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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初戈正想犧牲自我,開口轉移戰火,程蕙蘭就不輕不重地放下水杯:“初戈,你干嘛跟著方苓瞎胡鬧?”轉臉瞪女兒,憤憤道,“一定是你攛掇她!”
林初戈抿嘴淺笑:“阿姨,不怪方苓,是我想相親沒人介紹,她沒空我就去了。”
程蕙蘭常在心里念著亡友女兒的人生大事,想幫她說媒又不便開口,經她主動提起,不由喜笑顏開:“你想找什么樣的?”
“你能幫她找什么樣的?!你認識的不都是一些又老又丑被人嚼過的甘蔗渣嗎?”方苓憋著一肚子火氣,再也按捺不了,“媽,你見到個單身女人就要做媒,還當什么白衣戰士,不如買塊鐵皮寫幾個字,掛在門前開婚姻介紹所。”
一番話將剛熄滅的怒火再次引燃,程蕙蘭心頭火焰躥起數丈高,氣得橫眉怒目,臉紅得像三伏天的太陽,渾身亂顫,抖似篩糠,大步邁到方苓跟前,抬手就想給她一耳光。
方苓一驚,坐起身趿上拖鞋,磕磕絆絆往后退了幾步,身后是雪白的墻壁,無路可退。所幸程蕙蘭被林初戈和父親拉住,沒法上前。
她手掌撐著墻,怔怔地看著母親,須臾,不怒反笑:“你想打我?因為一個外人?我嫁不出去還真是罪該萬死。”
程蕙蘭冷哼一聲,眉毛一聳道:“知道就好,女人一生最重要的就是結婚!你沒對象別人還要說我耽誤了你,不關心你,笑我程蕙蘭養的閨女沒人要!”
三觀不是一天兩天形成的,同長輩據理力爭的結果是兩敗俱傷,雙方慪氣。
林初戈閉嘴不言,走過去拉著方苓的手臂,按住她肩膀讓她在一把黃花梨木椅上坐下,然后另搬來一把椅子,臨她而坐,向方苓使了個眼色。
方苓會意,僵著臉靠在椅上,緘口挨訓。
訓話持續到晌午,程蕙蘭罵過癮,兩人才從方家出來去附近的飯館吃午飯。
店內冷冷清清沒什么人光顧,疏落地擺放著幾張桌子。點的幾道家常菜很快就端上桌,二人埋頭吃飯,吃得差不多時,方苓突然問:“莫行堯那混球惹你傷心了?”
林初戈搖搖頭,垂手放下筷子,抽出兩張面巾紙擦拭嘴角:“沒有,他很好。”
“那你怎么蔫頭耷腦的?”
“這么明顯?”林初戈摸了摸臉頰,笑得有些苦澀,“我的脾氣你也清楚,他呢,什么都憋在心里,從來不主動告訴我,全憑猜,但我始終猜不透他的心思。”
他們之間橫亙了十年時光,人心會變,她摸不清他的態度,他對她有幾分真,又有幾分出于從前的感情。
方苓吊高唇角笑了笑,不咸不淡道:“你不是說最喜歡他這種性格么?”
