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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砰
我知道我十四歲。這個我清楚。我還知道有太多人太愛說話,尤其是這個美國佬,嘴巴一刻不停,每次談到你就換上一陣大笑;他把你的名字放在我們沒聽過的人名旁邊,感覺很奇怪,阿連德·盧蒙巴,一個聽著像是昆塔·金蒂家鄉的名字。美國佬喜歡用墨鏡遮著眼睛,仿佛他是牧師,從美國來這兒向黑人訓話。他和古巴佬有時候同進同出,有時候各走各的,一個人開口另一個總是很安靜。古巴佬不亂搞槍,因為按照他的說法,槍永遠需要被需要。
我還知道我通常睡一張帆布床,我知道我媽是妓女,老爸是貧民窟里最后一個好人。我知道我們盯著希望街上你的大宅已經看了好幾天,你來和我們說過一次話,就好像你是耶穌,我們是加略人,你點頭像是說你們繼續忙你們的,該干啥就干啥。但我不記得我是親眼見過你,還是有人說他見過所以我覺得我也見過,你走上后門廊,啃著一片面包果,她不知從哪兒冒出來,好像夜里這個鐘點非要出來辦什么急事,而且受了驚嚇,嚇得連衣服都忘了穿。她伸手拿你的水果,因為她想吃,盡管拉斯塔不喜歡放蕩的女人,你們開始午夜狂歡,我抓住自己也開始狂歡,因為我看見了也聽見了,然后你為這個寫了一首歌。來自水泥叢林的男孩騎著同一輛娘娘腔的綠色小摩托連著四天來取棕色信封,上午八點一次,下午四點一次,直到新保安隊開始攔他。那件事我們也知道。
在八條巷和哥本哈根城,你能做的只有看著。收音機里的甜美聲音說犯罪和暴力在占領全國,是不是真會有什么改變,我們只能等著瞧了,但是在八條巷,我們能做的只有瞧著等。我看見糞水在街道上肆意奔流,我等著。我看見我老媽為了一人二十美元伺候兩個男人,第三個肯出二十五美元,因為他要射在里面而不是拔出來,我等著。我看著我老爸受夠了她,像揍一條狗似的揍她。我看見屋頂上的鐵皮銹成棕色,又被雨點砸出窟窿,樣子好像外國奶酪,我看見一個房間里有七個人,一個懷孕了,其他人還是操她,因為他們太窮,甚至買不起廉恥,而我依然等著。
小房間變得越來越小,越來越多的兄弟姐妹表親堂親從鄉下來,城市變得越來越大,沒地方讓你扭雷鬼和錄歌,沒有咖喱雞吃,就算有你也買不起,一個小姑娘被捅死了,因為有人知道每周二她會領到午飯錢,我這樣的男孩越來越大,很少去學校,連《迪克和簡》都看不懂,但認識可口可樂,我想去錄音室錄歌,我想唱熱門金曲,乘著那節奏逃出貧民窟,但哥本哈根城和八條巷都太大了,每次你走到邊界,邊界都會像影子似的跑到你前面去,直到整個世界都變成貧民窟,而你只能等著。
我看見你饑腸轆轆在等待,知道你需要的只有運氣,你在錄音室附近晃膀子,戴斯蒙·戴克叫手下讓你試試看,他讓你試試看,因為你還沒開口他就聽見了你聲音里的饑渴。你錄了一首歌,但不是熱門金曲,哪怕是對那會兒的貧民窟也太美好了,因為我們生活的這個時代,美好無法讓任何人活得更輕松。我們看著你吹牛皮,想用大話幫自己長高一英尺,我們想看見你倒霉。我們知道誰都不想收你當街頭粗胚,因為你怎么看都是玩腦子的。
然后你消失去了特拉華,回來后嘗試唱斯卡,但斯卡已經離開貧民窟,去上城區扎了根。斯卡坐飛機去外國,告訴白人它和扭扭舞沒啥區別。這種事也許會讓敘利亞人和黎巴嫩人感到自豪,但在報紙上看見他們和空中小姐一起擺姿勢,我們可不會感到自豪,只會震驚得愣在那兒。你再唱一首歌,這次成了熱門金曲。但一首熱門金曲沒法把你彈出貧民窟,因為你在為吸血鬼錄歌。一首熱門金曲沒法讓你變成“蚊子”戴維斯或者唱《槍手民謠》的那位老兄。
