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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京城去尋一個神出鬼沒的案犯很難,但若是用誘餌吊案犯上鉤,卻要容易許多。
他們要的是小女伎,那便給他們小女伎。
京城樂坊不少,衙門里登記在冊的女伎有數萬人,要請個小女伎不是難事,紅館就有幾個天天閑著沒事干的。
但問題是,把小女伎請來了,要不要以實相告?
告訴了,她會不會嚇暈?
不告訴,真出了什么事,又怎么對得起人家?
再說女伎們嬌嬌弱弱,出事時連逃跑都來不及,也著實危險了些。
身為坊主,元墨第一個感到心疼,于是提議道:“咱們找個男的扮成女伎,不單能當誘餌,還能幫著擒住兇手。”
葉守川抬頭,把目光投向院中的捕快們。
他們正在操練,寬了上衣,系著褲子,一個個膀大腰圓,虎背熊腰,呼呼喝喝,聲勢驚人。
元墨:“……”
呃……要他們去扮女伎,著實有些強人所難。
趙力嘿嘿笑:“何必舍近求遠,二爺不就挺合適?年紀不大,身形不壯,重點是,長得還挺好看。”
后四個字不摻一點假。元墨今年十八歲,春風催柳的年紀,每一寸肌膚發著玉光,一對眸子即便是熬了夜,也依然明朗澄澈,如春日陽光下的清溪。
元墨遲疑了一下。
原因無他,她怕被紅姑打死。
不過再一想,她確實是最好的人選——她哪里用扮?她本來就是女的!
“好,我來!”
“不行。”葉守川皺眉,“太危險了……”
“別忘了,我可是金刀龍王的弟子!”
“就你那兩下子……”
“瞧不起我?瞧不起我?!來啊,比試比試!來!”
比試什么的,當然是不會有。從小到大,面對元墨有意或玩笑的挑釁,葉守川從來都只是后退而已,臉上永遠帶著三分無奈三分縱容的溫暖笑容。
*
黃伯燉的蹄膀又軟又糯又香,元墨用油紙包好一塊,團成一團,然后塞進衣服。
塞了兩團之后,胸前的衣襟十分圓潤地飽滿起來了。
門外,元寶和大王循香而至。
大王是元墨撿回來的一條黃毛狗,原名大黃,黃伯是蘇州人,整日介喚作“大王”,遂得名。
這一人一狗趴在門邊,人是雪白滾壯,狗是油光水滑,一點都看不出紅館已經窮得快揭不開鍋的樣子,用一種照鏡子般的姿勢對著盤子里剩下的蹄膀大流口水。
大王:“嗚嗚嗚汪汪汪!”
我要吃我要吃!
元寶:“阿墨,你在干什么啊?桌上那是什么?”
蹄膀啊!客人不點就不可能出現紅館招牌菜啊!
他上次吃到它,好像還是過年的時候呢!
元寶整顆心都被蹄膀吸引,以至于好一會兒才注意到元墨的衣服好像有點不對。
再定睛一看,大吃一驚。
他哇一聲慘叫起來:“阿墨你為什么要穿成這樣?!紅姑會打你的!”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個大雪天,流落街頭的元墨和元寶縮在巷子里險些凍死,是紅姑把他們兩個撿回了紅館,給他們飯吃,給他們衣服穿。
他們兩個都覺得,紅姑就是戲臺上演的王母娘娘,姑娘們就是仙女,紅館就是天宮。
紅姑夜里常抱著酒壇子喝得大醉,白天一睡就是一整天,對什么事情都蠻不在乎,從來不發脾氣——除了那一次。
那時,元墨和元寶剛進紅館不久,兩個人養了一陣,生了點肉,變得白生生的,玉雪可愛。
姑娘們閑來無聊,把他們當成玩偶娃娃,打扮成了小姑娘,還送到紅姑面前,想逗紅姑樂一樂。
紅姑原沒什么,抱起元墨,跟大家一起瞅著發笑,然后不知是誰說了一句:“我們阿墨可真是個美人胚子,若是個女孩子,準定能當花魁!”
紅姑不知為何,勃然變色。
元墨到現在還記得紅姑的笑容迅速僵硬,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奇怪的神色,像驚恐,又像憤怒。
紅姑在害怕。
元墨還沒弄明白紅姑為什么生氣,就被紅姑按在腿上揍了個結實,揍完她又揍元寶,還生生把兩人餓了一整天。
所有姑娘都被關屋里閉門思過,同樣餓著。
餓一整天對元墨和元寶來說不過是家常便飯,可兩人卻嚇得膽戰心驚,痛哭流涕。
后來元墨去給紅姑認錯,撲到紅姑懷里,抱著紅姑大哭:“紅姑我再也不敢了,我再也不穿小裙子了,再也不了!”
紅姑沒有像往常那樣哄她,而是抓著她的肩,緊盯著她的眼睛,一字一字告訴她:“要是讓人發現你是女孩子,你就從紅館滾出去,永遠也別想再回來了,知道嗎?!”
元墨含著眼淚,乖乖點頭。
離開溫暖的、芬芳的、有熱菜熱飯的紅館,重新去街頭巷尾撿別人的剩菜剩飯、為半只饅頭和別人打得頭破血流?
不,她打死也不!
紅館是世上最好最好的地方,她永永遠遠都不要離開!
元寶對那頓打的印象顯然也是刻骨銘心,著急地催促元墨脫掉這身招打的裙子。
“噓,紅姑昨晚上喝了一夜,這會兒還沒醒呢。”元墨道,“趁她還沒發現,我要去把茉莉找回來!”
元寶一聽,頓時安心了,一臉羨慕地望著元墨的衣襟:“我也要去找茉莉。”
元墨到哪里,他就到哪里,元墨做什么,他就做什么,這簡直是天經地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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