真不知道。意在言外的,是這時候剛發現她肉感。豐艷的少女的肢體長在她身上,不是沒有吸引力,難免帶著一種異樣的感覺。克茹絲的遭遇當然與這有關。
至于為什么不直說,一來與蘿莎的身分不合,她對這家人家始終像熟人一樣,雖然冷眼旁觀,與書中人自述的距離并不大。在這里,含蓄的效果最能表現日常生活的一種渾渾噩噩,許多怪人怪事或慘狀都“習慣成自然”,出之于家常的口吻,所以讀者沒有牛鬼蛇神“游貧民窟”(slumming)的感覺。
但是含蓄最大的功能是讓讀者自己下結論,像密點印象派圖畫,整幅只用紅藍黃三原色密點,留給觀者的眼睛去拌和,特別鮮亮有光彩。這一派有一幅法國名畫題作《賽船》,畫二男一女,世紀末裝束,在花棚下午餐,背景中河上有人劃小船競渡,每次看見總覺得畫上是昨天的事,其實也并沒有類似的回憶。此外這一派無論畫的房屋街道,都有“當前”(immediacy)的感覺。我想除了因為顏色是現拌的,特別新鮮,還有我們自己眼睛剛做了這攪拌的工作,所以產生一種錯覺,恍惚是剛發生的事。看書也是一樣,自己體會出來的書中情事格外生動,沒有古今中外的間隔。
《拉維達》等幾本書在美國讀者眾多,也未見得會看夾縫文章,不過一個籠統的印象,也就可以覺得是多方面的人生,有些地方影影綽綽,參差掩映有致。也許解釋也是多余的,我是因為中國小說過去有含蓄的傳統,想不到反而在西方“非文藝”的書上找到。我想那是因為這些獨白都是天籟,而中國小說的技術接近自然。
太久沒有發表東西,感到隔膜,所以通篇解釋來解釋去,羅唆到極點。以前寫的東西至今還有時候看見書報上提起,實在自己覺得慚愧,即使有機會道謝,也都無話可說,只好在這里附筆致意。
(一九七六年)
談看書后記上次談看書,提到《叛艦喋血記》,稿子寄出不久就看見新出的一部畫冊式的大書《布萊船長與克利斯青先生》,李察浩(hough)著,刊有其他著作名單,看來似乎對英國海軍史特別有研究。自序里面說寫這本書,得到當今皇夫愛丁堡公爵的幫助。叛艦逃往辟坎島,這小島現代也還是在輪船航線外,無法去,他是坐女皇的游艇去的。前記美國名小說家密契納與夏威夷大學戴教授合著一文,替船長翻案,這本書又替大副翻案。這些書我明知陳谷子爛芝麻,“只可自怡悅”,但是不能不再補寫一篇,不然冤枉了好人。
原來這辟坎島土地肥沃,四季如春,位置在熱帶邊緣上,因此沒有熱帶島嶼惱人的雨季。以前住過土人,又棄之而去,大概是嫌小,感到窒息,沒有社交生活。西方有個海船發現這小島,找不到港口,沒有登陸。克利斯青看到這段記載,正合條件,地勢高,港口少,容易扼守,樹木濃密,有掩蔽。而且妙在經緯度算錯了幾度,更難找。到了那里,白浪滔天,無法登岸,四周一圈珊瑚礁,鐵環也似圍定。只有一處懸崖下有三丈來長一塊沙灘,必須瞄準了它,從一個彎彎扭扭的珊瑚礁缺口進去,把船像只箭直射進去,確是金城湯池。
他起先選中土排島,也是為了地形,只有一個港口,他看定一塊地方建筑堡壘,架上船上的炮,可以抗拒追捕英艦,一方面仍舊遙奉英王喬治三世,取名喬治堡,算是英殖民地。
先到塔喜堤去采辦牲畜,也是預備多帶土人去幫同鎮壓當地土著,但是只有寥寥幾個男子肯去,女人更不踴躍。二十幾個叛黨中只有四個比較愛情專一,各有一個塔喜堤女人自視為他們的妻子,包括綺薩貝拉。除了這四個自動跟去,又臨時用計騙了七個,帶去仍舊不敷分配。沒有女人的水手要求準許他們強搶土排島婦女,克利斯青不允,一定要用和平的手段。他們不服,開會讓他們民主自決,六個人要回塔喜堤。
他保證送他們去,說:“我只要求把船給我,讓我獨自去找個荒島棲身,因為我不能回英國去受刑,給家里人丟臉。”同伙唯一的士官愛德華楊發言:“我們再也不會離開你的,克利斯青先生!”有人附和,一共八個人仍舊跟他。
為了缺少女人而散伙,女人仍舊成問題。把解散的人員送到塔喜堤,順便邀請了二十幾個土著上船飲宴,有男有女。
克利斯青乘夜割斷鐵錨繩索,張帆出海,次晨還推說是訪問島上另一邊。近午漸漸起疑,發急起來,有一個年青的女人竟奮身一躍,跳下樓船,向遙遠的珊瑚礁游去,別人都沒這膽量,望洋興嘆。一共十八個女人,六個男人,內中有兩個土排島人,因為與白人關系太密切,白人走了懼禍,不得已跟了來。但是有六個女人年紀太大,下午路過一個島上來了只小船,就交給他們帶了去,剩下的女人都十分羨慕。
船上第一樁大事是配封,先盡白人選擇,原有配偶的四人中,只有水手亞當斯把他的簡妮讓給美國籍水手馬丁,自己另挑了一個。九個白人一夫一妻,六個土人只有一個有女人,兩個土排島人共一個妻子,其余三人共一個。他們風俗向來浪漫慣了的,但因此倒也相安無事。
船過拉羅唐珈島,這島嶼未經發現,地圖上沒有,但是人口稠密,不合條件。克利斯青也沒敢停留太久,怕這些女人逃走。到了辟坎島,水手琨托提前放火燒船,損失了許多寶貴的木材不及拆卸,也是怕她們乘船逃走。她們看見燒了海船,返鄉無望,都大放悲聲,連燒一天一夜,也哭了一天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