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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晝有時候還挺羨慕莊凜的,他家做古玩生意的,他也喜歡這個。能做自己喜歡的事,莊凜有時候在店里坐一天都不帶煩的,手邊放著一碗清茶,捧著一本武俠小說看,活像是古書里走出來的少年。
“今天我不去上晚自習了。”沈晝轉了轉珠子說,“淮與哥找我有點事兒。”
“又是樂隊的事兒?”莊凜拍了拍他的肩膀,“阿姨……她不是最不喜歡你跟淮與哥一起摻和這些嗎……”
“她不喜歡的東西多了去了,她連我這人都不喜歡。”沈晝有點兒煩躁的皺起了眉頭,踢了一腳路邊的石子說,“只要我喜歡就成,壓根輪不到她來管。”
“那你就真沒打算再找個鋼琴老師?”莊凜戳了戳他的胳膊。
“不找。”沈晝抄著兜看著前方抬起腳,狠狠的踢了一腳石子,看著它飛了好遠,聲音沉沉的說,“全都見鬼去吧。”
沈晝從初中就開始接觸重金屬音樂,搖滾。
那會兒戴著耳機子天天放的是slayer,走在路上面無表情的看著過往的路人,他耳朵里卻是一群人在嘶吼尖叫。slayer沙礫感的民族唱腔,把雜音都給去除了。那種歌聲就像是一枚堅硬的核,在他心臟中央,向四周輻射。
聽了就如同中毒,腐爛一樣,他無可救藥的愛上了搖滾。
因為只有在那種喧囂的旋律中,他才會感覺到一種奇異的放松。
陸淮與是個酒吧的駐唱,沈晝上初中時認識的。
曾經還跟他一起組過樂隊演出,跟著一起跑過幾個場子。但是因為這音樂比較小眾,所以一直都是在地下。
那會兒到外地演出的車馬費都得自己出,不僅沒演出費還得倒貼錢。
不過他們因為熱愛這個,所以感覺很快樂。
但是后來沈晝他媽知道后,去鬧了一陣,弄得大家都很難看。陸淮與讓他好好學習,暫時別碰這個了,后來沈晝就沒再跑過樂隊。
這次淮與哥突然說要請他來救場,也不知道是個什么情況。
沈晝走到小廣場的時候,給他打了個電話。
“哥,你人呢?”沈晝往開闊的廣場上走了幾步,“我在那坨什么雕像旁邊呢,看見我沒。嗨,這兒呢。”
老遠走來一個穿著鉚釘皮衣的青年,沖沈晝揮了揮手:“阿晝。”
“噫,可別這么叫我。”沈晝摸了摸胳膊,“起一身雞皮疙瘩。”
“我還想跟你來一出子言情小說戲碼呢,你特么一出口就破壞氣氛。”陸淮與看了一眼他身上的校服外套說,“你等會兒就穿著這個上臺?”
“不行嗎?”沈晝笑了笑,“開嗓就是讓我們蕩起雙槳,小純真,小清新。”
“凈臭貧。”陸淮與拍了拍他的肩膀,“把外套脫了,你先去練練手,那么久沒打鼓了,手肯定得有點兒生。”
沈晝一揚手把外套脫了,扔在廣場旁邊的石墩子上,走到舞臺后的架子鼓旁邊。撿起地上的鼓錘,向空中拋了兩下,掂了掂。
沈晝敲了幾個簡單的旋律,總算是找回了點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