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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桌是湯瑪斯帶了幾個美國友人來見識亞洲同志文化。臺北洋人到哪里都吃香,禿頭肥佬都還有一堆沒見過世面的土雞在眼巴巴等著嘗,更不用說湯瑪斯那晚帶去的都是青春少年兄,腰高腿長,下了舞池都成了神,被團團圍住就再也沒回到包廂里。留下落單的湯瑪斯,再自然不過地從他們那桌加入了我們這桌。
陳威一口破英文也不害臊:You,
no
lover?
Where
from?
USA?
Japanese?
終于受不了陳威的鸚鵡??舌,他笑出聲來:我會說中文啦!
是那種典型
ABC
腔調,只在家里說的母語似乎都會停留在某一個年齡,十來歲。那種中文不是成人的,讓人覺得他不懂得設防,對接下來陳威的每個問題都乖乖地有問必答:我的
boyfriend
很忙,不喜歡來這種地方。他常常出國。他這個月去歐洲出差。我們在
Berkeley
認識的。他去念書。兩年后他拿到
MBA
就回來了。他爸爸一定要他回來。我很愛他,今年我也來臺灣住……
喝開了,同桌的其他幾個家伙也開始對湯瑪斯感興趣了,七嘴八舌的問題都是關于在地球另一端,像我們這種人都是在過怎樣的日子。陳威湊近我耳邊低噥一聲:你覺得他干嗎一直跟我們泡在這兒?
他拿出皮夾,讓我們看他高中的照片。我笑了。不記得在此之前,我已經有多久沒有這樣情不自禁地笑出聲來。我也有中文名字的,他說。王鐵雄。是阿公取的,好土喔,邊說邊皺起鼻子跟我做鬼臉。
鐵雄,是里的鐵雄嗎?
見到他茫然的表情,我才想到是我自作多情了。來自加利福尼亞的他,沒有與我共同的成長記憶,上的是那種可以把頭發梳成刺猬染成粉紅色也不會被記過的高中,大學學的是人類學,純為興趣,還有柏克萊的自由左派校風。就是因為當時留下了那樣彼此純無交集的第一印象,再加上圈內人出來尋歡作樂都只用代號,不用真名姓,他的
BF
是誰不僅我沒興趣多嘴,甚至大家都很有默契地給了湯瑪斯空間——或者說,也給了自己空間。畢竟,有沒有
B
從來就不是大家的忌諱。
身為教母,陳威終于看不下去這種戰況不明的浪費時間,一聲吆喝我們換地方,去夜唱吧,湯瑪斯你來不來?
那幾年伍佰正紅,大伙連著幾首點的都是他的快歌,其他人跟著跳唱嗨翻,我卻心神不寧地抽掉了半包煙。終于有了一首抒情的出現,湯瑪斯忽然把一支麥克風遞到我面前:你都沒唱歌,一起唱好不好?
我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