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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周易集解》對今本《周易·未濟》卦內容的諸家易說
1、諸家易說
(坎下離上)未濟:亨。
虞翻曰:《否》二之五也。柔得中,天地交。故“亨”。濟,成也。六爻皆劃錯,故稱《未濟》也。.ZWwx.ORG
“小狐汔濟,”
虞翻曰:《否》、《艮》為小狐。汔,幾也。濟,濟渡。狐濟幾度,而濡其尾,未出中也。
“濡其尾,無攸利。”
虞翻曰:《艮》為尾。狐,獸之長尾者也。尾謂二,在《坎》水中。故“濡其尾”。失位,故“無攸利,不續終也”。
干寶曰:《坎》為狐。
《說文》曰:汔,涸也。
案:剛柔失正,故《未濟》也。五居中應剛,故“亨”也。小狐力弱,汔乃可濟。水既未涸,而乃濟之。故尾濡而無所利也。
初六:濡其尾,吝。
虞翻曰:應在四,故“濡其尾”。失位,故“吝”。
九二:曳其輪,貞吉。
姚信曰:《坎》為曳,為輪,兩陰夾陽,輪之象也。二應于五,而隔于四,止則據初,故“曳其輪”。處中而行,故曰“貞吉”。
干寶曰:《坎》為輪。《離》為牛,牛曳輪。上以承五命,猶東蕃之諸侯,共攻三監,以康周道,故曰“貞吉”也。
六三:未濟,征兇,利涉大川。
荀爽曰:《未濟》者,未成也。女在外,男在內,婚姻未成。征上從四則兇。利下從《坎》,故“利涉大川”矣。
九四:貞吉,悔亡。
虞翻曰:動正得位,故吉而悔亡矣。
“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于大邦。”
虞翻曰:變之《震》體《師》,《坤》為鬼方。故“震用伐鬼方”。《坤》為年,為大邦,陽稱賞,四在《坤》中,體《既濟》、《離》三,故“三年有賞于大邦”。
六五:貞吉,無悔。
虞翻曰:之正則吉,故“貞吉,無悔”。
“君子之光,有孚,吉。”
虞翻曰:動之《乾》,《離》為光,故“君子之光”也。孚謂二。二變應已,得有之,故“有孚吉”。《坎》稱孚也。
干寶曰:以六居五,周公攝政之象也,故曰“貞吉無悔”。制禮作樂,復子明辟。天下乃明其道,乃信其誠。故“君子之光,有孚,吉”矣。
上九:有孚于飲酒,無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虞翻曰:《坎》為孚,謂四也。上之四介四,故“有孚”。飲酒流頤中,故“有孚于飲酒”。終變之正,故“無咎”。《乾》為首,五動首在酒中,失位,故“濡其首”矣。孚,信。是,正也。六位失正,故“有孚失是”。謂若殷紂沉湎于酒,以失天下也。
2、易說批判
《周易集解》對今本《周易·未濟》卦爻辭所編匯的注釋有五家,即虞翻、干寶、姚信、荀爽、李鼎祚的“案”說,而李鼎祚匯編的“《說文》曰”不能稱為“易學”,故是五家對《未濟》的注釋,依然匯編虞翻的注釋最多。
對所謂卦辭“未濟:亨。小狐汔濟,濡其尾,無攸利”的注釋共有四家,我們看其是如何的注釋。
虞翻對“未濟:亨”的注釋是:“《否》二之五也。柔得中,天地交。故“亨”。濟,成也。六爻皆劃錯,故稱《未濟》也。”
卦術上的《未濟》卦符號又分上下兩個八卦符號,分別是《坎》卦與《離》卦,也就是今本《周易·未濟》卦前頭標稱的(坎下離上)。而虞翻并沒有用八卦里的《坎》卦與《離》卦取象去穿鑿附會,卻用屬六十四卦里的《否》卦符號來穿鑿附會這三字。因卦變上的說法,認為《未濟》卦符號是有《否》卦符號變化而來的。正如虞翻說的“《否》二之五也”,指《否》卦符號里的二爻與五爻畫轉換后,就變成《未濟》卦符號了,也就是謂《未濟》卦。虞翻穿鑿出《否》卦(《否》卦又叫“天地否”),其目的是以《否》卦八卦符號的陰陽相承,又是八卦里的《乾》、《坤》兩卦,才有虞翻附會出的“柔得中,天地交。故"亨"”說法。這是虞翻對“亨”的注釋了,而虞翻對“未濟”的注釋是“濟,成也。六爻皆劃錯,故稱《未濟》也”。虞翻對“濟”的注釋為“成”也不為錯,“濟”的本義應為渡河講。“末濟”就是渡河沒有成功之意。而虞翻卻從卦符號陰陽爻畫認為皆劃錯才稱《未濟》,這種以爻畫符號而穿鑿附會出的說法,形同胡謅八扯。這虞翻的注釋,是典型的“象數”注釋法,即以“象數”去穿鑿附會而已。
