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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朗是我曾經的玩伴。
準確的說,是我時日不長的童年里,絕無僅有的一部分。
說到他,我自然而然地記起我印象中住的第一幢房子。
我還是有童年的,沒有人沒有童年。連阿廖沙都能把那段苦難歲月稱作童年,這證明我的童年還是布滿了螢火一般的點點陽光的。
說童年,舌頭要在上頜碰觸兩次,期間心跳一次。那段時光也讓人不覺心動。浮現在我記憶里印象最為深刻的那段歲月里,有斑駁而青苔遍布的墻腳,有潔白而又如繁星簇簇的槐花,有喧囂而人煙稠密的夜市,有嫣紅朱赤而甜膩酸澀的冰糖葫蘆,賣糕的奶奶慈祥的笑容,糖稀爺爺嫻熟的技藝。當然,那時老爸和媽媽還沒離婚,也鮮少吵架;我哥也如同大多數哥哥那樣心甘情愿做自己小妹的后盾,只有那段歲月,稱得上其樂融融。
我就是那時認識的李明朗。
很小的時候,對,就是很小,忘了是五歲還是四歲,反正是差不多剛剛記事的時候,那時還沒有“郎騎竹馬來”的概念,我只是知道,我顧莞莞必然是要嫁給李明朗的,就像是顧莞莞的哥哥顧琰生必然是要娶李明朗的姐姐李明嫣的。我們的足跡遍布四野和山頭,在自己幾根手指頭都數不過來的時候,我們就知道人長大了要結婚,連承諾都許好了。
但是這樣“四”小無猜的日子沒有維持很久,因為不久后,爸爸和媽媽就離婚了。我們也搬離了那棟青磚紅瓦的平房,從此告別了蝌蚪青蛙高山螢火,踏上了我為其多年的苦行僧一般的生活,也自然告別了我的“青梅竹馬”——當然,這是玩笑話,因為此后我再沒見過他,隨著長大,也漸漸明白了兩小無猜自等同于少不更事。
然而生活無處不狗血,十年間我兜兜轉轉的顛沛流離,十年后終于定居。而后在我和老爸按例拜訪了上下左右的鄰居之后,竟再次因緣巧合地遇見了他。
只是心境再不同,我也不知道他是否記得小時候順口胡謅毫無根據卻鄭重其事的那些海誓山盟——其實我更希望他不記得,因為現在的我已經不是當時的我,他也不是當時的他,時光改變了很多,小時候再好的情誼都抵不過現在“不熟”兩個字。而現在也明白,小時候的感情哪叫感情,連喜歡都稱不上。
所以我更希望他早就忘了我,因為現在的我早就已經是泯然眾人矣,連完美女生的邊兒都沾不上。
但我偶爾也會行使一下女生的天性,比如站在鏡子前審視我自己一下——看看自己半長不短,既不漆黑也不濃密,甚至有點兒發黃的頭發;看看自己不尖的下巴不高的鼻子;倒不黑的膚色,卻在臉頰上生了幾粒小小的雀斑。
唯一差強人意的部分就是眼睛,說小是不大,說大也不小,雙眼皮兒倒是挺深,可惜就是瞎。
沒開玩笑,我真瞎。
準確點兒說,是一只好一只瞎。
我,十六歲的顧莞莞,右眼,從未見過光明。
我和大多數的平常女生一樣,偶爾會覺得自己是銀河系最美的,恨不得把白雪公主后媽的魔鏡要來問問它:這個世界上!還有誰!比我美!
但大多數時候,我還是在想,能拯救我的只有兩條路,要么整容,要么打回娘胎重造。
“顧—莞—莞——”
李明朗顯然是對我的沉默有點詫異。第一遍叫我的名字還是很親切的,第二遍就把“顧莞莞”三個字的尾音拖得老長,語氣里有了一絲絲的急躁。
一邊在心里感嘆真是稚拙的男孩,我一邊抬起頭來眼睛一眨不眨地看著他。
李明朗和他的名字挺像的,明眸皓齒開朗俊逸,就是額頭上新冒出的幾粒小痘痘有點兒煞風景。
我心想,他大概也覺得我是個累贅吧。想想也是,本來日子過得好好的,突然來了個新鄰居,還說是小時候認識的伙伴,上一代人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就淚汪汪吧,還非要讓自個兒領著一其貌不揚的女生這里來那里去,又要照顧又要哄著,麻煩都麻煩死了。要我我也心不甘情不愿。
他深呼一口氣說:“你是不是沒聽見我剛剛叫你啊。我爸讓我領你去一中看看,咱們居然在這兒看了半天的書,對了,我幾本兒《三體》都看完了,你還在看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