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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他們時間就足夠充裕,煮好茶水,距離平時出攤還有一個多小時,沈麗姝一說出發,小伙伴便傾巢而動。
這是沈四伯第一天跟孩子們去擺攤,他表現得比誰都積極,恨不得一手承包了拉車和搬東西
等所有重活。
忙忙碌碌把桌椅燒烤架和裝滿串串的桶在指定位置放下并擺好,沈四伯抹了把汗抬頭,才注意到街上沒幾個行人的情況,頓時傻眼,“就這么些人,咱們準備的肉串能賣掉嗎?”
“沒問題,四伯您就瞧好吧。”沈麗姝信心滿滿,第一天擺攤,街上的人比現在還要少,他們開始生火烤肉,一不小心周圍就站了一圈人,等到夜色開始黑沉,他們攤子前已經是人滿為患。
所以說顧客都是神出鬼沒的動物,聞見香味他們就從四面八方冒出來了。沈麗姝簡單一句話給沈四伯打了強心針,就開始指揮工作,“今兒輪到大山哥和大力哥烤串了吧?那你們生火吧,咱們先烤二十串肉。”
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沈麗姝給燒烤工這個崗位也排了班,每晚固定兩人搭配,一個大朋友帶一個小朋友,這樣搭配比較科學。
當然徐虎除外,他在其中年紀也不算大,跟沈大山和沈大柳比較相仿,但他論能力和燒烤技巧都是隊伍中最厲害的,由他帶著年齡最小的堂弟徐力,大家都沒意見,于是剩下就是沈家四兄弟分組,沈大路搭配沈大柳,沈大力和沈大山。
三組也是每天輪換,誰也不占誰便宜。
沈麗姝點名,沈大力和沈大山飛快出列,他們已經戴上了沈麗姝請她娘特制的棉手套,一人負責擺好所需的木炭和引燃物,另一人就在邊上點火。
而其他人也沒有干站在旁邊圍觀,有人湊在爐子前使勁吹風,幫忙加速點燃的過程,還有小伙伴去把待會要用的烤串、調料、刷子和油擺在烤架盤伸手就能拿到的地方。
大家各司其職,一下就忙得熱火朝天,看得沈四伯一愣一愣,完全插不上手,只能繼續擔心,“姝娘,這都沒幾個人,一下烤二十串,浪費可如何是好?”
“浪費不了,沒人來咱們也可以自己吃。”
沈四伯只在鎮上的時候,孩子們天天去老徐家練習燒烤,他也好奇去過兩次,嘗過幾根烤得過了些火候的肉串和蔬菜,但已經美味的讓他做了幾天美夢,現在侄女一說賣不掉的肉串也留著自己吃,他便下意識咽了咽口水。
但流口水歸流口水,沈四伯可不能眼睜睜看著大家伙的心血賣不出去。既然孩子們里頭他插不上手,就主動提議道,“姝娘,我看咱們鎮上的攤子都會大聲吆喝,不如我也吆喝幾聲,看看能不能招來客人?”
沈麗姝頗為驚訝的看了他一眼,一直以為這位伯父是社恐星人,沒想到還有這勇氣。
雖然她覺得酒香不怕巷子深,沈四伯的吆喝聲肯定比不上烤肉散發出的香味誘人,但新員工如此主動卷起來,當老板的勢必要配合,沈麗姝立刻歡喜地一指自己側前方的空位,“可以可以,四伯你就站這里吆喝,效果應該會更好。”
沈四伯:……
他只是想幫忙吆喝,還沒做好站在攤位最前面當靶子的準備。
但他嘴唇蠕動兩下,還是在姝娘期待的目光中站了過去。
然后就沒有然后了。
沈麗姝鼓勵的看了好幾分鐘,終于忍不住問道:“四伯打算何時開始?”
再不吆喝,等烤肉香味擴散出去,可就沒他表演的機會了。
沈四伯憋了半天,才憋出幾個字,“這要怎么吆喝?”
敢情這位大伯只是一時上頭,半點準備都沒有啊。沈麗姝簡直囧囧有神,但這還真問不到她,隨口就編了一串,“您就說‘好吃的烤肉,一文一串,走過路過不要錯過,不好吃不收錢’!”
沈四伯無奈看著她,小聲問:“這會不會夸張了?”
還不好吃不收錢,他們這么貴的烤串,怎么能不收錢?
