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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好!啊,非常好。王越同學的英語很棒,而且還能自己寫歌,難能可貴。對,難能可貴,大家都要向他學習。”林志鈴被震驚得語無倫次,因為《寂靜之聲》的質量太高了。
如果王越拿出的是《流浪歌手的情人》,林志鈴只會覺得他有才,也不至于被驚得找不著北。
怎么說呢?
林志鈴是隨時關注美國音樂排行榜的人,她感覺這首《寂靜之聲》,能毫無懸念地碾壓當下所有美國鄉村歌曲。
而這首歌的原創者,居然是她的學生!
陶耀春悄悄地豎起大拇指,贊道:“牛啊,把英語老師都震住了。”
有了王越的驚人表現,剩下的同學無論唱什么歌,都讓人覺得味同嚼蠟。
第一節課下課后,林志鈴走到王越身邊,客氣地說道:“王越同學,我們能聊聊嗎?”
“可以啊。”王越當然樂意,這可是志鈴姐姐。
兩人來到教室外的過道上,林志鈴好奇地發問:“王同學,你很喜歡英文歌嗎?”
“還行吧。”王越模棱兩可地回答。
林志鈴又問:“那你最喜歡哪個歌手?西瑞爾·馬丁、杰克·邦,還是王子樂隊?”
尼瑪,這些人我一個都沒聽說過。
王越只能主動轉移話題:“其實我更喜歡中文歌。”
林志鈴有些失望道:“也對,英文歌在中國不流行。”
兩人東拉西扯地聊了一大堆,上課鈴聲終于響了。
回到課堂上,林志鈴說的第一句話就是:“我提議王越同學擔任咱們班的英語課代表,大家同不同意?”
“同意!”同學們齊聲回答,這玩意兒又沒什么可爭的。
第二節課,林志鈴沒有再讓學生唱歌,講了一些英語學習方法后,便開始正式上課。
王越上輩子只勉強過了英語四級,多年不用單詞忘記大半,現在學起來頗為頭疼。加上又莫名其妙成為課代表,他只能聚精會神地聽講,這學習態度讓志鈴老師非常滿意。
好不容易挨到下課,林志鈴布置了少許作業,吩咐王越在下周前將作業收上去,這才踩著貓步離開教室。
班長甘露飛快地沖上講臺,大聲說道:“同學們都等一等,我有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宣布。下周星期六,學校將舉辦一場迎新晚會,原則上每個班都必須出節目,想要參加的就到我這里來報名。”
如果是藝術專業,估計報名參演的會搶破頭。但這可是計算機班,大家對此都沒什么興趣,等班長一說完,所有人該干嘛干嘛,瞬間教室就空了一半。
甘露見人都快走光了,著急道:“誒,你們倒是來兩個啊,我沒法交差!”
何秋明笑道:“班長,你那么喜歡唱歌,自己報名就可以了。”
“我唱得不好。”甘露很有自知之明,就她那點斤兩,報上去也會在彩排時刷下來。
王越懶得出風頭,收拾好課本直接走人。
甘露連忙將他拉住,說道:“王越,你唱歌好厲害,就代表我們班表演節目吧。”
“沒興趣。”王越搖頭說。
“不行,這事關班級榮譽,你怎么都得參加!”甘露都不等王越再拒絕,就直接他的名字給填上。
王越只能表示無語,遇到這樣強勢的班長,你到哪兒說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