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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江可以退出,但是,劉宏是一定會接著往下干的。退出的條件苛刻得很,不光是要全數退回幾千萬的資本金,還要求金江的股權只能過戶給和金江名氣相當的大公司。提出這樣的附加條件,兩個同是合格商人的兩口子,很清楚地擺明了自己的態度和觀點:“我們不看好這項目,但是因為我們是品牌企業,就算是參與再放棄,也只和名氣相當的企業做交易,不然被坊間看起來像是被你劉宏和你無名的小企業收購了。”
到這里,絕對不得不提劉宏當時的老公、現在的前夫薛全了。夏菁和劉宏都清楚他在這件事上的功勞,即使和薛全的分手是劉宏心里一塊生痛的疤,可真實的過往誰都不會忘記的。
尋找和金江名氣相當的公司接手股權是相當艱難也是非常迫切的。因為必須在政府解禁之前完成公司的調整,才能和銀行開始項目資金的貸款工作,否則,一旦政策松動,而景怡的資金不到位,就有可能被政府收回,那所有的努力就將前功盡棄。
劉宏的肚子已經大到行動都不便了,夏菁和薛全不忍讓她太過操心。劉宏通過中間人找到了當時絕對是全國知名的大企業——全順集團。全順集團主業是制藥,名氣還大過金江,雖然當年已經是在走下坡路的企業,但是知名度和架子還是在的,最主要的是,金江同意這間公司接收他們的股權。
劉宏的目的是要讓全順集團旗下的房地產公司幫景怡接受金江百分之七十的股權,錢由景怡出,完成后,再把接手的股權轉到景怡指定的公司名下。這些不能透半點風聲給金江,困難和風險都很大,首先要讓全順房地產公司同意做這件事,而如果全順接受股權后不轉回給景怡,就算可以打官司,也會非常被動。
用艱苦卓絕來形容一點都不過分,全順房地產公司的老總陳達是個過著顛倒生活的人,白天不起,晚上不睡。太陽都快下山了,才晃晃悠悠到辦公室,而且,還沒有個準點,不知道哪天來哪天不來。他的興趣,全都在追靚女、喝酒、抽雪茄和吹牛皮上。好不容易等到陳達來辦公室,但他的辦公室門口永遠等著許多的人,陳達知道是有求于他,總是把夏菁和薛全放在最后接見。
每天下午他們兩點鐘準時到全順發展大廈等著見,不一定能見上,就算見上了,也永遠不談主題,只是東扯西拉天南海北地一通胡侃。好長時間,事情毫無進展。劉宏每天都在等待能帶回好消息給她,可是給她的只有失望和模棱兩可的幾句話。
薛全常常勸劉宏和夏菁不要著急,要有耐心,事情還沒結果,不要太早下判斷,影響自己的行動和心情。他是律師,冷靜理智,他對夏菁說:“只要陳達沒有說不,我們就每天都來。日復一日地等待,時間在膠著中過去。夏菁和薛全幾乎已經成為了全順公司的員工,上上下下都熟了。雖然不知道薛全和夏菁為什么事要天天來,可是他們的堅持和執著連陳達身邊的人都被感動了。每次離開全順公司在濱河大道邊的辦公大樓的時候,夏菁在心里默默地念著:“明天,明天一定能行。”
一天的凌晨,陳達醉醺醺地打通了夏菁的電話,他喝了不少的酒,隔著電話似乎都能聞到酒氣,他口齒不清地對夏菁說:“你們的事可以辦,明天你們來,我的律師會跟你們談細節。”掛了電話,夏菁以為自己在做夢,這可是一大步呀!起碼是提到了議事日程上,不用再陪著陳達玩太極了。夏菁高興得一夜都沒睡著,第二天一大早,就和薛全喜滋滋地到了全順公司的大廈。
陳達的律師叫蔣其義,四十多歲,東北人,部隊出身,是陳達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他長得完全不像東北人,身材矮小、尖嘴猴腮,頗有些“婁阿鼠”的風范。他自己有一家不大不小的律師事務所,據他自己說,他在行內十分有名,是很多大要案的代理人。和夏菁、薛全的第一次見面,關于正事一句沒談,在一個多小時里,除了和他交換名片介紹彼此,夏菁有限地發了寥寥數語,其他時間全部都是蔣其義律師個人演講。首先,他故作神秘地介紹了自己的背景,然后,認真地把陳達的經歷歷數了一遍,接下來,著重細致地描述了他和陳達非同一般、超出雇傭關系的兄弟關系。最后,熱情地表示一定會盡最大努力促成此事,有機會的話想見一見老板劉宏,讓他們先回去起草協議,然后再談。
這次會面后,夏菁和薛全都有同樣的一個感覺,蔣其義傳達的所有信息,都是在告訴他們,想要做成這件事,必須先過他這關。把情況如實匯報給劉宏后,劉宏認為:“既然陳達把事情交給蔣其義做,必定是他信任的人,而這個蔣其義毫不掩飾的處事方式,也必定是他和陳達之間的某種默契。看來,他這關,是必定要花代價才能過的了。”她決定,這個很關鍵的人,就算挺著肚子,自己也要單獨會一會。
劉宏見到蔣其義,三言兩語交談后,對蔣其義就定了位,是個絕對徹底的小人。不出劉宏的意料,蔣其義對劉宏直截了當地提了條件,原來,陳達已經將這件事的底交給了蔣其義。他愿意幫劉宏和景怡完成這次股權的收購和轉讓,條件是劉宏必須付給他三百萬港幣,但是,這筆錢不能簽到協議里。協議完全按照正規的公司對公司之間的股權轉讓內容來簽。接受金江百分之七十的股權之前,劉宏個人付一百萬現金給陳達個人,剩余的兩百萬,由劉宏個人寫一張期限為兩個月的借條給陳達個人,并且提供劉宏本人物業作為擔保,劉宏的老公薛全作為擔保人。將百分之七十股權轉給景怡之前,付清剩余兩百萬,陳達交還借條給劉宏,物保和人保隨之取消,相關稅費和費用由景怡全部負責。轉讓過程中,因為景怡公司出現問題導致事情進行不下去的,陳達收的錢不會退,而且劉宏還必須履行完借條。蔣其義能做的,是盡快讓此事開始運作,所有相關手續他負責辦,最大限度上保證事情完成。他還負責說服陳達同意兩百萬就完成此事,但劉宏必須給他五十萬作為代價。劉宏沒有當場答應蔣其義,但是一再表示感謝,告訴他一天之內給他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