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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燁是一只通體雪白的貓,但被宋思當成了狐貍,要知道雪狐在這個時代是千年一見的,宋思自以為撿到了便宜,喜滋滋地將凌燁當成雪狐養,養了個把月,才發現凌燁是一只貓。
被宋思收留,凌燁并不感激,反而為了她將它錯認成狐貍而耿耿于懷。
于是,宋思知道,凌燁是一只肚量狹小的貓。
照理說貓應該喜歡吃魚吧,可凌燁偏偏喜歡吃雞,也不怪宋思將它當成了狐貍。
為了滿足凌燁的口腹之欲,宋思便下山提了兩只雞回來,一公一母,打算養一籠雞,而在孵出小雞之前,凌燁只能委屈一點吃魚了。
凌燁這只貓頂怪,一點都不怕宋思的面癱臉,現在他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揣著宋思給她曬的魚竿當零嘴,然后趴在雞籠面前看倆雞“打架”。
對此,宋思以手撫額,拉著凌燁的貓尾巴,飛速遁走。
時間悠悠地溜走,轉眼,宋思養的雞規模慢慢壯大了,兩天給凌燁一只雞都足夠了。說來也好笑,凌燁作為一只貓科動物,還不喜歡吃生食,本來宋思只要吃些洞里的果子果腹,硬被凌燁逼得學會了一手過得去的廚藝。
因為凌燁這只貓總是時不時地玩消失,宋思只能由著它,它不在的日子,她沒事就翻弄著自己的府邸,種種花養養草,日子倒也過的得趣。
別看她的住的洞穴其貌不揚,里面是別有洞天,草花樹木小橋流水個個不缺,跟洞外的風景儼然兩個世界,外面寒冬臘月,洞里卻四季如春。
照理說這么一個風水寶地,千百余年,怎么就沒有人發現呢。原因無它,只因這個洞穴是認主人的,外人是看不到這個地方的,也進不來,唯有沾了宋思的血,才能來去自如,可以說這個地方是一個世外桃源。
可這個地方再好,也沒能留住蘇斐。
一想起蘇斐,宋思胸口就空落落的。其實這些年,她已經很少想起蘇斐了,就算想起他,也是想起他的少年時代。如果蘇斐永遠不長大,一直呆在她的身邊,那該多好啊。
宋思唏噓了一陣,拍了拍腦袋,暗怪自己又在白日做夢了,回過神來,正好跟手上的敦實的母雞大眼瞪小眼。
她的洞府果然是集天地之靈氣啊,就連養雞也能養得又大又肥
宋思勾了勾嘴角,臉是僵硬的,嘴角卻是帶笑的,于是乎,她的表情怎么看怎么扭曲。母雞果然被嚇著了,在她的手上撲騰的很兇,宋思也被嚇了一跳,手腳并用地逮住了雞,抖落了一地的雞毛。
照理說凌燁不在,她沒必要殺雞,只是,她的胃口習慣了大魚大肉,對洞里的青果就有些食不知味了。
宋思捋了捋袖口,一手抓著雞,一手提起了她的那柄墨玉寶刀,手腳干脆利落的在雞脖子上劃了一刀。
淅淅瀝瀝的血被放在了一個石碗中,宋思神色淡定,一滴血濺到了她的臉頰,她不在意地抬起手背抹掉了。
正在她吭哧吭哧地殺雞的時候,身后傳來了很輕微的動靜,聲音雖小,可逃不過宋思的耳朵,她頭也不回,淡淡地開口道:“凌燁,你終于舍得回來了?!?
話音剛落,身后的動靜倏然停止了。
宋思有些奇怪凌燁的安靜,將頭轉向了身后,由于她的身體仍是保持著超前的方向,她這個姿勢就顯得有些怪異。
冷不丁看到一個人杵在身后,她著實嚇了一跳,消化了很久,她才半瞇著眼睛,伸長了脖子仔細地打量來人。
來人身上裹的那一襲白衫,跟很久很久以前,她送他下山時穿的袍子挺像的。當然,已經過去五百年了,她才不會傻的以為是同一套衣袍,更何況,他身上的衣服看著料子不錯,針腳細密,不是她粗陋的女紅技巧比得上的。
當時她怎么能夠想到,當他轉身的剎那,她跟他之間就再無可能了呢?
許久未見,記憶深處的某人憑空出現在她的面前,宋思的心緒還處在空白階段,她維持著扭曲的姿勢,呆呆地望著蘇斐,一時忘記了收回她那白癡的表情。
她忘了手上還舉著她的寶刀,那只雞的雞頭可憐地落在了地上,將斷未斷,雞脖的缺口處正一滴滴地往下滴著雞血,因為宋思的恍神,那些雞血都滴到了她的繡鞋上。
等到察覺到腳趾間的粘膩感,她才猛然收回目光,舉刀一揮,雞頭應聲掉下,在地上咕嚕嚕地滾了好幾圈。
她的目光跟隨著滾動的雞頭,嘴邊的話語狀似隨意地道了出來。
“你回來了?!?
宋思彎腰撿起了地上的雞頭,將其扔進了一邊的木桶,然后在一旁的池邊仔細地清洗著雞塊。
她動作很是嫻熟,表情也極為自然,淡淡的一句招呼,就跟對待許久未見的老朋友一樣。
蘇斐垂眸看著女人淡然的面孔,心里幽幽地呼出了一口氣,轉而想到了什么,他的眉頭微不可查地皺起,轉瞬即逝。
“嗯,我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