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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愛,非要找以前的小弟回來重操舊業。
“大老板當得不開心?非要回憶以前做混混的日子,我說你這人就是欠。”沈一岑也不懼他的威脅,明擺著告訴他不認以前的江湖兄弟,如今日子過得這么好,何必去風里雨里摸爬滾打?
只是萬盛這眼神看起來怪怪的,讓人心里發毛。
本著語不驚人死不休原則,沈一岑又道:“你別是個M吧,怪滲人的。”
萬盛真是無比懷念這個愛損人的小話癆,可也不得不承認,他和以前不太一樣了。
沈一岑的中二病來的很晚,二十歲的時候,他天不怕地不怕,滿腦子都是不信邪,收拾幾件衣服撈上百八十塊錢,就敢頭也不回地闖進社會里,和一群兇神惡煞的小子們手底下見真章。人在那個時候對人生的理解總是中二而膚淺的,所謂勇氣,在很多時候都是無處發泄的精力,不知道什么叫底線,只好一股腦兒奉獻給了社會法制建設。
浪子回頭金不換,可是實際上,年輕人聽得更多的一句話是不撞南墻不回頭。他們總要仗著年輕找一灘渾水摸爬滾打,時常為了一件小事斗的頭破血流。回頭再看,可以說是青春,然而真的無悔么?沈一岑恨不能時光倒流。
“真的不想回來?”萬老大覺得有點心塞。
沈一岑給面子沒對他翻白眼:“家中有老父,我可干不起高風險低回報的行業,不然早就去賣保險了,呵呵。”
他那笑容太敷衍了,簡直是“面目可憎”,萬盛撩起酒杯隔空敬他:“如果你能過得好,當年會離家出走?”
沈一岑一愣,暗道麻煩。一個謊言要用很多謊言來圓,或許機緣巧合能夠騙到所有人,最后變成現實,可是中二帶來的不只是多年后的不堪回首。
“萬老大難道真把小孩的話記了這么多年?童言無忌沒聽過,那還有此一時彼一時呢。當年離家出走是真,我現在回家過得好好的也不假。”他回敬萬盛,把杯子里的果汁都喝完了,空杯子放回到茶幾上,玻璃和玻璃的碰撞聲很是清脆。
“不一樣的。我第一次見到你,就知道你叛逆都刻在骨子里了,絕對不是能安穩過日子的人。哪里有狼專門去把牙給磨平了呢?”
“有啊,就成狗了唄。”沈一岑笑笑,“年紀大了,叛逆不起來了,我好端端過我自己的,萬老大也做一回路人,皆大歡喜不是么?”
萬盛搖頭道:“好人面具不是戴久了就能變成真臉皮的,不把它摘下來的唯一理由就是利益不沖突。想想你以前是什么樣子,咖啡店小老板挺受歡迎,但難道你能一直裝成這個模樣過生活?”
“怎么不能呢?”
“不適合你。”
沈一岑失笑:“我那么平凡。”
“金子不發光,只是因為你懶。”
“你總喜歡逼人做漂亮的門面功夫,不知道漂亮的東西有毒么?”
“比如?”
“比如你。”
“既然知道我有毒了,落到我手里,還敢不聽我的話?”
“聽了才是傻好么?知道你有毒,我才不想接近啊。”
話到此處,又進行不下去了。沈一岑打量他的臉色,倒是有些怕他發飆,只能又添上一個砝碼:“我家人朋友都盼著我能找一個伴過日子,這才剛撩到一個,他喜歡我,我也喜歡他,簡簡單單的,再找不出一個讓我能夠離家出走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