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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儀見雖然布料不好,顏色也都洗的發了白,可好在并不臟也沒有什么討厭的味道。
士兵又打了水進來,請幼儀稍微洗漱一下,還捧著手巾站在旁邊候著。她還真沒讓士兵這般侍候過,渾身有些不自在。
洗干凈頭臉,她還想洗洗腳,可郝連玦就坐在桌子后面,旁邊還立了個士兵。
她正在別扭,卻見外面進來個人,兩個人視線相接俱是一閃,原來也是熟人。郝連玦身邊有個常隨,是打小就在他身邊的侍候的老人,當年去漠北也一直帶在身邊,如今又帶到這里來。當時在惠州,幼儀就見過他,頗有些印象。因為他的臉上有一大道子疤痕,冷不丁見了讓人心生寒意。
“金姑娘安。”他的性子像極了主子,不多言,表情單一。
方才他出去辦事并不知道幼儀的存在,眼下見了也沒有一絲的驚訝和好奇。簡單的問候了一句便沒了下文,垂立著聽郝連玦的命令。
“事情辦得怎么樣?”郝連玦問著。
他聞聽瞥了旁邊的幼儀一眼,見到主子并不忌諱,便回道:“主子安插在其他各路人馬旁邊的釘子都在,我與他們聯系上了,到時候會有密報送過來。”
“好!”郝連玦聽見這話似乎十分高興,“接下來你有個非常重要的任務——保護金姑娘的安全!”
郝連玦身邊的長隨名叫郝福,聽說還是郝連玦做世子的時候從街上撿回來的小要飯花子。當時他被一群小混混圍毆,臉上的傷便是那時候留下來的。倘若不是世子出手相救,恐怕他早就橫尸街頭了。
小花子從記事起便在街上要飯,關于自己的身世、姓名一概不知。郝連玦就讓他姓郝,單字一個福,還讓他留在自己身邊貼身侍候。郝福的吃穿用度皆高于府中其他奴才,還跟在郝連玦身邊從文習武。
別瞧他其貌不揚,整日里悶不吭聲,內里卻比尋常家的少爺還要厲害。郝連玦把他帶到漠北,越發激發出了他的潛能。不少重要的事情,都是他去完成的。
郝連玦覺得他是個人才,作為隨從待在自己身邊未免有些屈才,便提出去了他的奴籍,讓他從軍做一番事業。
可是郝福死活不同意,說這輩子就要追隨在公子身旁,來生當牛做馬接著報答公子的大恩大德。
郝連玦見他執意如此,只好由著他去了,可心底并不曾把他當成隨從使喚。
郝福也明白他的心,越發的盡心盡力,只要是他的吩咐從來都是遵從,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惜!
眼下郝福聽見郝連玦說要給自己一個重要的任務,不禁全身繃緊。他知道目前的情況,隨時都會打起來,生命隨時都會有危險。他盡全力去完成公子的命令,才能為公子爭取多一丁點勝利的希望!
可聽見這個任務竟然是全力保護幼儀的安全,他不由得怔了一下,隨即答應下。
他跟在公子身邊十多年,可從未見過公子跟哪位姑娘親近。接連娶了兩位夫人,都沒等過日子便死了,公子壓根就沒在乎過。此番來獵場,王妃更是特意把他換過去,旁敲側擊打聽公子在漠北的事情。聽王妃話里話外的意思,恐怕是害怕公子喜好男風。
雖然公子對姑娘家不感興趣,偶爾那些大老爺們閑聊說到這些,他都不會搭話,可也沒瞧見公子有特殊的癖好啊。能近公子身的只有他一個人,就他這長相和悶葫蘆頭似的性子,偏好男風也沒誰能喜歡這款!
眼下公子對幼儀這般看重,讓他越發肯定公子很正常。只是這位金姑娘的年紀看起來不太大,看來王妃還是不知道公子的喜歡,公子喜歡嫩的!
