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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銘雁靠在椅背上,太陽穴發漲。機身前起,海拔攀升,暖氣熏得人昏昏然,她困頓得睜不開眼。
在張銘雁的印象里,凡子總還只是個小孩子。
她不常做夢,但她今天總在夢里,她睡得不安穩,四肢沉墜,張銘雁是被機艙熏然的暖熱拖回的那個夏天。
張銘凡回北京的那天,電視里播報著今日天氣預報預計突破40°,請諸位出行注意防曬,謹防中暑。
張銘雁那年十七歲,人在樹村。
她爸拖著新家帶著新口,從廣東回了北京,人一家三口,其樂融融。張銘雁自詡別的不行,但絕對不缺自知之明。
張銘雁那年十七,青春彭茂,熾烈得像叢天堂鳥。
靚麗,修長,她總是最好的。她是人群里最打眼的那一位,生來就該是籠在光里的。
可這世道,又最忌諱完滿。
張銘雁反手撐在石階上,她鬢發邊,后頸里,滾滾落著汗。白毛巾搭在臉上,悠哉悠哉,若是時間能定格在那一刻,她會是棕紅塑膠跑道上最無憂無慮的那尾漂亮羚羊。
可天塌地陷,從來就只是一瞬間的事情。
“來,叫弟弟,”她爸帶著個陌生小孩,領到了張銘雁的眼跟前,他同她說,來,叫弟弟。
張銘雁知道自己有個弟弟,同父同母,親生的。爸媽離婚那年,她整十歲,早記事了,巷子口的紅綢子布永遠在她的記憶里保持鮮亮,闔上眼,她還能清晰地聽到那天卷起布尾的獵獵風聲。張銘凡是乖乖睡在媽媽的肚子里被火車載走的,他還沒來得及親自呼吸一口北京干冽的空氣,也沒來得及跟姐姐打聲招呼,就去了香港,那時候,張銘凡也還不是張銘凡,他叫一個別的名字,是什么不大重要,估計他自己也不記得了。張銘雁是見過他照片的,在去外婆家里吃年夜飯的時候看到的,照片壓在書桌臺的玻璃蓋板底下,小孩小小一小團,是拍的周歲照,照片定格的時候,他恰好打了個哈欠,嘴嘬得溜圓,一對肉乎的手倒是舉得高,生動到滑稽。
“忒傻,”張銘雁回來,沒忍住,又同陶京敘述了一輪,可傻了,她說著這話的時候,眉是凝的,唇角、眼尾卻是藏不住地直往上飛翹。
若心無偏頗,大多數小孩在張銘雁眼里其實是相似的。相似的稚嫩,相似的吵鬧,相似的小小一團。
她都懶得多看一眼。
是真傻,張銘凡在照片上打了個哈欠,小鼻子小眼皺作了一團,就更看不清了。但,但,張銘雁拿指腹摩挲著照片上那節肉乎的手臂。
那是種奇妙的,難以用語言描述的感受。
這是她的弟弟。
這個認知在張銘雁的腦海里兀地炸開,她的胸腔裂開細縫,滾出暖流,熨帖得她周身發暖。
這是素未謀面的,她的弟弟。
她還從沒見過他,但她知道,他一直都在那里。
她爸現下卻領著張陌生面孔,要擠掉那個位置。
張銘雁那年十七,依舊彭茂,依舊熾烈。
只不過是從一株天堂鳥,化作了一蓬火。蹲在馬路牙子上,張銘雁覷著眼看來往的汽車揚起焦色尾氣,她心下茫茫一片霧。她不想明白,她懶得明白,虛的,浮的,她就著瓶口灌了半瓶汽水。
她剛奪門出,吵得口干舌燥,身后的陶瓷瓶子碎了滿地的渣。
陶京,
陶京同她一塊蹲著。他剛浮完水,額發碎碎,短衫貼著皮肉,半張臉埋在手臂底下。
不是沒人來做過說客,打小看著張銘雁長大的阿姨叔叔來了一批又一批,他們快把門檻踩爛了。道理一大堆,統歸不過是她爸也年輕,早晚得再找個伴,你也大了,這又是何必。
張銘雁搓著玻璃瓶,怔愣著犯懵。
是她不懂嗎?是她想不明白嗎?
都不是。
她總歸還殘留著絲念想。
張銘雁的童年是彩色的,泛著貝類的光。
美得像場夢。
但夢終歸是夢。愈是像夢的現實,才愈發易碎。
1984年,橫亙劈裂下,劃開的是張銘雁人生的兩個階段。巷子口的紅綢子布永遠鮮亮,但掩在那之后的幾個月,記憶融軟得快要化掉。
那段日子,張銘雁過得很是糊涂。沒有誰會再來考究她的辮子是否對稱,白校服的領口又是否是潔整。連遲到,早退,似乎都成為了她的一項特權。
但她并不為此種特權而感到沾沾自喜。
張銘雁只覺惱怒。老師也好,同學也罷,甚至是來往的鄰里,她生理排斥著那些狀似無意掃來的眼神。
憐憫著,俯視著,探究著黏上她白色體操鞋上污漬的眼神。
家里總在吵,原來聲拔高了拉長了,嗓音就會破掉。聲嘶力竭,一切陌生得叫人害怕。
背著書包的張銘雁闔上門的動作飛快,她頰上燒了紅,羞的,恥的,恐的,駭的。不體面,她又只想把這份不體面藏進門板里。
聲音在某些情況下,會比色彩濃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