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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歌看著蟲子泡在水里發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個時空只有他一個人的緣故,沈歌心里常常升起一種上不著天下不著地的恐慌,卻又不知道究竟在擔憂什么。
沈歌正發著呆,步蓮給他送衣服過來,就放在亭子外面。
荀家莊的衣服都是絲綢做的,沈歌雖然分不出布料的具體種類,也知道這衣服價值不菲,要是送去當鋪,少說也能得到鎮里一家人小半年的花費。
他來了兩次,就在這換了兩套衣服,其實又何止衣服,荀大人的救命之恩,荀管事送來的藥材、銀兩,哪一樣沈歌都還不起這個恩,何況他跟荀家本就無親無故。
沈歌好歹是讀書人,雖沒出過鎮,卻也聽說過鎮國公荀大人的名聲,就算這里的這位荀大人不是鎮國公家的嫡系,就憑他京城來的名頭就夠嚇人了。
沈歌坐在水里,思緒飄得漫無目的,此時荀飛光正在靜室里召見荀管事。
“可有查到?”
“回老爺,查到了。沈歌現在的字跡確實與先前的略有不同,性格也變了些許,不過徐老把脈確定他先前的確生了場重病,身體還虧著,沈家的人也道幫他換衣服時他身上的胎記疤痕都對得上路。”
“不存在換了人的可能?”
“應當不存在,老爺您上個月才決定要來這,沈歌春季就病了。再者,扮作村里的小秀才并沒什么機會接近您。”荀管事頓了頓,說道:“老奴聽說有人死過一回,多多少少都會有些許變化,沈歌也許也是這種情況。”
荀飛光眉頭微蹙,沈歌身上處處都彌漫著違和感,既然未換過人,也不知他為何仿佛忽然變了個人,“罷了,既然不是細作,就用不著再查。”“也算有緣。”
荀管事應了一聲,恭敬地站到一旁。
“韶信那邊的清凌衛安排得如何?”
“新一批清凌衛即將訓練出來,老爺要召韶信歸來?”
荀飛光頷首,“召罷,讓他帶十個人過來充作家丁,其余人馬組個鏢局,交給百里宜,慢慢練,把人情世故練出來。”
“是。”
荀飛光沉吟一下,拿起筆立刻寫了信,又添了印鑒,交給荀管事道:“先讓百里宜支兩萬銀兩給韶信,讓他看著再添些人。”
“是,我明日就去信。”
“生意上的事——欽天監報近年恐有大寒,關外怕住不得人,蠻人要來劫掠,陛下雄才偉略,可能會出兵。讓百里宜多換些好馬回來,皮毛也多存一些,糧草都備著。這事你親自去,別假他人之手。”
“是。”
“這事不用通知二房那邊,他們胡鬧就任他們去罷。各處都警醒些,別進了探子。”
“我省的。”
“早去早回。這才剛太平了幾年,就處處危機,一著不慎,怕又要改了天地。”
荀管事眼觀鼻鼻關心不說話,荀飛光揮揮手,讓他出去了。
第11章 得意
沈歌當晚住在荀家的客房里,第二天醒來的時候太陽早就升起來了,他迷茫地往窗外望了一眼,然后趕忙掀被子起床穿外衣。
沈歌起來的時候整座莊子早已醒了過來,莊子內的一切井井有條。
照例是綠枝聽到響動過來,她身后跟著一個十六七歲的少年仆從,少年端著水盆等物過來。
“沈公子先洗漱罷?”
沈歌朝她點頭,“有勞。”
綠枝笑:“公子莫客氣。”
沈歌用漱口枝蘸著青鹽漱了口,又用旁邊的帕子洗完臉,問綠枝,“荀大人在何處?我去向荀大人道個別,我也該回去了。”
“沈公子先用早點,待奴婢去通報老爺。”
沈歌跟著綠枝去吃早點,用餐的地點在偏廳。沈歌剛坐下,就有仆從端著托盤過來,上面有一碗粥,一碟小孩拳頭大的灌湯包子,一碟糕,還有兩碟小菜,精致異常,比起山下農戶家的早飯不知道要高端到哪里去,就算沈歌前世日常的早餐,也不如這一托盤早餐豐盛美味。
沈歌吃完早餐,綠枝帶他去荀飛光處,荀飛光正穿一件單衫在后院練武,沈歌走到近前他也沒受影響,一招一式,張張馳馳,整套動作充滿了力與美。
荀飛光渾身熱汗騰騰,衣服繃緊后,沈歌很輕易地就看見他結實流暢的肌肉,從胸肌到腿肌,每一個部位似乎都充滿了力量。
同為男人,沈歌心中十分羨慕,他現在的身體素質不太好,上個山都得歇三次,就算是前世,他狀態好時頂多也就有形狀不太明顯的四塊小腹肌,與荀飛光根本沒有可比性。
荀飛光練完一套動作后收勢直身,從后院邊緣立著的架子上取下一塊布巾擦汗,眼睛看向沈歌,用眼神詢問他有什么事。
沈歌微微走近前去,微行一禮,“荀大人,多謝您的招待。”
“不必客氣,要下山?”
沈歌有些不好意思,“村里建學堂,小子得回去看看。”
“可用幫忙?”
“不用不用,”沈歌忙擺擺手,“我就是來跟您說一聲。”
荀飛光“嗯”了一聲,道:“你在我面前可不必如此客氣。”
沈歌臉上掛起一個有些傻氣的笑,沒有說話。
與荀飛光道別后,沈歌下山回到了村里。村子里對學堂期待得緊,大家都放下手里的農活,群策群力,打算早些把學堂建起來。
建學堂的錢由族里出,此刻大家也不吝嗇,家里有好磚、好石頭、好木頭的,紛紛貢獻出來,自家建房反而要往后推一推。<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