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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回到他的家里
十幾坪,家徒四壁
一聲不響,那女的,掉頭離去
就像,三個小時前
他未婚妻,初次到來,嫌棄的樣子……’
喝醉了的主人公,開始想要說一個故事,而且他很聰明,知道直接吐露自己的不幸沒人可憐,就佯裝八卦他人痛苦來吸引酒客往下聽。這是典型的倒敘。
男人在酒吧找艷·遇,終于將炮·友帶回了家,于是悲劇真正開始。
“一聲不響”、“掉頭離去”,兩個女人共同的嫌棄的動作,只用兩個詞就表現得淋漓盡致。
‘沒關系,真的沒關系
一晚上,就失戀兩次
那男子,還不懂懷疑
到底自己是否沒出息?’
主人公還不懂懷疑,依舊每天跑到酒吧買醉,從來不思進取。
‘不客氣別給我ICE...>
客人們不是我嚇跑的
別看著我那個不過是我朋友的經歷
那晚下雨在這店里
也放著這首曲
有個男子搭上一個女子
反正失戀
他當然不介意有段艷遇
只是回到他的家里
十幾坪家徒四壁
一聲不響那女的掉頭離去
就像我的未婚妻
對不起,好像說成是我的樣子
我是沒關系~~’
歌中故事本身非常簡單,文學家說成百上千字,有過度渲染勾勒之嫌,而普通人三言兩語,表達不出所以然。
前者如裹腳布又臭又長,后者盡白話味同嚼蠟。
但歌中卻只用一兩百字,就勾勒出了一個因為貧窮被未婚妻甚至一夜·情對象拋棄的可憐人,讓每個人都能從身邊,甚至內心找到他的身影。
甚至,連歌名都不忘補一刀——Last...,本來就已經是酒吧打烊的時間,從酒保的角度來說,忙了一晚終于可以休息,但偏偏有個客人還在沒完沒了的碎碎念,心中的不高興可想而知。
連傾訴都沒有對象,還有什么比這更悲慘?
更巧妙的是,本歌讓主角以第一人稱的口吻,講述第三人稱的故事,說漏嘴后急忙補救,但此時為時已晚,大家早已心知肚明。還有什么用呢?好在當時酒客稀少,不然便是嘲諷孔乙己一樣的哄堂大笑了。
然而,我們自己不也是這樣么?
總是傾向于把自己的悲慘遭遇,說成是別人的故事。既希望能博得大家的同情心,又不想讓人看出自己的懦弱,最后就這么自欺欺人地過下去。
…………
“我的爹爹真是好棒,難怪母親這么崇拜他。”
溫潤靠在任謙身上,眼淚濡濕了半邊肩膀,她想到了母親的死前湊到她耳邊說的話:“好想再聽你父親唱一首歌……如果能,錄一首放到我墳邊吧。”
“岳父以前應該不僅僅是一線歌星這么簡單吧?這境界如果沒頹廢,現在早已封為天王了!”
任謙默默注視岳父最后撩了撩吉他,將最后的情緒渲染完畢,然后深深呼了一口氣,看來岳父身上的故事非常曲折呢。
不過……如果將粵語的歌唱給岳父,會不會為他治好不知名的心病?畢竟那首歌本來就是林夕從服務生的角度來勸說酒客,全詞充滿積極向上的生活態度,對于一個靈魂音樂家來說,或許那首歌會給他特別的感觸?
PS:請一定先聽陳奕迅的《last...》和《r》三四遍后,再來看近三四章,不然,完全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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