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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沫冷幽幽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同僚,就算真的拎的是一只小狗,也沒必要一直拎在手上吧?難到那手感很好?還是說怕一放手她又跑了。
身份都敗露了,能跑到哪里去?
趙重陽將李心嵐押到劉煜面前交差,此刻李心嵐已經從宋軼的迷香中清醒過來,看得眼前光景,那口憋了很久的氣終于泄了。
“果然,還是等到這一天了……”
☆、第二十四章 結案
一個時辰后,所有人回到司隸臺,連宋軼都回漱玉齋洗漱了一翻。
李心嵐跪在堂下,劉煜高坐堂上,旁邊長留王這個前朝余孽在悠閑地品茶,作為再干凈都有嫌疑洗不掉的長留王頗有風度地來陪夜審。只要他在場,這次不管審出什么結果,是否牽扯到前朝余孽,別人也說不得二話。
“吳邕和吳于氏既然已經走了,我也沒什么好繼續藏著掖著的。吳尚清是我殺的。吳家幾次三番追殺我母子倆,好不容易逃到沁園落下腳,本想著這是長留王的地界,其他人會有所忌憚而不會找上門來,我本也想就此安心地活下去。但是,救下我母子的杜秋娘卻死了,她是為我們而死的。我如何還能茍且偷生?”
“杜秋娘的事,你是如何知道的?”
“沁園那個管事的很喜歡買漱玉齋的畫本,不但買,閑來還喜歡跟人討論畫本中的事,聽過一次我就知道這本畫本映射的是什么。
為了求證,當天我便拿了一枚玉簪去古月坊,慌稱是杜秋娘在多寶閣定的玉簪,送過來看她是否滿意。其實那玉簪是一對,杜秋娘悄悄將我母子帶入城時我便留給她一支,只要她看到,定然會知道是我,一定會見我,但是,玉簪送進去,得到的話卻是她不喜歡,叫我回去別再來了。當時我便知道,她一定是出了事。
離開時,親眼看到京兆尹的人去吳府,我便跟了一路,誰曾想連京兆尹的人都奈何不得吳尚清,這個禽獸等京兆尹的人一走,便從偏門離開了吳府,去望月湖與另兩人喝酒到戌時,直到凌波仙出現,那兩人離開。
我也打算離開,卻在回沁園的路上發現一輛隱藏在僻靜處的馬車。當時望月湖只有吳尚清一個人,這輛馬車除了他不會有別人。我想著要不要藏著馬車里偷襲他,可萬萬沒想到這個畜生竟然為了逃避京兆尹的追查,綁了個乞丐,欲詐死。本來我并沒有打算跟他們硬碰硬,聽到那兩人的對話,更想將這個畜生殺之而后快。但以我一階女流,單憑一己之力,顯然不可能。所以,我想到假扮凌波仙……”
“你假扮凌波仙?”
“那人當然不是真的凌波仙,不過是吳尚清請來的雜耍藝人,可以制造凌波起舞的奇景,才騙過了那兩個書呆子。起初我也以為是凌波仙,但等那兩人一走,吳尚清也把那名女子打發走了。我便是乘著這個機會堵住了她,怕被她認出,我還刻意蒙了面,這就是當日蒙面用的巾帕。”
李心嵐將那巾帕呈上,繼續說道:“換上她的衣服,扮成凌波仙之后,找到吳尚清,在他錯愕之際殺了他。”
“吳尚清且罷了,你一個弱質女流,又不會武功,如何制得住那兩名家仆?”
“我當然制不住,但是常年在山里生活,難免會碰到野豬這些東西,我便是用對付野豬的藥粉對付的他們。”
“野豬?呵呵,你倒是聰明。”
“若是太愚蠢,又怎么能偷活這十年?聽了十年前的事,豫王殿下應該也很想殺了我吧?”李心嵐抬頭直視上位,竟然一點不懼怕。
“本王不會以司隸校尉的身份制造一起冤獄。既然你承認殺了吳尚清,那又是如何做到讓他一夜尸身化白骨?”
李心嵐露出一個驚訝的表情,“豫王竟然不知道望月湖的傳說。”
“什么傳說?”
“良善之人掉入湖中,肉身不沉,但罪孽纏身之人,掉進望月湖卻會肉身化白骨,永世不得輪回,否則,我又何苦大費周章將他扔湖里,而不就地掩埋?”
“李心嵐,你是在跟本王故弄玄虛?”
“罪婦不敢。豫王若不信,大可以叫人試試。”
死罪都敢認,要再撬開嘴,那便難了。
不久,乞丐薛山被帶來對質,毫無出入。
劉煜看了一眼旁邊的宋軼,宋軼也正好朝他看過來,兩人不約而同在對方眼里看到了某種質疑。
“既然如此,那個雜耍藝人的容貌你可還記得?”
李心嵐點點頭。
這畫畫的事情,宋軼當仁不讓。
畫紙鋪開,宋軼根據李心嵐的描述一筆筆勾勒出那假扮凌波仙的女子容貌,因為只是描述,言語間難免有諸多出入,這副畫直廢了十余張紙一個多時辰才畫好。
終于擱筆,宋軼不得不嘆道:“這相貌可真普通。”
趙重陽將畫像給李心嵐確認后,奉到劉煜案前,曹沫也自認為是琴棋書畫無所不精,但看到這幅畫像,不得不感慨,“簡直是活了。”
這不單是一張臉,還有姿態□□氣質,一覽無遺,要憑這樣的畫像找人,可比司隸臺的專門畫師畫出來的逼真得多。再也不用擔心一幅畫像找出一堆相似的人這種麻煩事。
劉煜面上雖不表,但眼中不經意泄露出來的疑惑反而更重,命人將李心嵐收押。
下獄前,李心嵐道:“我已經伏法認罪,豫王何必再勞師動眾找人?”
“本王說過,不會制造一起冤案。”
宋軼與長留王一同走出司隸臺,不由得嘆道:“這幅畫像實在太普通了。”
長留王十分理解她的審美本色,“這世間終歸普通人多些。”
宋軼笑瞇瞇地看了他一眼,“李心嵐眼力不錯,在深夜,在決定行兇時,心情難免會有些波動的,可即便如此她還能將如此平凡的一張臉記得如此清楚,著實不易啊。”
“有些人臉盲,但也有些人對人能過目不忘。”
這倒是在理的。
找到畫中人不難,一個雜耍的戲班子而已,以小徒隸的嗅覺,不過一天時間,便將人帶了回來,再對質,毫無破綻。收錢演出凌波仙的戲碼,離開時隨手將這身行頭又賣了幾個錢,雖然她不能確定當日買她衣服的是否李心嵐,但是,那巾帕她卻是認得的,因為巾帕上有一朵蘭花繡紋,這是李心嵐隨身攜帶之物,也因為如此,她再也不敢用那繡著蘭花的巾帕,怕的便是某一天東窗事發,而將“凌波仙”蒙面的巾帕拿來隨身用,因為“凌波仙”所用巾帕沒有任何標志,是隨處可見的素絹。
案件似乎就這樣塵埃落定了。李心嵐像是松了一口氣,俯身磕頭,“能有吳家人陪葬,我死得值了。只是我還有一件事放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