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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憑點唱機熱力四射地唱著《sexy back》,十號酒館卻忽然安靜了下來。
所有人都圍著屋子正中那張圓桌,眼睛放光,嘴巴緊閉,集體呈現出一種被人下了“降頭”似的愚蠢表情,愣愣地望著桌子上的那些東西。
那些東西我上輩子沒見過,下輩子估計也不會有機會見。
如同楚漢河界,一桌之隔,似乎正在與所有酒客對壘的人,名字叫斯百德。
在十號酒館,除了各種各樣的酒以外,最不缺的就是各種各樣奇怪的人,但就算把大家集合起來搞個競賽,斯百德也足以穩保前三不失。
總體而言,他是個美男子,盡管先天條件跟酒保約伯相比還差一兩個等級,但他勝在形象出位:锃亮的光頭上寸草不生,鷹鉤鼻,在氣溫平均三十五攝氏度的六月中,他也每天三件式西裝配正式領結,前襟胸兜里還永遠放著一塊粉紅色的手帕。
在這間重建沒多久就顯出末日之態的酒館里,他兩個月前的某夜從天而降,簡直就像在豬圈里出生的黃金圣斗士。
此刻他臉上露出愉快的笑容,似乎對大家的反應十分滿意,他的手拂過桌上的東西,問我:“決定了嗎?”
我十分娘兒們地咬住了嘴唇,仿佛馬上就要經歷一陣分娩般的劇痛,微微俯下身,凝視桌面,企圖用意志力一舉突破斯百德設置的陷阱。
但我很快意識到,意志力從沒幫我干過什么好事兒,要說到助人為樂,恐怕還是吧臺后的酒保約伯比較可靠。
我打了一個暫停的手勢,擠出人群回到吧臺,身后傳來人們不滿的噓聲,這些死愛湊熱鬧的就是唯恐天下不亂。
約伯在埋頭擦那些永遠也干凈不了的杯子,仿佛對酒館中心轟轟烈烈發生的一切都毫無感覺。我拍拍他:“這事兒,你怎么看?”
他抬頭看了我一眼:“干嗎問我?”
我低聲下氣:“你見多識廣,你看了那兩件東西沒有?”
約伯把手里的杯子放回杯架,站起來爬上吧臺,就這么遙遙地、居高臨下地看了一眼,然后爬下來對我說:“真的。你死定了。”
這六個字把我說蒙了。
真的。
十三顆金絲成串的極品血天珠。
巴掌大的老坑玉綠佛。
紅得像白雪公主的嘴唇。
綠得像白雪公主老公的帽子。
這些東西隨隨便便地放在兩張揉皺的餐巾紙上,剛才斯百德把它們掏出來的時候,那馬虎勁頭還不如懶漢掏耳朵。
我不懂天珠,我也不懂玉,但我有基本常識——如果是真的,那這樣成色的兩樣東西,隨便就能把十號酒館買下來。
我緩慢地走回桌子旁邊,沉思了一會兒,問斯百德:“這是你最后的局嗎?”
這個問題我很久前就想問了。
兩個月前的某一天晚上,斯百德第一次來到十號酒館,他要了最貴的純波本,喝得又快又開心。給錢的時候,他非要把一百的鈔票說成二十不可,收錢的人表示反對,他不惜與之翻臉。于是約伯立刻將他視為平生知己,兜著他的肩膀周游酒館,帶他去和所有人寒暄,每說一聲hello,斯百德就請整個酒館的人多喝一巡酒。大家都知道這是生意,不是友誼,但也不妨礙每個人都馬上和他熟起來。
從那之后,他每天都準時到十號酒館報到。有一天,他號召大家玩一個小游戲。
“喏,我有一支鋼筆,筆尖是純金的。”
他一邊說,一邊把那支鋼筆放在桌子上,然后指指花爺——十號酒館最窮的一個酒客:“你有什么?隨便拿一樣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