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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相信,我根本不愛他。”
“你在自欺欺人。”
“愛是什么東西?!我怎么會愛謝文湛?!我死了一千年了!”
“愛情無關你的身份,地位,年紀。只關乎你在他身邊時,是否真心覺得快樂。”
白汐還是在搖頭。但,就在這時候。天空中傳來“轟隆!”一聲響。她抬起頭,看到了白晝一樣的夜空,飛舞下無數的星光點點。夜未央,人已寂。星沉碧落,寒光四起。低頭俯視水面,這一場流星的倒影點綴了整個河面。
這種東西她見過,當年開封淪陷前夕,日軍夜間來轟炸開封古城。就用這種照明彈點亮了整座城市。然后投下一顆顆炸彈。
謝文湛和董明堂為了找她,居然連軍事設備都動用了。可惜,她還是得走。
她低下頭。黑貓已經不見了。地上只留下淺淺的爪印。她循著貓的爪印走了過去。
自己愛謝文湛嗎?一開始以為這不是愛,一開始以為從來不會動心。一開始以為,千帆過后不是春。千年前的靈魂,永遠不會愛上一個現代人。但,直到這時候,要分別了。或許是永別了。她才發現,或許,那真是愛情。
愛就是原罪。就是吃了禁果的亞當和夏娃,要被永遠驅逐出伊甸園的原因。
愛就是妖怪和人的區別。妖怪有欲無愛,人類可以有愛無欲。她一路蹣跚地走著。好的謝文湛,壞的謝文湛,生氣的謝文湛,冷漠的謝文湛。一一浮現在眼前,都那么清晰。居然犯了這么大一個錯。白癡的是自己。
她真的,動了心,而且不可救藥。
貓的爪印消失于長廊的盡頭。這里,是一處很深的駁船崗位。水位將近四十米。
白汐抬起頭,看到紫薇,房宿星交匯于此。從天南風水位上來說,這是一處靈氣極盛的福地。假如在此地修煉,可以事半功倍。
她明白,這是死神最后的仁慈了。只是,這一跳下去,不知道哪年哪月,才能再次浮上來。到時候,遇到的又是些什么人呢?那么下一次,自己是繼續借尸還魂當一個妖怪。還是放棄自己千年的修為,當一個平凡的人類呢?
愛是最偉大卻也最傷人的東西。是最躊躇,也最堅定的東西。
她閉上了眼。聽到背后謝文湛呼喊的一聲聲“白汐”漸漸近了。再聽到謝文湛的聲音,卻是不舍得極了。即使再怎么不肯承認,直到此時,她忽然滿腦子都是他。栽了,栽得徹底。居然之前還天真地認為,真的一輩子不會動心。
但畢竟要跳下去啊,這里是很好的歸宿。她慢慢脫離了董青花的身體。抽出了自己原來的靈魂,仍舊抱著附身的那一只蓮花碗。而地上的“董青花”開始快速腐朽。不一會兒就化為一灘膿水。流到了黃河里面。
“白汐?——”這個聲音忽然變大了許多。她確信謝文湛就要找過來了。再不走就來不及了……
閉眼,跳了下去。手中緊緊抱著蓮花碗。慢慢往下沉,沉沒。這時候,能夠隔著江水,看到銀河燦爛,星光亙古不變。但愛上一個人,就連同一片天空,也舍不得了……閉上眼之前,她咬緊了牙,這一次,要快點醒來才行啊。
最終還是自己輸了,承認了愛他。
作者有話要說: 在古代神話中。人愛妖(神仙)是無錯的,但是妖(神仙)愛上人就有錯了。參考:白娘子永鎮雷峰塔,天仙配。牛郎織女。沉香救母。
第61章 程璋
日子總是指尖砂,不經意間全部溜走。
白汐閉上眼睛往下墜,直接就墜到了河床的最底部。墜到了最深沉的長眠當中。
她也很累了。這一睡下去,就是萬事不知了。外面的好的,壞的,男的,女的,都和自己毫不相干了。靜靜等待歲月,再給鈞窯碗鍍上一層更厚的包漿。也不知道時間過了多久,有了一點點要蘇醒的念頭,但是時機不夠。
真的把她再次喚醒的,是一次大洪水。