沈麗姝也小聲逼逼,“不夸張,您只管放心大膽吆喝。”
她想自己要是再黑心一點,就該教四叔吆喝一文兩串,反正蔬菜確實一文兩串,至于烤肉是不是這個價,先把人騙過來再說,他們這里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誰也別想逃單或者少付錢。
在侄女的熱情鼓勵下,沈四伯大著膽子開始吆喝了。從最初的語無倫次、聲若蚊蠅,到可以流暢大聲的念完一整串廣告詞,只不過用了五分鐘,人的恥度都是一點點降低的,在孩子們的鼓勵吹捧下,沈四伯很快學會了忽略周遭投來的視線。
至于效果如何,至少沈四伯自己覺得還不錯,自打他能夠大大方方、順利流暢的吆喝客人后,真就陸陸續續有人過來攤前詢問,雖然人不是很多,但那二十串烤肉被三四位前后腳到的客人買走了,之后的烤串都需要費些功夫,往往來了不止四五波客人,才有一兩波客人等到了他們要的客串,這個工作效率,注定了他們攤位前的客人只會越來越多。
還有些客人先點的烤串不多,還沒走出兩步就吃完了,意猶未盡又跑過來重新排隊的。
沈四伯親眼看著隊伍是如何越聚越多的,到傍晚時分,夜市上攤位才堪堪擺齊,街邊行人仍不算太多,他們周圍已經聚齊了整條夜市街的人氣。
這個時候,沈四伯就算還能繼續吆喝,也沒那個必要了,還不如多給孩子們打打下手。
沈麗姝發現沈四伯除了搬東西的另一個大用處——可以幫忙背錢!
天剛剛擦黑,她背著的收銀袋已經要滿了,趕緊去后頭跟沈四伯還空蕩蕩的背包互換。
她離開一小會兒,徐虎和沈大路倒也勉強能維持現場秩序,不過時間一長可能還是會出狀況,所以沈麗姝匆匆安撫了幾句背著巨款渾身僵硬的沈四伯,表示他們的夜市很正規,有衙門的人巡邏,就算有宵小之輩也只是小偷小摸,只要他們把錢袋隨時攜帶,就沒人敢明搶。
說完她就趕緊回了自己的崗位。
前腳歸位,后腳就聽見了一個略有些熟悉的聲音:“姝娘?”
沈麗姝抬頭,便看到人群前方立著一位錦衣公子,正是去他們家擼過串的秦公子。
她很確定,秦公子是突然出現的,因為他個子高,氣質出眾,又是認識的人,若是一開始就站在人群中排隊,她和小伙伴們早就發現了,那他多半是空降到前排的。
書上說“先敬羅衣后敬人”,這話雖諷刺社會現實,卻也是老百姓不得不遵守的一個原則,畢竟這是權貴云集的汴京,綾羅綢緞也不是普通人穿得起的,這種打扮的要么有錢,要么有權,哪個都惹不得,何況秦公子氣質出眾,有眼睛的都看得出他出身好,他過來排隊,站他前面的自然紛紛主動讓開一條路。
這也不是秦公子的專屬待遇,每每他們這里有衣著華麗的人物過來湊熱鬧,或者是他們的小廝報出主家名號,老百姓都會主動讓位,所以電視小說里紈绔子弟跟老百姓起沖突的橋段,從來沒在他們攤位前上演過。
不只是網友深得茍術精髓,古代更是把這一招運用的淋漓盡致。
沈麗姝腦子里胡思亂想,卻絲毫不耽誤她熟稔的招呼秦公子,“秦叔叔好久不見,您想吃些什么,我請客啊。”
“今日約了幾位友人小聚,讓你請客,可是要大出血的。”秦公子笑著搖搖頭,目光還在打量著她的打扮,“我在樓上瞧著是你們的攤位,卻又好像沒看到你的人影,有點奇怪,就下來瞧瞧。”
沈麗姝順著他的目光,低頭看了自己一眼,立刻恍然大悟,“秦叔叔是說我穿男裝吧?這個顏色比較耐臟,而且袖子衣擺都很干凈利落,扎起來就可以干活,我擺攤的時候就喜歡穿這身。”
女孩子的裙子款式和顏色都很好看,她也喜歡,但整理起來很麻煩,工作場合噠咩!
秦公子恍然大悟,“我就說嘛,姝娘若是想扮作男孩方便行事,不妨用粉將臉涂黑一些,否則別人一瞧見你的臉,就知道是姑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