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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她發覺自個最終握住了什么,忍住羞,偷窺了眼徐知誥,徐知誥已放下了手里的書卷,冷眼看著她的舉動,雖然沒什么反應,可也沒阻止她,她受到了鼓勵。
她后來就發覺茁壯得把握不住了,食指和拇指都扣不到頭,再一次感嘆徐知誥的忍耐力,都這樣了,還不如如不動。
她若是沒身子,自個去也是行的,可是偏偏月份愈重,已受不得顛簸。
那蘭黛的示范浮現在眼前,說是如此這般,就是神仙也忍不得,當時她是羞不可抑,在心里直唾棄她們,可是曠得久了,心里的渴望終究蓋過了羞恥。
聽徐知誥深吸了口氣,她輕輕含弄著,曠野散發著泥土的腥氣,春的氣息撩動著她脆弱的心扉,紅櫻榴子搖曳,雀舞鶯繞,那樣生機勃發,欣欣向榮,充滿了生命力,生長再生長,直到山河壯麗日色茂盛,這真是一件可以無師自通的事。
她芳心繚亂如鼓的抬起頭,臉如朝霞望向徐知誥,如果這樣淪喪,還不成,她真是沒法子可想了。
徐知誥那雙丹鳳眼死死的盯著她,清冷不再,黑沉沉的,卻燃燒著看不見的火焰,流光璀璨,灼熱得能融化人,他咬牙低聲道了句浪蹄子,聲音呢喃,沙啞,清冷而又熱烈,仿佛羽毛從她心尖上拂過,讓她癢癢的,說不出來的滋味,又勾得她眼淚汪汪的。
她的顛狂之舉,成功的讓徐知誥就范了,可她也嘗到了苦處,超過從前的壯闊,即便是她已是河水潺潺,開始也是艱難的。
她臉紅心跳的看著那那畫面,刺激得她差點暈過去,趕緊抬眼,卻正對上徐知誥深瀚如墨的漂亮眼眸,那里蘊含著輕輕的笑意,唉,她還是閉上眼吧。
耳邊卻聽到徐知誥用磁性的聲音慢條斯理的道,“妖精,這可是你自找的。
她在不久之后才明白這句話的用意,撕破了溫情脈脈面紗的徐知誥,真是讓她死去活來,讓她適應了后,如蛟龍出海,氣勢如虹,鏘鏗有力,狂風暴雨般的抽打,她四肢如藤般的纏繞,只聽得自個聲聲宛轉,猶如貓嘶,銷~魂的悲鳴.
不過,在混混沉沉中,卻有絲念頭浮起,微微喜悅,這般勇猛饕餮,是不是代表這些日子他沒女人?
徐知誥抽身退出來,修長如蘭花的手擦拭著自已動作她都看傻了,靡爛與優雅,簡直太分明了有沒有?這種滋味太難言。
只是完事后徐知誥顯然還要走,她是不樂意的,可是卻也生生忍了。
徐知誥穿完衣后,俯首抬起她的臉在她米分唇上親了下,臨走時深深看了她一眼,“叫丫頭伺侯洗吧,我明天還會過來。”
她把臉埋到被子里,渾身還哆嗦抽搐著,沸騰的血液還沒有冷卻,心還余悸著,雖然是一個人,她都不敢相信是同一個人了,從前那個,在歡好時也如父如兄,把她當成女兒般寵著,竭盡全力的滿足她可也約束著她,可這個,同樣的技巧嫻熟妙到毫巔,卻不一樣,會拉著她一起沉淪,甚至米分身碎骨,但也摻雜著些許溫柔憐愛,雖然很少,但是感覺很奇妙,讓她心神激蕩,恩,他是完全把她當成女人的,純粹的。
☆、第117章 梨花色
直到日上三竿她才起來,鳥雀已在枝頭嘈雜跳躍,陽光明媚,看來卻是個好天。
只是她覺得下面火燒火燎的,看來沒有個三五日是好不了的,可她也怪不得人家,都是她自個作死,把徐大人整得這么雄風大振虎虎生威的事,看來,即便沒身子,一個月兩回也就足夠。
她梳洗,又吃飯,之后就是中午,于是午飯就省了。
到了下午,峰嵐卻領了兩個婢女,送了此東西,上等質地的布匹,好幾種的顏色,黛蘭,雪青,水綠色,還有一盒首飾,里面只有幾樣,但做工精致之極,上面的珠玉翡翠都極稀罕,顯然并非凡品。
她愣了一會兒,此舉,她昨夜取悅了他的意思嗎?
