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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阿城和碧娥帶著寄風在草原上流連馳騁了一天。
寄風想,平常人家確實有平常人家的樂趣,就像雞犬也有雞犬的樂趣,可蒼鷹在天狼在野,這是自然規律,也是宿命,如果鷹久留雞圈狼長居犬舍,那就不對了。
碧娥很好,寄風喜歡碧娥,從一開始就喜歡,他也從一開始就知道碧娥和阿城是一對,阿城是他的朋友,所以寄風對碧娥的喜歡只能深埋心底——寄風做得到,善于掩飾自己的感情,也是合格的王室成員所必須的,寄風無疑是合格的王室成員,他有著彪悍的草原民族所沒有的優雅和冷靜,唯一遺憾的是,寄風少了些草原民族的彪悍——因此總有那么些人,不服他。
“我已經把我的一切都告訴了你,我看得出來,你是個好戰士。如果你愿意跟著我,隨我殺回王庭,我會給你高官厚祿;如果你不愿意,那么今天,你我必須決個生死。”寄風冷靜地對阿城說,碧娥不在。
阿城笑,道:“你我還需決個生死嗎?生裂虎豹、力挽奔馬,絕不是傳說,我就可以。你既把秘密告訴我,我也告訴你我這一世的一切,我在這片草原長大,就是個漢人牧民家的孩子,我這一世很簡單。”
是的,阿城這一世很簡單,且不論前世。只是這簡單的一世,也要不簡單了。
那晚,草原下的兩個少年,開懷痛飲。
兒須成名,酒須醉!
寄風有著彪悍的草原民族所沒有的智慧和冷靜,宮南城有著彪悍的草原民族都比不上的彪悍,那些不服寄風的人服了,連宮南城都愿意追隨寄風,他們有什么不愿意?
十人、百人、千人……寄風殺回王庭。他的汗兄震顫了。好在寄風還不想造反。
父親昭雪,寄風做了王爺。
寄風明白,重拾往日的榮耀,與其說離不開他的智慧和冷靜,不如說離不開宮南城的驍勇善戰,尤其是對彪悍的草原民族而言。
轉世的戰神,依舊是戰神。
宮南城這個名字,響徹草原。
兒須成名,酒須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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