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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北京時間2007年10月11日。大陸歷209年7月7日,晴轉多云,晚上有雷陣雨。今天是我和劉錚約定的十天之期。也就是說,在今天將會正式開始對莫瓊祁狀告馬文曄一案作出堂審。當然,今天我也必須給劉錚一個答復。上午八點三十,我準時地走進刑部大堂。看到我進來,在場所有的官員以及圍觀的百姓霎時間安靜下來,然后人人向我行禮,其中包括不管是品級還是爵位都比我高的刑部尚書劉錚。在堂審的時候,大堂所在地最大的官員就是主審官員,其他的人就算是官職再大,爵位再高,見了主審官員也要行抱拳禮以示對國法的尊重。因為這個時候的主審官,已經不僅僅代表了自己本身,更代表了國家的律法。不過在向我行禮的同時,眾人看向我的眼神千奇百怪:有崇拜的,有鄙視的;有不屑的,自然也有期待的將這些眼神一一收入眼內,我露出一個自信的微笑,抱拳還禮之后,向身邊的那加使了一個眼色。那加會意,身穿刑部捕頭官服的他走到大堂中央,然后大聲道:“肅靜!現在,莫瓊祁狀告馬文曄一案正式開始堂審!所有人等務必遵守堂審之紀律,若有違者依律嚴懲!”說完,那加用絲毫不帶任何感情的眼神冷冷地掃視了在場的眾人一眼,并且用上了精神力量。其結果就是凡是接觸到那加眼神的人無一例外的狠狠打了一個寒顫。我不去理會眾人再次變得奇怪起來的行為,手中驚堂木重重一拍,朗聲道:“帶原告和被告!”我的話自有站立在大堂兩邊的一眾金吾衛大聲傳遞出去,然后大堂之外早就準備好的莫瓊祁和馬文曄在兩名金吾衛的帶領下走進了刑部大堂,前者恭恭敬敬地向我行了一個跪拜大禮,至于后者因為其身份只需向我行一個抱拳禮即可。堂審的一切都按照“中山王國”的律法步驟來進行,先是詢問了原告莫瓊祁的名字,然后拿出當時他呈遞上來的狀紙轉交給他讓其進行最后的確認,最后則是堂審的主體部分。“莫瓊祁,既然你狀告當朝的戶部尚書馬文曄,你可有證據,又或者證人?”一系列程序走完,我沉聲問道。“回稟大人,原本小人有證據的,可是在幾日之前被賊人潛入驛館毀去,甚至連小人當時也差點性命不寶!”我瞟了一眼站在那里的馬文曄,沉聲道:“也就是說莫瓊祁你現在手中沒有任何的證據證明你狀紙上所列的罪名?”“大人,原本小人有證據的,可是”莫瓊祁的話還沒有說完,就被我用驚堂木打斷道:“本官只問你有沒有證據!你只需告訴本官‘是’或者‘不是’!”迎著我的狠厲眼神,莫瓊祁嘴唇蠕動了幾下,可是最終滿腔的委屈化作了一個低沉的“是”字。圍觀的百姓對我的行為不由得竊竊私語起來,大部分都是在說我不近人情,又或者官官相衛之類的;而大堂兩邊坐著的來自各部的官員則顯得沉穩得多,他們安靜地坐在那里靜觀事情的發展。至于另一位當事人馬文曄,聽到我明顯偏向于他的問話,臉上堆起了燦爛的笑容。將所有人的表情收進眼內,我的嘴角扯出一個莫名的笑容,緊接著問道:“既然如此,莫瓊祁你可有人證來證明馬文曄馬大人確實犯下了你狀紙上所寫的罪行?”沉吟了兩秒鐘時間,馬文曄低沉的聲音傳入了眾人的耳中:“沒有。”當然,事情的真相并不是如此。莫瓊祁之所以狀告馬文曄,自然是因為氣憤他的所作所為,更直接的原因乃是一對母子悲慘的境遇。在莫瓊祁前來“首里城”狀告馬文曄的同時,身為重要人證的那對母子同時來到了京城,并且居住在一間城郊的小客棧中。至于莫瓊祁手中的那些證據,當然也是那對母子交給莫瓊祁的。可是就在驛館遭受賊人光顧的同一晚,那間小客棧被人一把火燒掉了。最后,在客棧的廢墟中找到了三具尸體,兩大一小,應該就是那對母子和可憐的小客棧老板的尸體。如此,人證自然也沒有了。所以,莫瓊祁自然只能無奈地說出“沒有”兩字。聽到莫瓊祁說出“沒有”兩字,我的臉上露出一絲冷笑,用驚堂木狠狠地拍了一下,沉聲道:“沒有物證,更沒有人證,居然膽敢狀告一品大員兼三等侯爵的尚書大人。莫瓊祁,按照我‘中山王國’的刑法,你這是誣告的罪名,更是犯上!兩項罪名加起來,足夠你在牢中呆上一輩子!”此語一出,整個刑部大堂一片喧嘩。制造“喧嘩”的主體自然是在刑部大堂外面觀審的百姓了。在之前的十天時間中,發生了太多的事情,讓首里城的百姓對莫瓊祁同情非常,對馬文曄痛恨無比,而對我這個主審官雖然飽含期望。可是身為當朝(準)駙馬、刑部侍郎、曾經為了“中山王國”百姓情愿捐出手中所有珍寶的我,卻是一次次地讓他們失望。6月28日,在獲知驛館以及城外客棧發生的慘案的時候,我大義凜然地發表聲明,保證一定不會讓那些犯下累累罪惡的不法分子逍遙法外!我的聲明,經過n波人的宣傳,很快地傳遍了整個“首里城”并且快速地想著整個“中山王國”乃至于整個大陸傳播開去。在當時,我的行為被有志之士稱為“開吏治一大先河”“新時代的賈俞”(賈俞乃是“中央帝國”全時代的一大清官),至于其他的像什么“敢于挑戰權威”“急公好義”“愛惜百姓”等等評語更是層出不窮。就這樣經過了三天時間,等整個“首里城”甚至整個王宮大內差不多全都知道我將受理莫瓊祁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