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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也是這個緣故,王莽把兒子王宇所生的長孫王會宗,改名為王宗,倒也是以身作則。
這件事情看起來會覺得荒謬,但卻是頗多儒家士大夫呼喚已久的訴求。如果不是一種共識,那么漢朝人取名用單字的習(xí)慣就不會延續(xù)那么多年。東漢初年的英雄人物如劉秀等正是在這一時期陸續(xù)出生,幾乎都是單名;整個東漢直到三國期間,絕大多數(shù)人也都是單名,劉、關(guān)、張、孫、曹、諸葛皆如此。說明“譏二名”不是王莽的一時興起,也并不荒謬,甚至表明了王莽的舉措頗得人心。
三是廣施仁政。
王莽這一時期施行的很多新政,向來都被看作收買人心,這種動機不能說沒有,但在當時看來,也確實屬于遵照儒家原則施行的仁政。
元始二年夏天,青州刺史部下面的幾個郡國發(fā)生大旱,熟悉農(nóng)業(yè)的人知道,大水之后多瘟疫,大旱之后多蝗災(zāi),這次青州就在大旱后遭遇了蝗災(zāi)。蝗災(zāi)還是一種災(zāi)異,王莽對此特別關(guān)注,他下令免去災(zāi)區(qū)租稅,帶頭捐款百萬、田三十頃以賑災(zāi);兩百三十名公卿群起效仿,捐資濟民。在災(zāi)區(qū),官府收購百姓捕捉的蝗蟲,對餓死的家庭發(fā)放喪葬補貼,使得這次旱災(zāi)和蝗災(zāi)基本上沒有產(chǎn)生太嚴重的后果。
此外還有很多。對官員,允許“比二千石”(比,比照、參考,略低于郡守級別)的官員退休后可以領(lǐng)取原來俸祿三分之一的退休金;對平民,把安定郡一處放馬的皇家馬場“呼池苑”改為安民縣,允許老百姓定居生活,還免費提供房屋土地家具,由官家借給耕牛糧種;對貧民,則在長安城里劃出方圓五里的地塊蓋了兩百套房子,讓貧民居住;對罪犯,則下詔把其中的婦女、八十歲以上和七歲以下的男子,除特別的大罪之外放出監(jiān)獄;等等。
平心而論,這些確屬仁政,而且覆蓋面很寬,考慮到現(xiàn)實性和財政情況,未必能夠完全兌現(xiàn),可總有一部分是能實現(xiàn)的,不然王莽的人氣不會因此空前高漲。
當然作秀也是有的,比如王莽一遇到水旱災(zāi)害就吃素,王政君聽說后特意下詔,命令王莽為了身體偶爾可以吃一點肉,姑侄二人“一唱一和”,頗覺諷刺。總之,王莽的做法兼有理想主義、籠絡(luò)人心、政治表演的成分。但他無疑很把“民意”當成大事,愿意收買民心,讓民意為他彌補統(tǒng)治合法性,從而超越外戚身份對自身權(quán)力的限制。
有目的的儒家性質(zhì)的改革,加上廣泛的仁政,使得王莽與周公在“德行”上的距離逐漸被拉近了。
8.宰衡是什么官兒?
元始三年,安漢公正在操心女兒嫁給皇帝的婚事,一時顧不上其他。
但他的心腹們顧得上。廷議皇帝婚事時,信鄉(xiāng)侯劉佟曾提出給王莽增加封邑的建議,雖然被王莽婉拒,卻給了大司徒司直陳崇啟發(fā)。
陳崇是大司徒孔光的屬官,算不上重臣,但也是二千石的高官,和九卿差不多。他是王莽小圈子里的活躍分子,比孔光更得信任,他擔(dān)任大司徒司直,可能是王莽特意安排以掌控外朝動向的。陳崇與宣元時期名臣張敞的孫子張竦關(guān)系很好,張竦繼承祖父的博學(xué)通雅,在陳崇的授意下,替他寫了一封奏疏,對王莽的生平功業(yè)從頭到尾進行了一番梳理。這封奏疏引經(jīng)據(jù)典極為豐贍,贊美頌揚極為直白,情感極為充沛,把王莽塑造成與大禹、周公并列的圣人,是一篇漂亮、高明、肉麻的文章。如果阿諛奉承是一門學(xué)問,那這篇奏疏就是上乘的教材。
班固把這篇兩千五百多字的奏疏全文收錄在《漢書》中,后人不免猜測其目的,是警醒后世文人勿要曲學(xué)阿世,還是側(cè)面反映出王莽的確收獲了如此人望?
但歷史地看,王莽十分需要這么一篇奏疏。因為在儒家的話語里,周公是有功業(yè)的,那王莽的功業(yè)呢?這篇奏疏的功用,就是表述王莽的功業(yè),并基于這些功業(yè)提出新的建議。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直面漢朝的“憲制”并予以突破,撕開漢朝合法性的一道口子。所以,這篇奏疏實際上是王莽的合法性證明、行動綱領(lǐng)、路徑圖。
陳崇和張竦到底擺出了哪些功業(yè)?不妨盤點一下:
其一,討伐淳于長,這是堪比“周公誅管蔡”的功勞;其二,漢哀帝時期,敢于和傅、丁叫板,被趕回封邑,這是堪比伍子胥、屈原被流放的榮譽;其三,哀帝死后,一夜之間罷斥董賢,并迅速選立新皇帝,使動蕩的朝局穩(wěn)定下來,這是堪比姜子牙輔佐周武王的功績;其四,被賜號安漢公時,女兒被納入選后范圍時,謙虛不受賞賜,這是堪比舜帝、申包胥、晏嬰“功成不受賞”的品德;其五,賜號安漢公以來,勤儉節(jié)約,發(fā)展教育,興滅繼絕,賑濟貧窮,還親自掌管選人用人之大事,堪比古往今來的名臣賢相……
奏疏深情地感慨道,安漢公一個人就集堯舜禹三代的功績,簡直是奇跡。如此宏偉的業(yè)績,不比周公遜色,卻沒有得到和周公一樣的賞賜,這不是國家之福,不是臣民之幸,也對不起千秋萬代啊!
奏疏讀到這里,陳崇的建議呼之欲出:王莽就是當代的周公,所以應(yīng)該享受周公的待遇,那周公的待遇有哪些?
是故成王之與周公也,度百里之限,越九錫之檢,開七百里之宇,兼商、奄之民,賜以附庸殷民六族,大路大旂,封父之繁弱,夏后之璜,祝宗卜史,備物典策,官司彝器,白牡之牲,郊望之禮。……非特止此,六子皆封 5 。
這一段不太好理解,關(guān)鍵處很簡單,就是周朝對周公:第一,封邑突破了“公侯百里”的限制,達到七百里,而且魯國的國君被賦予一項非同尋常的特權(quán),即“郊望”,郊祀上帝和祭祀山川,而郊祀上帝是天子之禮;第二,周公受過隆重的賞錫,超過九錫;第三,魯國是周朝貨真價實的“自治”侯國,不是漢朝有名無實的諸侯國。
周公如此,安漢公也應(yīng)如此。但這會不會違反了劉邦“非劉氏不王”的祖訓(xùn)呢?奏疏對這個敏感問題首次做了清晰的回應(yīng),嘗試突破這一“憲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