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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是《詭麗邪譚》。
這是一本歷史悠久的恐怖、奇幻、科幻系列雜志,曾孕育過克蘇魯小說大師洛夫克拉夫特。
一旦樂夏的小說被采用刊登,一定能凝聚合口味的粉絲,積累出作為新人的名氣。
還有《哥譚文評》:
這雜志最近正在為即將舉辦的“恐怖小說新人大賽”征稿,獎金一萬美元。
安塔爾說過,需要什么就向他要。
但杰森總覺得自己應該幫助樂夏盡快擺脫這個老變態的經濟控制!
當然,他也找到了風格完全不符合,但足夠權威的雜志:
《紐約客》。
盡管《紐約客》專門發表非虛構作品,但杰森以一股反復閱讀稿子產生的信心認為:
如果樂夏想投稿,這本雜志更配得上那份文稿的質量。
黃昏時分,杰森夾著幾本雜志,拿著兩支冰激凌,步伐輕快的回到小屋。
樂夏又坐在書桌旁,握著筆埋頭創作了。
杰森不客氣的坐在書桌上。
吸引了樂夏的注意力后,他再把自己白天調查的信息說出來。
只說了一半,樂夏就雙手捂頭,滿臉疲憊:“不行,消化不了,我頭疼……”
杰森發現了:
這小孩好像除了“創作”之外,對其它的一切凡俗事務都沒有興趣。
不,不是沒有興趣。
是這些瑣事會讓他感到頭痛和無法思考。
初遇時,樂夏昏迷又發狂,只讓杰森感到棘手。
現在面對面,他用客觀眼光看,樂夏長得很美。
但或許樂夏的性格,就像他自己的手稿里描寫的那個哥特式的主角一樣神經纖細。
樂夏厭倦的說:“你幫我吧,杰森,來當我的經紀人,以后這些瑣事…什么投稿,稿費,出版…都由你來代我管理吧。”
杰森試探的問:“我?一個沒有任何擔保的流浪少年?你不怕我卷了你的稿酬跑掉?”
“我相信你,”樂夏肯定道,金眼里滿是赤誠,“而且我沒什么‘有錢不分給你花’的理由,如果你有想買的東西,想去做投資或者去上學,那就做吧。”
杰森下意識的玩笑道:“看我們聊的,好像你已經獲獎了,好像那筆獎金已經落入你的口袋里。”
當然,他完全為樂夏的寫作才能折服。
但他就是忍不住想回避,更想逗逗對方,看看對方的反應。
“不會嗎?”樂夏脫口道,“我寫的那么好。”
沉默片刻,杰森想用手指蹭鼻子,卻意識到手上拿著冰激凌,便說:“那我試試。”
局促間,他把冰激凌遞給樂夏:“吃嗎?”
突然,他意識到飯桌上的熱狗沒動過,難以置信的問:“你不會一整天都沒吃飯吧?”
樂夏懨懨的說:“我吃不下…”
不等他說完,杰森伸手把冰激凌填進他嘴里,這突然的舉動蹭地樂夏的鼻尖上都沾了奶油。
“這可是哥譚第二好吃的東西。”杰森說,“別浪費了。”
樂夏咬斷嘴里的冰激凌,手上還在寫寫畫畫:“第一好吃的是什么?”
杰森理所當然的回答:“辣熱狗啊,不是早上已經告訴你了嗎?”
說完,他的視線落在樂夏移動的筆尖上,心中充滿好奇:“你在寫什么?”
既然他是樂夏的經紀人,也能當第一位看稿子的讀者,當然要使用這個特權。
更何況自從看過樂夏的小說后,他迫不及待想看更多。
樂夏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我在畫樂譜。”
杰森有些發怔:“樂……譜?”
樂夏:“我想創作一首歌。”
杰森睜大眼睛:“你還會作曲?”
樂夏答非所問:“我不能一直繪畫和寫小說,要試著創作出更多不同的東西。”
“我的靈感像火山一樣向外噴發,我必須抓緊一切時間。”他說。
杰森盯著他,又看了一圈屋內的布置,又問:“那么,你有其它需要用的東西嗎?”
樂夏歪歪頭,咬咬嘴唇,似有難言之隱。
杰森說:“直接說吧,我都是你的經紀人了,了解你,我才能給你規劃以后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