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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購小姐報了一個價錢。
安德森夫人還以為自己聽錯了, “多少?”
“35英鎊, 夫人, 您的這件帶著一些人造毛, 所以稍微貴一點,所以要15英鎊, 小姐的那件12英鎊,如果您搭上那件小馬甲, 三件就是35英鎊!不過因為限購兩件, 所以您要是再拿一件,與您的女兒分開結算,就又可以打折了哦!”
上帝啊!這衣服好便宜!要知道她原以為至少要300英鎊的!
——難怪那些人那么瘋搶,難怪湯普森夫人都買得起,這樣的價錢, 連她這么個小面包店的店主都可以買上十件!——安德森夫人相信, 要不是每人限購兩件, 只怕普林斯的門檻都要被踏破了吧?
暈暈乎乎地跟著導購小姐去結了賬——還加上了先前那件粉色呢絨大衣,一共四件衣服——安德森夫人離開時又看到那一群搶購布料的人, 心一橫, “那些布料怎么賣?”
“媽媽,咱們還要買別的呢。”愛麗絲拉了母親一把, “那些布料就算了吧,以后還有更好的。”
今天母親已經在這里買了四件成衣了——剛才的那幾件羽絨服加上那件粉色的呢絨大衣——花掉了50英鎊。如果再買布料,也不應該再買秋冬布料了。但按照普林斯的習慣,顯然等到明年春夏又會有新的款式布料和成衣出來, 連呢絨都可以只賣到15英鎊一件,想必春夏款的成衣也不會貴到哪里去,愛麗絲覺得,現在不是一個買貨的好時機。
當然,最主要的是,現在她們也沒有足夠的錢去大采購,譬如格瑞絲最喜歡的雪紡,哪怕打了對折也得150英鎊一匹,對于她家來說是一筆大負擔,不如等到新款的布料出來,這些老款說不定還能更便宜。
安德森夫人剛才是被大減價給沖昏了頭腦,現在被女兒一拉就清醒過來,她口袋里還有200多英鎊沒錯,但今年冬天的服裝已經夠穿了,實在沒必要再花錢買新的,至于春夏款,現在買了布料也是放在家里,她們家沒用暖氣,不像別的人家一樣在家穿著裙子就夠了,所以還是到時候再買吧。
想到這些,安德森夫人又帶著孩子們買了些圣誕需要的東西,母子三人大包小包地回了家。
在家門口掏鑰匙的時候,她又見到了出來倒水的湯普森夫人,湯普森夫人的目光在她手中拎著的幾個印著普林斯商標的袋子上打了個轉,笑了笑就轉身回去了,安德森夫人的心情莫名就好了起來。
“進去吧,”安德森夫人噙著笑推了推兩個孩子,“今天媽媽給你們做大餐!”
“耶!有大餐咯!我要吃很多很多雞腿!”阿爾文歡呼著跑了進去。
愛麗絲也低著頭抿嘴一笑。
她突然覺得,其實現在這樣的日子,也并沒有她從前以為的那么難過。
父親雖然不在了,但他們還有母親,還有一家面包店能支撐他們的一家人的生活,如果這都不算好,那那些流浪漢過的又算什么日子呢?
最近放假,她也在面包店幫忙,現在面包店可不像從前那樣整天沒幾個生意啦,從早到晚都是進來買面包的女工,她們穿著統一的、藍色的制服,上衣衣擺繡著“prince”的字樣,上衣口袋處別著工牌寫著名字,那些工牌都是特制的,別家都仿冒不出來,那些女工們特別愛惜它,愛麗絲見過好幾次那些女工忘了帶工牌或者一不小心丟了工牌一副天都快要塌下來的樣子。那家新開的普利斯制衣廠的女工們三班倒著上班,所以面包店的生意從早上7點開門就沒個間斷,眼看著每天賺的錢越來越多,母親臉上的笑容也越來越多,愛麗絲覺得,普林斯或許也沒有那么討厭。
她聽那些女工們說起過她們的老板,那位年紀輕輕的埃琳娜·普林斯小姐,以二十二歲的年紀獨自創辦了這樣大的一個企業,聽說那位小姐打算等妹妹十八歲的時候就把公司交給妹妹自己去周游世界?她的妹妹……不就是她的小天才同學艾琳·普林斯么?
