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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了浸泡過亡靈之血的紅玫瑰的王子,趕回了公主身邊。但不知為何,他這次只覺身心俱疲,即使看到公主美麗的容貌也提不起精神。出乎意料,血玫瑰也沒有喚醒公主的記憶。在公主與其他王子結婚的當晚,王子因空虛自殺了,他的鮮血浸濕了潔白的羊絨毯,淌成了玫瑰的形狀。
他的尸首終于被公主發現。公主見到地毯上那枚干涸的玫瑰圖案,突然便憶起了和王子相愛的日子,抱著王子的尸體痛哭。但為時已晚,公主將王子下葬,還是和當前的丈夫生活在了一起。
王子死后,變成了游蕩的孤魂,在大陸日夜漂泊。有一天,他正在陰影下小憩,忽然聽身后有人道,‘我找到你了。’
他轉過身,曾經的亡靈在他身后凝視著他。但與“亡靈”的似人形態不同,這次對方也變成了和他一樣的魂體。亡靈說,‘我愛你?!?
王子默然半晌,說,‘你怎么成了這副模樣?’
亡靈道,‘你給了我愛與生命,后將其取走,所以我也成為了亡魂,而不是亡靈。’
王子說,‘那你的詛咒是怎么回事?為何浸泡你鮮血的玫瑰沒有用,而她見到我的尸體卻記起了一切?’
亡靈嘆道,‘并不是我故意要你死。荊棘公主的詛咒的確是將你遺忘,而解除詛咒的辦法也是給她看世界上最美麗純潔的紅玫瑰?!?
王子不悅道,‘愛情之血澆灌的玫瑰都不是世上最美麗純潔的?看來你對我的愛也不過如此?!?
‘不是。’亡靈注視著王子,道,‘在我心里,世界上最美麗純潔的玫瑰,永遠是你,王子殿下?!?
從此,王子和亡靈作為兩個亡魂,幸??鞓返厣钤谝黄稹?
END
【萊蒙:我必須揭露,這個故事的最后創作者用三四頁的筆墨描述了王子和亡靈是如何進行一場黏膩咸濕的魂_交play,充分暴露了這是一本低俗色_情小說的本質。簡直不可理喻。
羅:……
萊蒙:別用那么期待的眼神看著我,羅?!?
(ps.這個故事本砣瞎掰的,權當一樂~)
第9章LemonSour
“萊蒙·索爾”是我過去的名字。我猜沒有多少人愿意了解我的過去。就如乞乞柯夫說的那樣,會把人惡心得一個月吃不下飯。我過去的人生就像一坨被搗爛的屎,現在雖然也是一坨屎,但好歹是一坨帶血味的屎。在我殺了上千人之后,我也會唾棄我過去那副蠢樣子——然而我必須像確認破衣兜里唯一一塊金幣那樣反復地確認它,以便能夠確保我那股邪火不會被時間的細流撲滅。<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