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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禱似的,在蘇飛渝耳邊這樣說。
-蘇飛渝花了短短兩年替季潮消滅了他所有的敵人,又花了一年等局勢徹底穩定,那年他21歲,忽然覺得應該是時候了。
季潮實際已經不需要他,以他的能力,現在一個人也完全能掌控季家黑白產業。
而季薄祝也死了,再沒人可以約束他。
蘇飛渝活了21年,季家的鐵鏈捆在他身上,釘在他骨頭里,他每走一步便皮開肉綻,鮮血淋漓,而只有這一刻,只有想到近在眼前的自由之時那顆不再鮮活的心臟仿佛才能堪堪重新跳動起來。
他結識了里維,做了交易,定了周密的計劃,在一個陽光明媚的早晨正式叛逃,把痛苦、仇恨和愛拋在身后,離開C國,去往遙遠他鄉。
趕個520的尾巴終于寫完了……我預感這章放出來后收藏說不定要刷刷掉_(′?`」
∠)_這……弱弱說一句??被搞都是沒做到最后的,基本就是道具啥嗯……不過基本不會正面描寫啦,可能以后會寫個第三人視角的番外,讀者老爺們手下留情,要罵就罵季爹!另外接下來就回現實線了,想問問還愿意看的大家是愿意我這樣一周一次便秘式更新還是停更存稿再放?(依我的拖延癥可能要停兩個月往上就是了…)
第三十章
這天陽光明媚,又是周末,季笙捧了自己的筆電和書窩在一樓沙發安安逸逸地寫作業,正寫得投入,忽然樓上傳來些響動,沒幾分鐘就看見蘇飛渝慢悠悠地走下樓來。
他穿著棉質的白色T恤和居家長褲,腦后一看就沒有好好打理的頭發東翹西翹的,眼皮也耷拉著,沒什么精神的樣子,整個人看起來有點疲憊,季笙在香庭住了這么些天,還是第一次見到他這個樣子。
蘇飛渝也注意到了他,抬起眼說了“早上好”,走到廚房給自己倒了杯水,看了眼冰箱,又轉過頭問他:“喝不喝可樂?”“好啊。”
季笙點頭,他正好口渴。
蘇飛渝笑了笑,拿了罐可樂走過來遞到他手里,瞟了一眼攤在茶幾和沙發上的書和電腦,隨口問道:“在寫作業?”“嗯,我們語文老師布置的課題,”季笙把手上剛寫完的筆記本亮給他看,“叫我們結合課本上那篇,寫一篇感悟思考愛情的議論文,還要摘抄幾首古今中外的愛情詩,我正——”還沒說完的話猛地梗在了喉嚨里,季笙看著站在他面前微微俯下身的蘇飛渝,差點一口氣沒上來。
略微寬大的T恤領口隨著他的動作垂落,隱約露出其下的一圈肌膚,和那上面重重疊疊、堪稱可怖的曖昧痕跡。
暗沉的紅與雪樣的瑩白交織在一起,觸目驚心的同時又讓人面紅耳赤,一看就不難想象那場情事的激烈程度。
說起來昨天大半夜他哥好像確實回來了,再加上蘇飛渝身上那份明晃晃的倦怠,季笙秒懂。
哦,怪不得呢。
禽獸,太禽獸了,哥,你把人折騰成啥樣了啊。
他努力忍住翻白眼的沖動,也不好意思再看,便移開了目光,拿過筆電打開文檔準備開始寫他的小作文。
蘇飛渝倒似乎對他筆記本上摘抄的詩歌很有興趣,沒一會就翹著腿坐在茶幾邊緣垂頭翻看起來。
他的臉本就線條柔軟,額發一旦散落下來就像個普通的大學生,在陽光下的樣子松弛又散漫,讓人很難與故事里那個雙手沾滿鮮血的“季家瘋犬”聯系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