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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還打瞌睡?是想掛科嗎?”
半夢半醒之間,我好像聽到了一個久違的聲音,還感覺腦殼被什么敲了一下,但我的瞌睡勁正濃,便沒有在意。
“只有二十分鐘就要交卷了,還不趕緊把閱讀理解寫完,你是對最后一道閱讀題有什么意見嗎?”
略帶怒意的年輕女聲再次在頭頂響起,我終于驚醒了。
抬頭,睜眼,我看到的是一個留著不到肩膀的中短發,戴著細黑框近視眼鏡,五官端正清秀的大姑娘。
咦!這不是我六年級的語文老師嗎?
見鬼了!
我大學都畢業好幾年了,怎么會見到她呢?
“趕緊寫,別愣著。”她用右手拿著戒尺輕輕地拍了一下她的左手掌心,話里明顯帶著幾分催促和威脅之意。
“好的。”我連忙拿起筆,低下頭,假裝在認真審題。
她沒在我這站太久,就巡視其他的學生去了。
“我一定是在做夢!”
這樣想著,我用左手捏了一下臉蛋,沒使勁,不覺得疼,但能清晰地感受到臉蛋的質感和溫度……尼瑪!
做夢是沒有知覺的,這說明我多半不是做夢,而是重生了!
不敢相信,真的不敢相信,本人明明是堅定的唯物主義者,重生這種事怎么會發生在我身上呢?
我欲哭無淚,但沒有辦法。
我記得這張卷子是語文老師自己在網上找的題,沒有作文,兩大道閱讀理解題占五十分,前面的小題和第一道大題已經做完了,只剩下一道以選擇題為主的大題。
這會的時間不多了,但應該還來得及。我立即將卷子翻到背面,開始認真看題。
“噗~”
看到它上面的文章標題――《當我成為植物人》時,我差點沒忍住笑出聲。
我對這篇文章的印象太深刻了,這不就是我大一的時候寫的隨筆短故事嗎?
粗略掃了一眼開頭,我確定它不是單純跟我的撞了名,而是真的是我寫的那一篇,只不過作者名那里寫的不是我的筆名,而是“佚名”――亦稱無名氏,指身份不明或者尚未了解姓名的人。
好吧,像我不是浮萍這么奇葩的筆名,大概是沒有資格出現在語文試卷上的。
自嘲了幾句后,我開始不緊不慢地做題。
選擇題如下:
(1)這篇文章的體裁是:
a.雜文
b.散文
c.小說
d.隨筆
(2)這篇文章所屬的流派是:
a.荒誕派
b.意識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