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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周易集解》對今本《周易·損》卦內容的諸家易說
1、諸家易說
(兌下艮上)損: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鄭玄曰:《艮》為山,《兌》為澤。互體坤,《坤》為地。山在地上,澤在地下,澤以自損增山之高也。猶諸侯損其國之富以貢獻于天子,故謂之損矣。
“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
虞翻曰:《泰》初之上,《損》下益上,以據二陰,故“有孚,元吉,無咎”。《艮》男居上,《兌》女在下,男女位正,故“可貞利有攸往”矣。
“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崔覲曰:曷,何也。言其道上行,將何所用,可用二簋而享也。以喻損下《益》上,惟有乎心,何必竭于不足而補有余者也。
初九:祀事遄往,無咎,酌損之。
虞翻曰:祀,祭祀。《坤》為事,謂二也。遄,速。酌,取也。二失正,初利二速往,合志于五,得正無咎,已得之應,故“遄往無咎酌損之”。《象》曰“上合志也”。祀,舊作巳也。
九二:利貞,征兇,弗損益之。
虞翻曰:失位當之正,故“利貞”。征,行也。《震》為征,失正毀折,故“不征”。之五則兇,二之五成益,小損大益,故“弗損益之”矣。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
虞翻曰:《泰》、《乾》三爻,為三人;《震》為行,故“三人行”。損初之上,故“則損一人”。
“一人行,則得其友。”
虞翻曰:一人謂《泰》初之上,損剛益柔,故“一人行”。《兌》為友,初之上,據《坤》應《兌》,故“則得其友”。言致一也。
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無咎。
虞翻曰:四,謂二也。四得位,遠應初。二疾上五,已得承之。謂二之五,三上復。《坎》為疾也。陽在五稱喜。故“損其疾,使遄有喜”。二上體觀,得正承五,故“無咎”矣。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
虞翻曰:謂二五已變成《益》,故“或益之”。《坤》數十,《兌》為朋,三上失位,三動《離》為龜。十謂神靈攝寶文、筮山澤水火之龜也。故“十朋之龜”。三上易位,成《既濟》,故“弗克違,元吉”矣。
侯果曰:內柔外剛,龜之象也。又體兌艮,互有《坤》、《震》。《兌》為澤龜,《艮》為山龜,《坤》為地龜,《震》為木龜,《坤》數又十,故曰“十朋”。朋,類也。六五處尊,損已奉上。人謀允葉,龜墨不違。故能延上九之佑,而來十朋之益。所以大吉也。
崔覲曰:或之者,疑之也。故用元龜。價值二*大貝,龜之最神貴者。以決之,不能違其益之義。故獲元吉。雙貝曰朋也。
上九:弗損益之,無咎,貞吉。
虞翻曰:損上益三也。上失正,之三得位,故“弗損益之,無咎,貞吉”。動成《既濟》,故“大得志”。
“利有攸往,得臣無家。”
虞翻曰:謂三往之上,故“利有攸往”。二五已動成《益》,《坤》為臣。三變據《坤》,成《家人》,故曰“得臣”。動而應三,成《既濟》,則家人壞,故曰“無家”。
王肅曰:處損之極,損極則益,故曰“弗損益之”。非無咎也。為下所益,故“無咎”。據五應三,三陰上附,外內相應,上下交接,正之吉也。故“利有攸往”矣。剛陽居上,群下共臣,故曰“得臣”矣。得臣則萬方一軌,故“無家”也。
2、易說批判
《周易集解》對今本《周易·損》卦爻辭所編匯的注釋共有五家。
在對所謂卦辭匯編的注釋有三家,鄭玄的對“損”的注釋是:“《艮》為山,《兌》為澤。互體坤,《坤》為地。山在地上,澤在地下,澤以自損增山之高也。猶諸侯損其國之富以貢獻于天子,故謂之損矣。”
鄭玄通過所謂本卦(《損》卦)里的八卦(《艮》山與《兌》澤)和互卦(《坤》為地)取象附會出“山在地上,澤在地下,澤以自損增山之高也”的說法。而所謂本卦里還有另一互卦為《震》卦,在互卦《坤》卦下面,《震》取象為雷,鄭玄無法從《震》卦象“雷”去附會雷在地下響動,感覺這不合常規,只有雷在地上空才響動,所以鄭玄就不涉及互體《震》卦了。但鄭玄通過《艮》山、《兌》澤、《坤》地這些取象說出的“澤以自損增山之高也”,也是個胡說八道。鄭玄哪里知道山的形成,是通造山運動形成的,而不是澤的自損增加了山的高度。但鄭玄卻通過八卦取象的“論證”所得的“道理”,而引到“猶諸侯損其國之富以貢獻于天子,故謂之損矣”這說法上。在鄭玄的認識上,這種說法就是邏輯推理。“損”,卻是減損之意,不過在《損》里所講的減損之意,也不是如鄭玄的那種說法,“猶諸侯損其國之富以貢獻于天子,故謂之損矣。”
《周易·損》是圍繞著“損”展開的論述,闡述了損上益下,用之于民的政治道理。對于百姓之事,即民生之事,減損是有益無害的事情;而對待祭祀之事,應避免浪費財物,使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這是鮮明的立場與觀點。作者關心的是民生,而反對的是祭祀與戰爭。而鄭玄卻闡釋胡謅到王權思想上。
對“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虞翻的注釋是:“《泰》初之上,《損》下《益》上,以據二陰,故“有孚,元吉,無咎”。《艮》男居上,《兌》女在下,男女位正,故"可貞利有攸往"矣”。
這虞翻的“象數”注釋法,可說是荒誕不經,胡謅八扯。
而“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在文章里其意就是:“減損,其目的是為了用之于民,很正確,沒有害咎,更有利于未來的發展。可虞翻用卦變之說上的卦象去胡謅那些經文文辭,其意相差十萬八千里。
而崔覲對“曷之用?二簋可用享”的注釋是:“曷,何也。言其道上行,將何所用,可用二簋而享也。以喻《損》下《益》上,惟有乎心,何必竭于不足而補有余者也。”
而所謂卦辭最后句里“曷”:號疑問代詞,也指“豈”,“難道”講。“簋(guǐ)”:是古代盛食物的圓形器具。關鍵是“享”字:是指供奉祭祀品。全句的意思是“財富的減損,是為了民生,是大吉的事情,沒有過失,對未來長久都是有利的,何不采用簡單的兩器具的食物,可用于供奉祭祀品。”《周易·損》所立論的是,“損上益下”的道理。減損財富的目的,是在于為民,并且完全可以在祭祀上移風易俗,減少浪費。這體現了作者的理性與進步思想。作者強調的是關注民生,而反對的是大搞迷信的祭祀活動。
《周易·損》原創是一篇政論章,其中心講述的是“損上益下”,如現在國家的富民政策,上面的財政減少了,不必要的浪費減少了,為了是扶貧的道理。可這三家結果附會出基本一樣的說法是“損下益上”,而鄭玄更直接說明是“損其國之富以貢獻于天子”,與《周易·損》本義恰恰相反。
對所謂爻辭內容的諸家注釋,也就不必一一批判,還是對比看下面的《損》文譯解,看那些注釋者所注釋的,是如何的荒誕不經。
3、附錄:
(1)附錄《周易·損》歷史上的三種不同文本
①《周易·損》原創文本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