“是喜歡,但有時候也挺討厭的。我想,把他逼急了也許能撬開他的嘴,聽他吐出幾句真言,可他天生鋸了嘴,只會生悶氣。”
瞧她悶悶不樂的模樣,方苓心中不忍,不愿再往他人的傷口上撒鹽,付了飯錢,拽著她往外走,撮哄她陪自己逛街。
一到冬季,天空灰蒼蒼得好似水泥地,霧靄蒙蒙,云縫里滲不進一絲日光。昨夜下過雨,地面還有些星星點點的水跡,空氣中氤氳著濕冷透骨的涼意。
走了一段路,方苓忽然自嘲道:“別人家的女兒若是水,那我就是地溝油,找不到合適的油桶來接,只好沖進下水道。”
林初戈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別這么想。阿姨是太心急了,只注重結果不注重過程,為了結婚而結婚,這樣的婚姻也不會長久。”
方苓唉聲嘆氣,揾了揾臉頰說:“寧缺毋濫,可我媽不懂,一心只想把我嫁出去。我想過,我有存款有工作,長得也不算丑,如果找不到喜歡的,大不了一個人過一輩子。那些長舌婦說一個人容易寂寞空虛孤獨,可我每天累得像只蛤-蟆,根本沒空無病呻-吟分泌精神垃圾。我寧愿跳江也不想累了一天回家還要伺候四五十歲的老男人。”
林初戈說:“我能理解。”
經過一家奢侈品牌的門店時,方苓一眼相中櫥窗后塑料人體模特身上展示的淺駝色牛角扣大衣,她平日里都是地攤貨與名牌貨混搭,宗旨是“看上就買”,被程蕙蘭臭罵一頓心情正不愉,便拖著林初戈踏進店內。
店內亮堂寬敞,顧客寥寥可數,正中央站著三個女人。
有人因長相矚目,有人因服裝惹眼。曲天歌則是后者,穿一件深紅色呢子大衣,耀眼似火焰,湖綠色圍巾繞著脖子纏了幾圈,仍舊垂到膝蓋。
方苓卻步不前,喃喃道:“紅配綠……”
林初戈鬼使神差地替曲天歌說起好話:“紅配綠,看不足。”
曲天歌也看見了她們,仿佛被熱水燙到手指,甩手把寶石藍大衣扔給身旁的導購小姐:“這件衣服我不要了。”
她轉過身,對兩位同伴說:“穿衣服嘛可以不計較顏色款式,但不能不計較品牌,如果不幸和特殊職業穿同一檔次的衣服,那也太倒胃口了。我們還是換個地方逛吧。”
話雖是這么說,曲天歌卻立在原地一動不動,宛若腳底下已生了根,無法動彈。她一雙眼睜得極大,似銅鈴,苦苦地瞪著林初戈。
她同伴唯唯諾諾,抱著衣服的導購小姐面色尷尬一瞬,復又掛上溫婉恬淡的笑容。
林初戈在曲天歌的注視下慢悠悠地踱到另一邊,無意搭理她。
曲天歌只覺一拳打在棉花上,打好的腹稿沒機會吐出,憋得心慌。她暗暗咬牙,踩著三寸細高跟鞋噔噔噔地往外走,兩位好姐妹戀戀不舍地放下手中的衣服,快步跟上她。
方苓骨碌碌地轉眼珠,喊住了她們:“美女,你穿的大衣挺好看的,價格應該很貴吧?”
林初戈無奈地望她一眼,笑著別過臉去,低聲讓導購小姐把m型號的淺駝色大衣拿給方苓試一試。
曲天歌聞言回頭,認出女人與林初戈一同進來,倨傲地揚起下巴說了一串字正腔圓的法語,不屑道:“你買得起嗎?”
方苓眨眨眼:“原來特殊職業喜歡穿這個牌子,長見識了。”
曲天歌迅速飛紅了臉,食指在空中亂抖亂戳,嗔怒道:“你——”
才說出一個字,腦袋就被人重重地敲了一下,曲天歌怒火中燒,捂著后腦勺掉過身想質問同伴,忽見一個體形臃腫的中年女人站在自己面前,燙著黃色大卷,脖子上戴著食指粗的金項鏈,手里拿著厚墩墩的宣傳冊。
那女人瞅了她兩眼,大聲道:“姑娘,擋在門前干啥?讓讓,讓讓。”說完就抓住曲天歌的手臂強行把她拉到一邊,晃動著碩大的身軀擠進店內。
曲天歌毫無防備被女人拽了一把,打了個趔趄,一口糯米銀牙險些咬碎,沖女人的背影翻了個白眼,心不甘情不愿地離開。
☆、第27章 火中取栗(3)
天色漸漸暗下,長街盡頭的天幕像織滿了烏鴉的羽毛,黑絮般的云朵浮浮蕩蕩,放眼望去,暗沉沉不見天光。
兩人逛了一下午,最后還是進了快餐店果腹,方苓胃口向來好,心情差時便好上加好,窄小的桌子上堆滿雞骨頭。林初戈提醒她時間不早了,她一揮手,又點了一杯可樂,結賬后捧著可樂邁出店門。
行至十字路口,方苓眼尖,瞄見百米外聚集著許多人,誤認為是碰瓷現場,頓時正義感爆棚,把深藍色紙杯往林初戈手中一塞,飛也似的奔過去。
林初戈啼笑皆非,一手拿著碳酸飲料,一手提著紙袋快步向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