這些日子人雖不來,可也不能算是不聞不問,那些補品吃食鮮果都是源源不斷的,不過她覺得,那都是給她肚子里孩子的,沒她的份兒。
她翹首盼望著,下午做什么都不太有心思了,可是直到日落,也沒看到人影兒,她按捺不住就著人去催,回來倒是有準信了,說是有事來不了了。
她咬牙瞪著桌上的布匹首飾,就知道,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這送來了補償,早就打算了不來是吧,出爾反爾言而無信的小人,她抹抹眼淚,不來就不來,何苦騙人,哄得人白開心一場。
天底下的男人,她想,大概哪個心思也沒有她的這個難猜,曲折彎繞,失憶了也一樣,她的命真苦。
話雖如此,隔日她還是伸長了脖子侯著。
第三天,她干脆也不等了,老呆在屋里她都快變怨婦了,她跟周嬤嬤報備了一聲,就帶著喜鵲出發了。
喜鵲是她這兩天求過來的,喜鵲雖然長得不算賞心悅目,可是人踏實樸素,心眼好使,看她初來乍到又生得不粗實,就處處照看著她,活少的時侯都幫她干,她覺得,她這種處境,得培植自個的勢力了,恩,不只是丫頭。
芷花,從此就是那十三當家的夫人,就算落草了,再不會回來,可是知琴呢,哪里去了?
象穆宜,峰嵐,莊起什么的,都是徐知誥的心腹,只聽他的不說,關鍵時侯也不會替她說話,以至于她現在是求告無門。
她去跟周嬤嬤要人,原以為要費些周折,早有心理準備,她要跟老妖婆沖突沖突,可沒想到周嬤嬤很痛快的應承了,她一時還沒反應過來。
她走后,周嬤嬤身旁站著的華姑姑道,“嬤嬤,以您的地位,何必懼她一個妾?”
周嬤嬤白了她一眼,”就算爺對她不上心,可她現在肚子金貴,吵吵起來,要有個三長兩短的,哼,等她生下來再收拾她也是不遲。”
華姑姑恍然,連連稱是。
她照例去了西街。
五月的天氣,已經很熱了,還好過了晌午頭許久,氣溫又有落下之勢,她下馬車,和喜鵲并排走著,四個護衛不遠不近的跟著。
這條街雖不如東街那般有名氣,可是熱鬧還有過之,主要是布衣百姓居多,那街上除了兩旁正規的店鋪,道旁擺攤的密密麻麻的,五花八門,吃喝玩樂,一應俱全。
她們逛了幾間鋪子,后來就隨意沿街走著,就是一走一過,走馬觀花,直到一個圍觀了許多人的場地,才看了許久。
主要就是,她從來沒想到,能有幸見到只能在戲臺上看到的賣身葬父。
前面的白絹上寫得很清楚,他們是許州人氏,大旱之年,餓麩遍野,他們一家人一路南行,不想遭遇流冠,不但和母親兄長失散,又盤纏盡失,便以乞討為生,不想父親顛沛日久,舊患發作重病不愈,到了江都府就一命嗚呼,無錢買棺材,兒子就決意賣身葬父以盡孝道。
字跡工整端正,大概是請擺攤的文人寫的。
照那上面所述,那男孩兒總得有十三歲,可是太瘦了,看起來就象是只有十一二歲的模樣,衣衫襤褸,那張臉削瘦臟污,看不清五官但仍能看出是模樣姣好的,一雙眼睛卻是漂亮黑澈得仿佛黑曜石般,凄楚明亮,悲傷里卻含著堅韌,靜靜的跪在那里,腰板筆挺。
周圍的人群議論紛紛竊竊私語,卻無一人出頭。
問題出在于,這男孩年歲太小,買下來不劃算,也當不了重勞力,大概只能給富貴人家做小廝,而且,一副棺材花不了多少錢,但這男孩還說了,除了葬父,還要三十金去重賞尋找在失散的母親,這不是獅子大開口嗎百姓家買不起,富貴人家誰失心瘋了才會買下他。
任桃華猶豫了一會兒,這三十兩金對現在的她來說也不算個小數,不過她總感覺這男孩子是個可造之材,就開了口。
“你跟我走。”
“這三十金我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