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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眾之間更加傳言,因為張秋玉和胡某有奸情,所以盧世剛殺了這對奸夫淫婦。不過到底呢一夜夫妻百日恩,盧世剛沒舍得對老婆下殺手,張秋玉又被搶救了過來。
張秋月肚子里還懷著孩子,這個孩子當然流產了。大家都說,不知道是誰的種呢,盧世剛這一手夠狠,留下母的,不清不白的野種嘛,弄死算了。
盧世剛顯然有很強的作案動機。當時的金川縣派出所所長陳國華,副所長房正軍,立刻達成共識,逮捕盧世剛并進行了審訊。
審訊結果有些尷尬——盧世剛因為之前械斗抗拆,被拘留談話,案發當夜,他剛從拘留所里被放出來,又被房正軍抓著教育了好幾個小時。
尸檢報告則顯示,早在盧世剛離開拘留所之前,胡某就已經被害身亡。
盧世剛沒有犯案時間。
他在拘留所里自責萬分,為了他重傷的妻子痛哭流涕,尋死覓活,只喊“讓我死了算了。”拘留所的干警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又是捆又是麻醉針,才沒讓他在拘留所里自盡。
因為胡某作風一向不好,因此群眾對這個案子意見很大,幾次上訪,大家都覺得兇手簡直是為民除害,加上公安局方面拿不出確鑿的證據,也檢不出指紋和腳印,一時間群情激憤。
陳國華和房正軍焦頭爛額。他們不敢釋放盧世剛,又無法舉證盧世剛殺人。只能先行拘留,將他作為嫌疑人看管起來。
當時的審訊流程還不是很嚴謹,盧世剛在拘留所里呆了大半年。
仿佛就是為了證明他的清白,大半年之后,另一起殺人案在金川縣爆發了,死者是拆遷辦主任杜某。這一次,兇手干脆利索地完善了自己的作案手法——還是五花大綁,但現場更加潔凈了,杜某一家三口全部遇害。
盧世剛沒有任何嫌疑,他人在拘留所里。
民間憤怒的聲音越來越高,大家都覺得這個無名殺手實乃義俠,專殺害人精。金川縣那幾年的拆遷矛盾異常激化,因此這個案件從一個連環殺人案,上升到了黨群關系的問題上。
房正軍原本就堅持疑罪從無,這時候便勸說陳國華:“盧世剛的確無辜,他雖然有作案動機,但是沒有作案時間。現在鬧得這么大,把他放了吧。”
房正軍猶記盧世剛離開拘留所的那天,一步三回頭。
“青天,青天。”他流著淚說:“還我清白了。”
當時還有人為房正軍鼓掌叫好。就是這樣嘛,大快人心,禍害原本就該死,無辜的老百姓為什么要被關起來。
而房正軍卻對盧世剛的表現起了疑心。他演得太過了,整個人臉上都是大喜過望。他的狂喜仿佛不僅僅來源于沉冤得雪,而似乎是一種僥幸。
這些內情,因為涉及到政府形象和群眾關系,被嚴密封鎖起來,新聞單位嚴禁報道。幾年過去,無人再提起這個案子背后的故事,它也就逐漸被淡化。加上當時網絡還不發達,因此更加無人知曉。
房正軍回想那時他的所作所為,只有“后悔”二字可以形容。他不后悔堅持疑罪從無,但他后悔自己放人放得太輕率。
他那時還年輕,有英雄主義情結,所以總覺得自己是做了一件救護無辜的事情。
而更多無辜的生命,在后來的數年里,給他上了血的一課。那些當初為他鼓掌叫好的人,很快震懾于接下來的數起血案,他們的嘴皮一翻,又開始數落起警方的無能。
說到底怪誰?不就是怪放走盧世剛的房所長嗎?哎呀,他升官發財,調任到外地去了,不曉得是不是當初收了盧世剛的錢呢。
房正軍不在乎美名與罵名,他只是無法忍受自己的無所作為。他的人生的全部意義,似乎就是為了追兇。
而兇手隱匿無蹤。
房正軍在那幾年里十分神經質,他走在路上,看誰都像兇犯。
房正軍還記得接到報案的那個早上,那是二零零貳年的立秋。在接到電話之前,他已經有不祥的預感。
當時他已經調動去了芝川,電話是陳國華打來的。
“老房,你快來阿陵,出事了。”
作為前三個案件的主要參辦人員,房正軍責無旁貸,報告之后就立刻驅車趕往阿陵。
連環殺人,還是那樣的手法,已經是第四案了。這次的受害者是三口人,一對夫妻和婆婆。
房正軍進了現場,頭像針扎一樣的疼。兇手把犯案現場打掃得這樣干凈,場面是那樣熟悉。
他在嘲笑警方。
是的,你們抓不住我。是的,你們根本不懂我。
尸體已經開始膨脹,房間內彌漫著臭氣。房正軍一言不發地戴上手套,檢查每個房間,看看是否可以找到遺留的證據。這個房子是自建房,被害者全部集中在二樓的堂屋,房正軍一點一滴地搜過去。
忽然地,他在尸臭里,聞到另一種奇怪的氣味。那不同于死人的尸氣,是一種活人才有的、便溺的氣味。
廁所在一樓,這不是廁所傳來的氣味。
他循著這氣味,滿屋地打轉,最后走到一個矮柜前面——太矮了,很難相信這里會藏著人,也許只是貓或者狗。房正軍思量片刻,還是蹲下身去,打開那扇門。
“……”
門里蜷縮著一個孩子,他在這個柜子里已經呆了不知多久,如果案發當時他就在這個柜子里,那么他已經在柜子里蹲了整整兩天兩夜。
他下身實在骯臟不堪,薄薄的短褲上全是屎和尿,濕了又干,變成一條一條黃褐色的痕跡。人已經昏厥了,蜷在柜子里,像是死了一樣。
房正軍緊急地去試他的鼻息,又試他的脈搏——還活著!還活著!
他一把將這個孩子抱了出來,幾乎張口就要喊“還有人活著”,下一秒,他閉上了嘴。
不能讓人知道這孩子還活著。
因為兇手可能就隱匿在極近的地方。
他隨手脫下襯衫,裹住孩子的臉,另一個人走過來,他們像抬尸體一樣,迅速而小心地把這具幼小的“尸體”抬出了案發現場。
抬著這具“尸體”的另一個人,就是現在的長安市公安局副局長,陳國華。
這個叫做張小兵的孩子,是整個金川連環案中唯一的幸存者,也許亦是唯一的目擊者。當時他只有十一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