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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資料一應俱全,甚至還有他的近照。
而根據網頁顯示的時間,有關于齊嵐的資料最后修改時間正是三天前。
一定是曼納的紅眼病又犯了,
看到顧瑋玨最近借著翻唱的事情有了名氣,所以找到齊嵐并且慫恿他跟自己簽約。這樣一來,
曼納就可以理所當然的用“維權”的借口起訴宗晟。
齊嵐像是突然出現在這個世界上的人一樣,
接到法院的電話之后,
各大社交網站上紛紛出現了齊嵐的ID,
并且也有水軍用#保護原創#的字眼狂刷熱搜榜。
#宗晟隨意使用知名歌手成名作#
#宗晟滾出娛樂圈#
#大愛齊嵐,抵制宗晟!#
……
各種各樣的營銷賬號都在刷宗晟的翻唱事件,原本一件小事,
到了媒體的嘴里就成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神乎其神的吹法恨不得把宗晟說成一個不知廉恥的衣冠禽獸。
“什么知名歌手!都不知道打那個犄角旮旯里冒出來!”顧瑋玨狠狠地將今天的八卦報紙丟在地上。
宗晟哪里懂得有關法律的事情?只知道,如果這次的事情讓曼納得逞的話,自己會損失很多很多錢,
并且自己的名譽會受到影響。
“跟他解釋清楚不就行了?如果他不想讓我唱,那我們以后就不唱嘛,反正曲子那么多,唱別的也不是不可以?!?
從地上撿起來那一份雜志,滿目的“抵制”“鄙視”和自己的照片混在一起。宗晟倒并不覺得是什么大事,只要自己和顧瑋玨沒有受到什么傷害,隨便雜志怎么寫,他都不在乎。
對啊!可以把齊嵐叫出來私下解決,只要他給予宗晟翻唱權,那么宗晟的這首歌就是合法的了,曼納就沒有資格再訴訟宗晟了!
雖說宗晟對這件事情不以為然,可他倒還真說到點子上了。
事到如今,也只剩下這一個辦法了。顧瑋玨看了看身邊的袁凱,“凱哥,交給你了,幫我看看能不能找到齊嵐的聯系方式,這件事的影響,我們必須要降到最低。”
齊嵐的出現讓他過往的痕跡都變得有跡可循。很快,袁凱便找到了齊嵐的聯系電話,以及一系列他之前的簡歷。
十九歲因為在學校打架斗毆而被開除;
二十一歲開始在C市各處走穴;
二十四歲寫了并且出唱片發行;
二十五歲……
所有的簡歷到了二十五歲,他的人生便沒了那些大起大落的經歷。才剛剛靠著在娛樂圈試水沒到一年,便又上了岸。
從袁凱調查的結果看來,齊嵐并不是什么高風亮節的人,因為沒有固定的工作,所以對金錢說不定也有很大的需求。
這一次,如果齊嵐是為了錢的話,那么事情就好談許多了。他要什么,滿足他就好。
…………
距離開庭還有半個月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