鬼知道黃河一年泛濫個幾回。這一次,好像泛濫的過了頭。船閘開閘泄洪,激烈的水流把鈞窯碗沖出了那個洞天福地。沖啊沖啊沖,一路上磕磕絆絆的,就這么把她給弄醒了,卻發現自己流的速度比坐火車還快。
水流過后。她落到一具白骨旁邊。黃河里有尸體不奇怪,但這不是剛死的人。而是死了很久的人。具體一點,大概是民國那會兒的人。之所以能認出來這是民國那會兒的人,是因為她看到這人的身邊放了一把雪楓刀。
雪楓刀是抗日名將彭雪楓所設計的一種馬刀,紅白兩黨的騎兵都有裝配。刀身頎長,刀背輕薄,鋒利異常,1942年洪澤湖戰役以后很流行。這把雪楓刀刀身早已經爛掉。但鯊魚皮的劍鞘也沒那么容易腐蝕,所以她能很快辨認出來。
白骨的中間,有個小小的鐵函,被五根白生生的手指按壓在肋骨中央。看樣子,這是他拼死要守護的東西。
白汐知道,這人,這軍刀,這鐵函,該是和自己有緣。所以才會跨過黃河來相會。她很想打開看一看鐵函里面是什么東西,但現在做不到。
黃河水很渾濁。水下幾十米,更是四面黑沉,一點兒光線都照不透,聲音也穿不過來。但是憑借著“靈力”,她能看到周圍的東西。最常看到的是小魚游來游去,都是單調的銀灰色。還有螃蟹,蝦子,螞蟥等土色的小生命,把她當窩住。這些還算是好的。有的時候,頂上掉下來一灘泥,一雙臭鞋子等垃圾,那滋味就不好受了。
她后悔當初怎么沒在墻壁上留言:謝文湛,請你號召大家保護黃河,人人有責。
日子推杯換盞,當董青花的記憶,慢慢被沉淀下去了。現在,她不再像從前那樣浮躁了。久居蒙塵的生活,提供了心靈一個港灣,可以靜下來想很多事情。做人的那一年,她的所作所為,概括成二字就是復仇。
復仇的動機,來源于對程璋的喜愛。
1937年的一天,當她初次化為人形去見程璋的時候。程璋還在文物局里當一名干事,他還未調去開封當博物館館長,悲劇也尚未開始。
一株老榆錢樹下,擺著一個地攤。程璋和一個小販對上了。當時,程璋經過此地,小販砸了一件瓷器。大聲說:“噯?!你怎么碰壞了我的東西?!”然后拉住了程璋的長布衫。要他賠錢。大概是看他穿長布衫的,是個讀過書的人,應該有油水可撈。
程璋不疾不徐地拿起一片瓷。一口氣報出了名字:“宋代磁州窯系英宗年制款青花釉里紅梅瓶?!”結尾的“瓶”字,上揚,似乎是忍住了不笑出聲。
那小販點了點頭:“識貨的嘛!一萬大洋,你給我賠!”
程璋笑了笑:“東西是假的。且不說這款識如何,首先,青花釉里紅屬于混合彩瓷中的釉中彩。是指將色釉料混合于表面釉水中,在施表面釉的同時一起上色。這種工藝,不到元代是出不來的。和北宋差得遠嘍!”
那小販的臉一下子紅了:“你不識字啊!都寫了是宋英宗年制!當然是宋代的!”
程璋不緊不慢道:“宋英宗的這個“英宗”是謚號。所謂謚號都是國君或皇帝死后,皇位繼承者、貴族和大臣們對他們議定的謚號。因此,古代的國君、皇帝們生前既不知道自己死后的謚號,更不可能用自己的謚號作為紀年工具。”
“這又怎么樣?!說不定是他兒子仿的老爹的款唄!”
程璋更是微笑道:“那更不對了。磁州窯系瓷器上的款多為釉下彩書。你這是青花篆書。”
最后,那小攤販灰溜溜地收拾鋪蓋走了。這就是當時的程璋,沉穩,儒雅。總是以德服人。
她跟著程璋走到了家門口,停在半人高的石磨前。等程璋進去了以后,捏著衣角,小心翼翼地挪到院子的門口。伸著脖子,向里面張望著。廚房的大媽崔氏看到她了,洗了一把手走了過來:“呦,你是哪家的姑娘啊?找誰的啊?”
“我,我想在你們這里打工,混口飯吃。”她大眼睛撲閃撲閃的,好像會說話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