到我這種孩子也不聽老媽話的時候,她放棄了。牧師說每個人的生命中都有神性的空洞,但貧民窟百姓只能用虛無填補空洞。1972年和1962年不是一碼事,人們只能壓低嗓門,因為他們不能高喊,亞蒂·詹寧斯突然死去,同時帶走了夢想。關于什么的夢想?我不知道。大家都很傻。夢想沒有離開,而置身于噩夢之中的人們認不出噩夢。更多的人搬進貧民窟,因為戴爾羅伊·威爾遜高唱“更好的必定會來”,將要成為總理的那個人也這么唱。更好的必定會來。男人看外表是白人,但有必要就能像黑人那樣滿嘴土話,他唱“更好的必定會來”。女人打扮得像是女王,在金斯敦貧民窟膨脹爆發之前從沒關心過這兒,她唱“更好的必定會來”。
但先來的是最不好的。
我們看著,等著。兩個人帶槍來貧民窟。一個人教我用槍。但貧民窟的百姓早就開始互相殘殺。逮著什么就用什么:木棍,砍刀,匕首,碎冰錐,汽水瓶。為食物殺人。為鈔票殺人。有時候一個人被殺只是因為別人不喜歡他看他的眼神。還有不需要原因的殺人。這就是貧民窟。理性是富人的。我們有瘋狂。
瘋狂是走上下城區的高級街道,看見身穿最新一季時裝的女人,你想徑直過去搶她的包,但知道你特別想要的其實不是包也不是錢,而是尖叫,她看見你蹦到她精心打扮的臉蛋前,你一耳光扇飛她嘴唇上的快樂,一拳打掉她眼睛里的喜悅,當場宰了她,殺她之前或之后強奸她,因為我們這種街頭粗胚就該這么對待她這樣的體面女人。瘋狂讓你跟蹤身穿西裝的男人走過窮人從來不去的國王街,看著他扔掉雞肉三明治,你聞到香味,心想怎么會有人這么有錢,居然拿平淡無奇的面包夾雞肉,你翻垃圾桶看見它,還包在錫箔紙里,依然新鮮,沒有被其他垃圾染成棕色,也沒有蒼蠅落在上面,你心想大概可以吧,你心想好的,你心想你必須拿起來,只為了嘗嘗沒有骨頭的雞肉是什么味道。但你說你不是瘋子,你內心的瘋狂不是精神
病的瘋狂而是憤怒的瘋狂,因為你知道男人扔掉它就是想讓你看。你向自己發誓,這個粗胚要開始帶刀上街了,下次我要跳到他身上,把心臟從他胸口挖出來。
但他知道我這種小子不可能在下城區行走太久,巴比倫很快就會找上我們。警察只需要看見一個沒穿鞋的我,就會說你個骯臟的黑鬼他媽的在體面人旁邊轉悠啥?然后給我兩個選擇。要么逃跑,他追著我跑進一條穿城小巷,這樣就可以私底下開槍打我了。彈倉里有足夠的子彈,至少會有一發能打中我。要么站住不動,就在體面人的注視下挨揍,他揮舞警棍,打掉我側面的牙齒,砸在我太陽穴上,那只耳朵這輩子都別想好好聽聲音了,說這算給你一個教訓,你這個骯臟發臭的貧民窟小畜生別再來市區了。而我看著他們,等著。
但這時候你回來了,雖說誰也不知道你是啥時候離開的。女人想知道你為什么回來,既然你在美國總能搞到本叔大米那樣的好東西。我們琢磨你去那兒有沒有唱熱門金曲。我們有些人盯著你在貧民窟閃展騰挪,就像大河里的一條小魚。咱現在知道你的把戲了,但當時并不了解,不知道你怎么勾搭那些人,這邊一個槍手,那邊一個大嗓門的拉斯塔教徒,這邊一個壞種,那邊一個粗胚,甚至還有我老爸,所以大家都認識你,到了喜歡你的程度,但沒到能記住要拉你入伙的地步。你什么都唱,只要能紅就唱,甚至包括只有你知道而其他人都沒興趣的東西。《而我愛她》,因為巴斯特王子翻唱的《你不會見到我》成了熱門金曲。你拿到什么就唱什么,甚至包括不屬于你的曲子,你使勁唱,拼命唱,終于把自己唱出了貧民窟。1971年你已經上了電視。1971年我開了我的第一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