虞翻對所謂卦辭里“小狐汔濟”的注釋是:“《否》、《艮》為小狐。汔,幾也。濟,濟渡。狐濟幾度,而濡其尾,未出中也。”
這里虞翻的注釋可稱為“象數”與“義理”相結合了。虞翻說的“《否》《艮》為小狐”,這是通過卦變說里的《否》卦和《否》卦里的互卦《艮》取象為小狐,這是以“象數”注釋法。而虞翻接下來的說就與“象數”無關了,“汔,幾也。濟,濟渡。狐濟幾度,而濡其尾,未出中也”,這說法就是所謂的“義理”,是對《周易》經文意思的注釋。這就是“象數派”注釋里也有“義理”。
而干寶對“小狐”的注釋是,直接通過八卦里《坎》卦取象為“狐”。
《易經》內容里的《說卦傳》里對《坎》的取象并沒有“狐”一說。如《說卦》:“《坎》為水、為溝瀆、為隱伏、為矯輮、為弓輪;其于人也,為加憂、為心病、為耳痛、為血卦、為赤;其于馬也,為美脊、為亟心、為下首、為薄蹄、為曳;其于輿也,為多眚;為通、為月、為盜;其于木也,為堅多心。”
不知干寶是從何處得來的“《坎》為狐”的說法。但干寶注釋,也是以“象數”去穿鑿附會。
而李鼎祚匯編“《說文》曰:汔,涸也”的說法,這應是注釋“汔”字意,而并不是針對《未濟》里的“汔”字作的解釋。《說文解字》類似于后來的字典,而不是“易學”。
我們再看虞翻對“濡其尾,無攸利”解釋是:“《艮》為尾。狐,獸之長尾者也。尾謂二,在《坎》水中。故“濡其尾”。失位,故"無攸利,不續終也"”。
這虞翻依然是通過“象數”去穿鑿附會這一句子內容。不過上面虞翻是通過《否》卦里的互卦《艮》取象為小狐,這里是又按《艮》卦取象為“尾”,這前后是否矛盾呢?小狐有尾巴,但狗也有尾巴。
最后是李鼎祚“案”說:“剛柔失正,故《未濟》也。五居中應剛,故“亨”也。小狐力弱,汔乃可濟。水既未涸,而乃濟之。故尾濡而無所利也。”
這里李鼎祚說的“剛柔失正,故《未濟》也”,與虞翻說的“六爻皆劃錯,故稱《未濟》也”是一丘之貉。李鼎祚同樣是以“象數”而穿鑿附會這所謂的卦辭內容。
我們再看對所謂“九二”爻辭“曳其輪,貞吉”,所匯編的兩家注釋。
姚信的注釋是:“《坎》為曳,為輪,兩陰夾陽,輪之象也。二應于五,而隔于四,止則據初,故"曳其輪"。處中而行,故曰"貞吉"”。
而干寶注釋是:“《坎》為輪。《離》為牛,牛曳輪。上以承五命,猶東蕃之諸侯,共攻三監,以康周道,故曰"貞吉"也。”
這兩家皆屬“象數派”,而注釋“曳其輪,貞吉”皆以“象數”穿鑿附會。不過虞翻以《坎》卦取象為“輪”,通過爻位爻畫不同而附會“曳其輪”。而干寶則從《離》卦取象為“牛”,就聯想到“曳其輪”。
看這種注釋既好笑,又好玩。好笑的是那種通過八卦取象而說《周易》文辭內容,是個愚蠢無知;好玩的是那種通過八卦符號象形而附會所注釋的文辭之意,猶如游戲般的玩兒。如姚信注釋的“《坎》為曳,為輪,兩陰夾陽,輪之象也,二應于五,而隔于四,止則據初,故"曳其輪"”。
這正是通過所謂本卦里的八卦之《坎》卦取象為“輪”,而穿鑿“曳其輪”里“輪”的說法,這是以“象數”里八卦取象而穿鑿附會,這就是可笑之說。
“兩陰夾陽,輪之象也”,這是姚信通過八卦里《坎》卦符號三畫里兩陽爻包一陽爻形象,所認為象車輪那樣的說法,這豈不是玩耍兒戲嗎!姚信又通過卦爻位之說,而附會出“二應于五,而隔于四,止則據初,故"曳其輪"”這般轉軸子的文字游戲說法,豈不是既好笑,又好玩嗎?
而干寶同對這句文辭的注釋,與姚信的說法是個大差不差,只是干寶又引用史事而穿鑿其中。
而“曳其輪,貞吉”在《周易·未濟》文里并沒有那么復雜,就是一句比喻,意是“大車牽引著車輪,車子就正確的行駛向前”來比喻有了正確的方向,前途吉祥的道理。
3、附錄:
(1)附錄《周易·未濟》歷史上的三種不同文本
①《周易·未濟》原創文本格式
()未濟,亨。
小狐訖濟,儒其尾,無攸利。儒其尾,吝。曳其輪,貞吉。未濟,征兇。利涉大川,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于大國。貞吉,無悔。君子之光,有孚,吉。有孚于飲酒,無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②《周易·未濟》春秋文本格式
()未濟:亨。小狐訖濟,濡其尾,無攸利。
()睽:濡其尾,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