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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順著他起伏有致的胸肌往下看到他骨感分明的手,他饒有興趣地看著我的眼神,我把地上昨天晚上脫下來的衣服撿起來,當著他的面開始換衣服。
“我要銀灰色的那把。”
我穿好衣服,還沒把褲子穿好就拿起桌上我哥正在擺弄的那把勃朗寧m1911,它的把手柄和它的槍身一樣的帥氣,我扣了一下扳機,然后抵在我哥的左肩。
“你愛不愛我?”
“我愛你,你呢?”
“我不愛你。”
“你說什么?”
“……我說我愛你愛得要死……我想吃東西了。”
……
在客廳里玩了一會無聊的角色扮演,然后我哥便起身去為我拿吃的。我無聊地翻著手機玩了一會兒,便拿起桌上的另一把槍。
我拿那把勃朗寧m1911,那另一把就是我哥的,伯萊塔m92f。我一直都覺得這把槍給我的感覺像那種黑幫或是那種不講道理的精神病,但我又覺得如果我哥穿著一身黑色大衣拿著它把它揣到懷里,應該會特別酷。
我想起我曾經第一次和我哥來這邊,保險起見準備槍械的時候,那時候不知道聽了哪個傻叉的話兩個人都申請了一把沙漠之鷹。
我對這個名字表示欣賞,那家伙確實威力極大,但是它的后坐力以及它的重量造成的時間弊端如果是真槍實彈正面剛的話,在我拿出來的時候對方可能就已經把我掃射個遍了。
所以經那次之后,我們學會了低調行事,畢竟這玩意兒持有是為了自保,不是和誰正面來個真人版cs對決。
其實我見過的第一種槍型是曾經高考的時候警衛持有的監考槍。雖然威力未知,但那個槍型又大又酷,像那種夸張漫畫里特別帥的拽哥。它的作用雖是為擊落考場上空非法飛行的無人機,為了達到降噪和防止作弊的作用,但是卻有著震懾所有考場考生和家長的外在作用。
我見過我哥社交的樣子,他對這種事情向來很擅長,這我是知道的。
那些人對他前赴后繼的邀功或是攀談,我哥總會體面又不動聲色地處理好每一個不同身份的人。
我一直覺得這種善于社交,并且善于和他人建立友好的關系往來的人是神一般的存在,而我哥則一次又一次的重鑄我的信仰。
我不知道我是以什么樣的身份陪我哥出席這次時尚慶典酒會的,但每個人都對我恭敬有加,我絲毫沒有感到半點不適。
這是我第一次近距離地看那些人恭維我哥,還有各路想要巴結他的時尚界名流和媒體。這個場景我在夢里也見到過,那就是所有人都仰視我哥,并在心里由衷的夸贊他的樣子。
所有人的視線和開著閃的聚光燈都落到他身上,他是那么重心捧月般閃耀的存在,那是他應得的。
我站在一個巨大的酒水供應臺旁邊吃著一塊黑森林蛋糕,雖然這會兒已經不是那種炎熱的天氣了,可是在這個人聲鼎沸的酒會里,我還是感覺我穿的衣服把我悶得透不過氣來。
我把領口扯開一點,然后又吃了一口蛋糕。
我遠遠地看著我哥,他正在和ay的主編說話。那人的打扮倒是很樸素,卻給人一種低調的奢華感,我有一下沒一下地看著我哥,覺得他好帥。
中途我看到一兩個打量我的目光,但那些眼神都很正常,沒有那些下三濫的東西。可能是知道什么地方應該做什么事,能來這個酒會里的人都清楚自己的身份。
真正有腦子的聰明人懂得不能招惹自己不清楚底細的人。
酒會結束后,ay合作方的負責人為我們準備了專車接送我們回去,我走到一半突然看到了個熟悉的地方,便讓我哥把那車打發走了,到時候我們自己打車回去。
這真是我來的最值的一次了,因為我在格林威治村看到了friends的房子——我看了無數遍的美劇。我走進去,樓下咖啡店里的面包價格都直接寫在櫥窗上,仿佛能喚起我當時看那些劇情時的回憶。
只是我看著那些用白色簽字筆寫在櫥窗上的價格不禁疑惑,如果哪天面包師或者店員想把不同的面包換個位置怎么辦?
我站到friends的house下面,其實我不喜歡站在外人面前拍照,但是這一次是我主動在外面要求我哥幫我拍照。
街頭不知是誰的音響放了我喜歡的closer to you,我看到我哥的頭發被晚風吹得微微向上揚起來,他舉著手機,嘴角忍不住向上揚,眼睛里像有星星在發光。<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