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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梅在古代過了第一個年頭,在她的努力下,李家總算沒再過那種吃了上頓沒下頓的日子。過年時,李梅做了一個簡易的布包送給李成文,說讓他上學時使用,同時她也送給妹妹一個款式新穎的花色小錢袋,兩人收到大姐的禮物,都很開心。
李老爹看到今年的年夜飯有雞鴨魚肉,心里的激動可想而知。當然,他把大部分功勞算在閨女頭上,要不是小梅能知道做豬下水和豬皮凍的方法、還有賣灌腸得來的那部分銀子,他們家不可能有今天。他越是想著閨女的好,越想讓閨女嫁個好男人過日子。李老爹覺得,小梅不能就這么孤單過一輩子,若是將來他走了,香兒和成文都成家了,小梅再自己過,日子會更難捱。所以,他還是找機會,早點讓小梅找個好男人嫁出去。
“東風好作陽和使,逢草逢花報發生。”冬去春來,再經歷了乍暖還寒的日子,悄然而來的春風帶來了溫暖的氣息,吹走了嚴寒,給人們帶來了無限生機。遠山上,漫山遍野長出微微的嫩綠,春意綿綿;小河里,冰凍的河水融化成潺潺流水,默默流淌;田野里,綠油油的麥苗像可愛地小姑娘一樣,精神抖擻地舞動著身姿,向人們展示著她們的歡快和希望……
等人們除去身上那笨重厚實的棉衣,換上單薄一點的夾襖時,李梅提出送弟弟李成文去學堂讀書。
“爹,天變得暖和了,不如送成文去學堂讀書。男孩子讀書是好事,能識字就比別人多一點本事,即使將來不考官加爵,在別處也能用得上。”
李梅的想法就是識字總比文盲強,古人比較尊敬有文化的人,不管弟弟能學到哪一步,她作為一個有文化的現代人,還是比較支持弟弟上學堂的事情。
李老爹說:“嗯,去吧,他這么小,在家里干活又不頂事;現在家里有能力讓他去讀書,就讓他去學。很多店里找伙計,識字的人就比不識字的好找。”
原來,李老爹潛意識里就把讀書和好找活干聯系到一起去了;好歹他還是為孩子著想,沒想死守著錢,留到最后給兒子娶媳婦。
李老爹對兒子說:“成文,你大姐既然有讓你讀書的這個心,你去了就要好好學,要是學不會,就回來好好種地。”
李成文那閃亮的大眼轉了幾轉,信心滿滿地說:“爹,我會好好學,大姐已經教給我認識一些字了。”
李老爹還不知道李梅教給弟弟識字的事情,他納悶地看向閨女。
李梅打哈哈說:“爹,那啥,原來相公對我挺好,教給我認了幾個字,我閑著沒事,就教給成文了。”
一說起原來那個女婿,李老爹又開始擔心,怕閨女死心眼,老是惦記著他的好,不肯再嫁。
“小梅,要是再有來說親的,不行你就嫁了吧,咱家的日子算是好過了,回頭你把做吃食的法子教給香兒幾個,你嫁人后,就不用那么操心了。”
李梅早就忘了再婚的事情,她這段時間可沒想過這事,李梅知道老爹是為她著想,可她也不能隨隨便便就嫁人啊。
李梅只好說:“爹,到時候再說吧,我還沒想過這事呢。對了,好像燕山村就有學堂,趕明個我領著成文去看看,以后就讓他去那里讀書。”
李老爹點點頭說:“那里是離咱村最近的學堂了,才一里多路,就讓成文去那里吧,別處的學堂可就遠了。”
李梅選了個好日子送弟弟去讀書。一大早她送走了去趕集擺攤的李老爹,然后做好飯,就把弟弟叫醒,讓他穿上床頭的新衣服。李成文的衣服從里到外都煥然一新,穿上倍兒精神。李梅這當大姐的對弟弟妹妹真好,連棉衣都給他們做了新的,全套是新布新棉花;她還給他們把原來的舊衣服都拆洗了,看里面的棉絮表層都露出微微的黑色,不知道是布料染得,還是因為時間太長沒洗的緣故。李梅把舊棉絮都放到一邊,準備用作別處。
姐弟三個吃完早飯,就一起去了燕山村。香兒會跟著,純屬是好奇心作祟。李梅也不拘著她,就當帶妹妹去長長見識。其實她的印象里也沒有關于學堂的記憶,她也是去長見識的,看古代的學堂和現代的學校到底哪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