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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只是某棟公寓的二樓房間,兩房一廳。那是我在北上時,和一個懷抱著設計夢想的高中好友一起合租的地方。原本以為對方會一直和我住到結婚,或者是我們絕交之類的。
后來朋友找到一份非常高薪的設計師職位,靠著老家的幫助,在臺北付了一個小套房的頭期款,從此從我的生活消失。
現在我的身份,就是一個獨居在臺北的漫畫家。連徵人廣告也是這么寫的。
我和民俊爬上大小不一的樓梯,我從口袋掏出鑰匙,準備開門時,我說:「有件事我要告訴你。」
「嗯。」民俊回答。
「我的漫畫準備要被腰斬了。」我說的每個音忽高忽低,聽上去蠢到不行:「之前幫我畫背景的朋友搬出去了,我想要給這部作品善終,所以需要助手。所以我不可能讓你住很長的時間,等我沒有工作了,就要回老家考公務員。」
我怎么不進去屋內再講?我希望民俊打退堂鼓嗎?就在這里分別對我們兩個都是好事吧——而這些雜亂的想法讓我覺得好煩躁。
我以為民俊要嘲笑我,但他只是微微皺起眉頭:「哦……那你也過得不怎么好嘛。」
意外的是,這句話里似乎還有著憐憫成分在里面。
我下意識的說:「怎么,你覺得開心嗎?」
「當然不開心。」
我打開門,民俊率先走進去,我看著他在玄關脫掉球鞋,然后踏上了磁磚地板。他跨越電線,接著室內的燈光亮起。我在客廳放滿的漫畫墻也一覽無遺。
在左手邊是兩張書桌,上面放著電腦還有其他參考資料。當我打開門時,整個老舊建筑的墻壁都會顫抖。
「你如果過得很慘的話,會讓我覺得自己的行為很過分。」民俊說得頭頭是道,他表情嚴肅的將畫袋給放到地面上,然后轉頭看向了我的漫畫墻:「啊,我可以看這本嗎?我剛好沒錢買。」
我不知道該做出什么行動,是要抄起玄關旁放的球棒,威脅眼前這個人不要再說那些話了,還是就順著對方——但這么做的后果可能是我的主導權會被搶走。
「你的房間在廁所左邊那間,我已經清乾凈了。」我說。
已經坐在地上的民俊轉過頭,他說:「好。」
我深呼吸一口氣,在坐回位置上后我覺得腦袋好像清醒許多了。但隨即而來的情緒卻像浪潮一樣,讓我整個人都快要窒息。
我想要試著告訴自己這件事沒那么嚴重。他只是我的漫畫助手。
打開電風扇后空氣就會流通,我也一定會理出頭緒。再等一下我就可以冷靜下來。但現在腦袋里全部都是國中時的該死回憶。
我還記得粉筆,用粉筆畫在木頭桌上很容易就可以清理掉痕跡——那時我和同學們拿了粉紅色的粉筆在民俊的桌上寫了他和另一個男同學的名字,還畫上一把雨傘。
后來那個男同學來了,他是班上的人氣王,他在下課時大聲笑到民俊是個噁心的傢伙,而我和其他人也加入了。
那時的民俊什么也沒說,只是用抹布把桌子擦乾凈,乾凈到,像是霸凌這件事從未發生過。
想到這里,嘴里殘留的咖啡味也變得很噁心。
我為什么要同意這個面試?我明明也知道就算讓民俊住在這里,他也絕不可能會原諒我。我只不過是他走投無路時,可以利用的傢伙;就像國中時,那個對自身還有一切迷惘的年紀,民俊就是能夠除去我不安的利用品。
我知道我不能這樣下去,我早晚還是得面對他。
我回過神時,民俊正聚精會神的看漫畫,他的背影看起來異常單薄,怎么會這樣呢?或許是注意到我的視線,民俊回過頭,他說:「我沒碰你的愛藏版。」
我頓了頓:「要看也是可以……只是要先問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