似乎艾琳·普林斯自己也有產業吧?是什么來著?好像是一間雜志社?
姐妹倆都那么出色,愛麗絲想,原來我曾經以為的自己很厲害,壓根就是坐井觀天了。
二十二歲的埃琳娜·普林斯已經開了一家時裝公司并幾個制衣廠了,六歲的艾琳·普林斯則辦了一家發展勢頭良好的雜志社,而快要十三歲的她還在斤斤計較人家的成績比自己好,想想都很慚愧。
她也要更努力才行。
既然艾琳說她跳級不是為了她,那她就相信好了,反正格瑞絲不也說么,艾琳跳級是想要參加設計大賽,恩,那就當做她是想要參加設計大賽吧。
愛麗絲將自己的新呢絨大衣熨平整了掛進衣柜,又換上那件新買的鵝黃色羽絨服,耳邊傳來隔壁房間里弟弟阿爾文開心的叫聲,周身暖融融的感覺讓她忍不住笑了起來。
我也會努力的。
我一定會努力的。
就算被你甩得很遠,我也會努力追上來的。
……
是夜,愛麗絲做了一個夢。
她夢見了自己長大了,在一家廣告公司上班,升上了中層管理的她工作順心生活平靜,母親依然守著那家小面包店,只是不再需要依靠那微薄的收入維持生活,因為弟弟也順利從大學畢業進了一家銀行上班,她和阿爾文每個月都會給母親生活費,那足以讓她晚年無憂。愛麗絲覺得自己現在的生活很不錯。她沒有談戀愛,但卻有一個相交多年的好朋友——正是做了許多年同學的格瑞絲,現任蘇格蘭場的一名小警探。
這一日,她原本約好了和格瑞絲一起吃晚飯,因為餐廳離公司不遠,所以她沒有開車,沒想到剛下了樓,她就無意間撞倒了一位棕發的女性。
“抱歉……”愛麗絲一愣,“艾琳?!”
那女人嚇了一跳,“你是誰?”
愛麗絲又是一呆,她的目光在女人面上打了個轉,發現原來并不是她“記憶”中都艾琳——這是一個陌生的女人,看起來有點兒憔悴,眼睛下面青黑了一大塊,嘴唇也有點干裂,嘴角還帶著血痂,初冬的天氣,她只穿著一件薄薄的針織衫,起毛的衣服套在她的身上,空蕩蕩的,整個人瘦得像根電線桿一樣,一條裙子被縫了好幾個補丁,鞋子也有點舊了,不過打理得很干凈。女人的五官并不是愛麗絲所熟知的任何一個人,和她記憶里那個金發藍眼的小姑娘更是一點兒邊都沾不上,這樣一個人,她怎么會認錯成艾琳·普林斯呢?
別說頭發顏色和五官面龐不對,單說氣質,艾琳·普林斯和這個一看就家庭不幸的婦女完全沒有絲毫相似之處。
愛麗絲失笑地搖了搖頭,暗暗鄙視了一番自己認人的本事,抱歉地將女人扶了起來,“不好意思,我認錯人了。”
那個女人奇怪地看了她一眼,抓著破舊的手提包匆匆地走了。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愛麗絲心里一動,跟上了她的腳步。
哦上帝!瞧瞧她看見了什么!
那個女人的丈夫不僅酗酒,而且還打人!
天啦這太可怕了!為什么她不反抗?為什么她要忍受?她難道沒有看見她的兒子都嚇壞了嗎!
愛麗絲不知道自己心里為什么那么生氣。
她踩著高跟鞋走出去,然后打了個電話。
沒一會兒,那個醉醺醺的男人從屋子里出來了,愛麗絲氣不打一處來,脫下高跟鞋就掄了過去。
男人被打得一愣,原本還想要還手,誰知卻見是個女人,只好不耐地推了她一把,“走開!”而后嘟嘟囔囔地就想繼續往酒館的方向走。
愛麗絲膽大包天,干脆就脫下兩只高跟鞋一手一只當做武器打了上去。
男人被打得哀哀直叫,卻一直沒有還手。
愛麗絲氣不打一處來,“你不是很會打女人嗎?你打你老婆不是打的很順手嗎?你還打你兒子!你是不是男人?你特么為什么不還手!你這個孬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