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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以為事便這般罷了。孰料未過幾日,波瀾竟又重起:這小宮女尚有一姊于宮中,現下為尚服局掌衣,當日其妹入殮,竟發現尸首上有累累傷痕,然而其身前卻未聽說在何處犯過受罰,遂當下便疑心其為受人加害!乃上稟宮正,求為之伸冤。
宮正查驗后屬實,便始追查這宮女生前去向,便有人憶起當日她去了太子居處瓊華軒送巾櫛等。宮正照此去線索去查,結果為何不得具知,總之兩日后,依舊以其不慎落水定案。
此事終教傳開,不想竟平添諸多謠言,多猜此女是在瓊華軒犯過受刑而死,這便有說曾在軒外聽到過呼救之聲,還有說曾見宮女跪在軒外求恕。。。總之“事起瓊華軒”似已成定論!
一時宮人們竟談東宮色變,都懼怕往東宮去,唯恐一時不慎,便招致殺身之禍!
作者有話要說:
既然大家都對陸朝云這女配有意見,那就干脆讓她再多招點仇恨吧,呵呵。
第26章
仁義
大梁以仁德治國,歷代天子皆恪守太(限制)祖“施仁政、少殺戮”之訓,便是宮人犯過,也須酌情懲處,或交宮正處置,若有人動用私刑草菅人命,教官家知曉自難免受罰!遂這元兇索性將尸首投入湖中作失足假象以蒙混過關,倒不失為良策。
如此看來,太子這“枉殺”罪名似已坐實!恐是連官家也有七八分信其真,已教人私下將東宮近侍查問了個遍,又親自問過太子,只是眾人皆不認,無憑無據自不能胡亂加罪!然而事既出,官家自難免對太子又多分猜忌。
太子雖曉此理,卻苦于不能自清,加之宮中流言四起,這一氣惱,便成日將自己關在宮中,連資善堂也稱病不去了!卻不知如此一來,好事者竊以為太子乃是受罰禁足,一時流言倒更甚了。
實則近來除了太子,尚有另一人因此事受困,便是南宮霽!
太子是為蒙屈,南宮霽心中最清楚!因此事他本知情,只當下不能挺身以正太子清名,并非因膽怯,而是另有苦衷:一面之詞,能否為人采信不說,若還教官家生出他想,反是弄巧成拙!因而進退維谷,實不好決斷。躊躇了兩日,便欲問一問旁人之見!這“旁人”自指的是張令其:當日他陪侍自己身側,自也能猜透些內情。
不料張令其聽過此話,卻力加勸阻,道:“旁人若遇此事,避之唯恐不及,何況此事已過,宮中也不再追究,郎君又何必自擾?”
南宮霽道:“若不是事關太子,我自不會問。你當清楚,此回官家便是不追究,心中卻定然是疑竇難消,太子斷不可擔此不白之冤!”
令其忖了忖,乃道:“此事,太子自身亦是心知肚明,郎君以為,太子為何不自辯?”
南宮霽苦笑:“你我皆清楚此中緣故,還需多言么?一則,一面之詞,太子便是自辯,亦難取信于人;二來,牽連到二皇子,便更不當說!兄弟不和本是官家最惡的,太子若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