幼儀見到他形影不離,覺得有些別扭,說道:“郝大哥,你不用這么緊張,在郝先鋒的帳篷里能出什么事情?你只管去忙,我有什么需要會言語。這里有諸多不便,我定然不會客氣。”
她的嗓音軟糯,稍微客氣些就不經意帶出撒嬌的味道,一聲“郝大哥”叫的郝福渾身不自在。他跟自個主子一樣,基本上不跟姑娘打交道,也不會跟姑娘家打交道。
他滿臉通紅,咿咿呀呀說不出個什么來。
“你先下去,外面候著吧。”郝連玦的話如同特赦令,讓他頓覺渾身輕松趕忙大步退了下去。
“郝福是個粗人,他受不了太客氣。”郝連玦咳嗽了一聲說著,“以后你就隨便稱呼,免得他不自在。”
隨便稱呼怎么稱呼?人家比自己年長,又在保護自己的安全,總不能稱呼名字吧?再說,郝福雖然是郝連玨的隨從,卻不是自己的奴才,她怎么能像使喚下人一般的對待?
幼儀正要說話,就見郝福又進來,還跟進來幾個抬著東西的士兵。
“兄弟們知道金姑娘要住下來,就做了個簡易的屏風,金姑娘也好方便些。就是東西有限,只能將就著使了。”說完扯開嘴巴笑了一下。
難怪他不怎么笑,他一笑扯得臉上的疤痕猙獰著,比平常多了幾分兇狠的味道。
兩個士兵趕忙把手中的物件放下,在地中央展開。那是用木頭做成三角形的底座,上面豎著三根木頭,中間綁住了兩張獸皮。雖然粗糙、過于簡單,卻還是起到了屏風的作用。
有了這個東西,幼儀的空間就稍微獨立些,做什么也方便多了。
“謝謝你們。”幼儀高興的笑著,眉眼彎彎,長睫毛忽閃忽閃。
他們這些當兵的幾年都看不見一個姑娘,哪里見過這樣的陣仗?一個個都裂開嘴,笑的跟花一樣。
“郝大哥,你替我去跟他們道謝吧。”
“謝什么……”
郝連玦輕輕咳了一聲,帳篷里立即鴉雀無聲,幾個人立正站好連大氣都不敢喘。
“你們把這里當成集市了?誰準許你們擅自行動?凡是參與的人都繞著樹林負重跑十圈,今晚上不許吃飯!”
“遵命!”誰都不敢有疑議,麻利的出去執行,半點不敢偷懶。
郝連玦帶兵就是嚴格,想當初他初到漠北,靠的就是一股子打不倒的精神才折服了眾人。一個個糙兵蛋子不是那么輕易就服管的!
他不僅對手下的士兵嚴格,對自己可以說是刻薄!每次訓練,他都會以身示范,而且沖在最前面。士兵負重五十斤,他就加到一百斤,士兵跑十圈,他就跑二十圈。看見自己的上級如此拼命,還誰敢不聽話?
他賞罰分明,把服從當成士兵的第一天職。長時間下來,他帶領的人馬整齊化一,指哪打哪。
幼儀哪里接觸過當兵的人?更不懂什么服從是士兵的天職之類的道理。她用世俗的人情世故來評斷這個事情,覺得郝連玦未免太不近人情。固然士兵們的做法違法了軍紀,大不了罵兩句小懲一下罷了,干嘛非要又負重跑又不讓吃晚飯。
可還不等她講情,就聽見郝連玦又說道:“要不是看在你不是當兵之人,一頓重罰是少不了的。想必金姑娘明白入鄉隨俗的規矩,既然到了我的地盤,自然是我說了算。金姑娘不要干涉任何事情,想要不連累旁人,最好的做法就是什么都不要做!”
幼儀聞言把一肚子話咽下去,可心里卻非常的自責。她出了帳篷,正好瞧見一隊人從前面跑過。他們每個人腿上都綁著兩塊大石頭,跑的整齊。
那大石頭的個頭可不小,少說也有二三十斤。墜在尋常人腿上,恐怕連行走都會很吃力,更別提跑了。
幼儀看得直咋舌,打頭的郝福說道:“姑娘不必自責,不過是跑幾圈少吃一頓飯,對我們這些人來說不算事。”說完一溜煙跑沒影了。
這一圈可不小,得有一刻鐘才見他們轉回來。十圈下來,幾個人累的癱坐在地上。幼儀過去給他們倒水,郝福喝了一口覺得有些不對勁,細細品品竟是甜滋滋的。<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