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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老虎獵食的模式是非常固定的,牠會鬼鬼祟祟地從獵物背后偷襲。先是伸爪一撲將獵物撲倒或固定住,然后再湊上大嘴將獵物咬死。這個習性獵人們都曉得,所以走在老虎出沒的地段上,只要懷疑身后有甚么風吹草動,大家都會頻頻回頭張望。但也只是警戒一下,而不會轉身揮刀刺槍,否則九成九會砍殺到空氣,那也蠻可笑的,看起來活像個傻瓜。但羅旺可不這么想,他早就打定主意只要一覺得不對勁,就立馬施出這“伏虎連環三式”,就算模樣滑稽又如何?當傻瓜總比當老虎點心好吧?
說時遲,那時快,在“伏虎連環三式”施出的幾乎同時,羅旺就發現自己被一隻其重無比的老虎壓在地上了。但奇怪的是那老虎沒有張口咬他,仔細一瞧原來那老虎的大嘴里插著自己的標槍,而且從刺入的角度看來槍尖已深入虎腦,就是說這畜牲死翹翹了。
羅旺的木盾已被虎爪扯的肢離破碎,但也保住了自己身上完好無傷,只是那特大號的虎軀真的很重,他費了老大勁才從虎尸下鑽了出來,只見前頭那伴當正瞧著這邊發楞,連鑼都忘了敲。
羅旺打虎就是這么直接了當簡簡單單,整個過程在一霎那之間就完成了,速度快到羅旺自己都眼花撩亂,看不清楚也說不明白。那老虎更是死的糊哩糊涂一頭霧水,想不通自己是怎么掛掉的。
雖然羅旺這傻小子說不清楚,但任何一個有經驗的獵人一看現場就明白怎么回事。就是那頭老虎從羅旺身后飛撲突襲,當牠身體凌空即將撲到的那一瞬間,羅旺恰恰好轉身出槍,讓那老虎無法閃避就一頭撞上了槍尖。這時機抓的不早不遲,早一點或晚一點出槍都會落空的。而且更恰恰好的是,那一槍就不偏不移,而且角度精準地,從張嘴待咬的虎口中鑽進了虎腦。否則若沒有這樣一槍斃命的話,而只是刺傷了牠,那羅旺也難免會被撕個粉碎的。總之;一切都是恰恰好到了極點,這只能說那畜生多行不義遭到天譴,或說羅旺這傢伙傻人有傻福,不但保住了小命還成了個大英雄。
羅旺的運氣好固然沒錯,但大家都忽略了若不是他愿意不辭勞苦地舉著槍走路,以及不斷地回頭刺空氣,那這些好運也不會發生。或許因為羅旺本來就是個傻名遠播的傻小子,那些傻動作本就理所當然,不足為奇。
羅旺的傻氣是大大有名的。他說話傻呼呼的,做事傻呼呼的,被佔便宜了、被捉弄了也不知不覺。他傻到大家都叫他「傻旺」,傻到大姑娘們都因為怕丟臉而不肯嫁給他。偶或有幾個姑娘喜歡他的高大魁偉,愿意不計較他的傻名,但還是被他傻的給氣跑了。舉例來說吧,若姑娘撒嬌問他:「大哥你瞧我美不美呀?」,而這傻小子卻就給人家一個很誠實的答案,諸如此類的傻瓜事蹟不一而足。
當然;天下父母心,羅廣夫婦是不會承認兒子傻的,若他真傻怎么能把打鐵的活干的那么俐落漂亮?又怎么能把家里的活辦的那么周到妥貼?
且說陳祥聽羅廣口沫橫飛地報告完畢,明知他說的有點夸大,但這隻大老虎是羅旺一個人宰的應不致于有假。看看那龐大的虎軀,想想那情景還真有點驚心動魄的感覺,不免為羅旺感到慶幸,并且真心誠意地著實夸讚恭賀了一番。并且說道:「好了,這張虎皮算得上是難得一見的珍品,我就出兩百金(註三),大哥覺得如何?」。
羅廣沉吟片刻,說道:「這個…三百金好不好?」,他見陳祥似乎面有難色,就補充說道:「我是想給被這畜牲吃掉的那九位家里送點錢,每家三十金,算是這畜牲賠還他們的。多下來的三十金,就等著給羅旺娶媳婦,到時喜事辦得再熱鬧都挖不到咱的棺材本。」。
陳祥聽了這話大感慚愧,忙道:「應該!應該!就照大哥的意思,三百金!」,心里想著雖然少賺了一百金,但能做點善事倒也不錯。
這時羅嫂在廚房里大喊著開飯了,羅廣開心的說道:「來來來,咱們去吃幾塊老虎肉,那是特地給你搶下來的,其他幾百斤的虎肉、虎骨連著五臟六腑都被大伙兒分光了。不過虎鞭我可沒讓他們動,完完整整地留著泡酒,咱們這就去喝他兩盅。」。
(註一)綌是一種粗的麻織品。
(註二)漚麻就是將麻的皮質與膠質泡爛去除以取得纖維。
(註三)一金就是一個金鎰,為250公克的九成金。以當時的黃金購買力估算,若說一金可兌1,000錢,合新臺幣16萬元應不遠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