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踩踏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詩鼎小說網網m.gzstf.cn),接著再看更方便。
我以為余晨會帶愿望樹的吉他手,或者siren的主唱來吃飯,沒想到他帶了個我和薇薇安都不認識的人。吃火鍋的時候,薇薇安撞了撞我的胳膊,小聲和我說話:“他什么時候和siren里那個黃頭發的胖子分手了?這才過了兩三個月吧?”她表情認真,一副困惑的樣子,顯得很可愛。我笑了出來。我說:“兩三個月對他來說已經很長了,你還不知道他嗎?”
我好像沒寫過我和余晨是怎么認識的吧?我第一次見到他是在江郊公園。那是七八月份的晚上,公園里有一條夜市步行街,好多小商販在那里擺攤吆喝,也有好多人排隊丟沙包,撈金魚,套娃娃,熱熱鬧鬧的。路過打氣球攤的時候,我看到一個長頭發,穿皮衣,眼角紋著閃電圖案的人,我認出他是撒旦花園的鼓手林肯。當時他身邊還站著一個人,手上夾著香菸,和他有說有笑。后來我知道了,那個人就是余晨。
我走過去和林肯打招呼,林肯說我來得正好,他們兩個剛剛在打賭看誰打中的氣球更多,問我想給誰下注。我問林肯輸的人有什么懲罰,他說輸的人要在夜市關門后在公園表演一首歌。我看了看他,又看了看余晨,最后和他說,我肯定押你啊,我覺得你能贏。他聽了,朝余晨聳聳肩膀,笑了。
林肯原本的名字是林新喜,他爸爸起的,沒什么特殊含義,只是覺得這兩個字寓意很好。我們兩個的老家離月城很遠,和月城隔著一條江,兩座山,是南方的沿海城市,叫壽豐。我們在壽豐做了很久的鄰居。
林肯十歲那年,被父母送去補習班,往同學頭上丟紙團,扔飛鏢,碰巧被一個來接孩子的教練看上了,第二天就進了省隊練習射擊。他在那里練了兩年氣步槍,兩年氣手槍,還獲過幾次青少年射擊比賽的冠軍。但是沒過多久,他和省隊領導的兒子打架,把那個小孩打進醫院了。省隊開除他以后,他就一個人來了月城,在月城玩搖滾,組樂隊,不再參與任何射擊比賽,也不再關注射擊類的活動。聽到我的話,余晨還以為我是撒旦花園的粉絲,便笑著說,怪不得這么偏心呢,看來女孩兒都喜歡撒旦花園。我瞥了瞥林肯,看到他咬著嘴唇對我擠眼睛,就沒說什么。我沒說他叫林新喜,也沒說我們已經認識十多年了。
那天晚上,余晨果然輸了。到了十二點,夜市關門了,余晨不知道從哪里搬來一套音響設備,抓著麥克風,跑到一個光禿禿的坡上,踩著破舊的長椅,披著月光,唱了九寸釘的《closer》。林肯說余晨的嗓子是他聽過的嗓子里最好的一個,我問他那為什么不讓余晨加入撒旦花園做主唱,林肯搖搖頭,說那樣只會浪費他。
那一瞬間,我覺得他很愛余晨,就像父母愛自己的孩子那樣愛。我覺得他們應該在同一張床上睡過覺,卻沒真的上過床。
他們是那種天賦異稟的人。他們和斯普林斯汀一樣,一生下來就學會了如何在這個世界上奔跑。我很羨慕。我羨慕他們永遠清楚終點在哪里,也羨慕他們永遠有跑下去的體力。人生好長,真的好長,我大概只跑了一半,或者不到一半的路就決定放棄了。關于這一點,薇薇安從認識我的第一天就提到了。她說我很瘋狂,每次在臺下看我唱歌的時候,她都有一種不好的感覺。她覺得我隨時都會為了搖滾放棄一切,甚至放棄生命。我說這句話其實是個悖論,一個真正喜歡搖滾的人怎么可能放棄生命?一旦你決定一死了之,哪里還有機會再玩搖滾?去天堂玩給上帝看嗎?上帝能聽懂嗎?萬一上帝鄙視搖滾呢?
薇薇安聽了就笑,笑了很長時間才反駁我,說,那科特·柯本不喜歡搖滾嗎?伊恩·柯蒂斯也不喜歡搖滾嗎?還有克里斯·康奈爾,他們都不喜歡搖滾嗎?他們全都自殺了啊。她還補充了句,我覺得你們這些玩搖滾的人,或早或晚,總會毀滅自己的。
我搖頭,很確定地告訴她,至少我不會。她聽了,表情驚訝,問,為什么?我不想對她說謊,所以我說,因為有你在啊。我說,因為還有你站在我這邊。
我小時候,忘了是哪一年,在壽豐的一座教堂邊上鑽狗洞,來來回回,把衣服弄得很臟。一個穿黑袍的神父看到我,給了我一塊餅乾,告訴我不要鑽狗洞,要堂堂正正走大門。我解釋說,可是鑽狗洞很好玩啊。神父說,不對,狗有隻屬于狗的通道,人也有隻屬于人的通道。一個人走了狗的通道,如果被上帝看到了,上帝就會不開心。我不知道上帝是什么人,可能是一個我不認識的叔叔,可能是一個我認識的阿姨,也可能是我玩得很好的一個朋友。我并不關心上帝是誰,我只是不想讓別人不開心。但神父說的話讓我很害怕。
我害怕一旦我讓人不開心了,那個人就會像媽媽一樣拋下我,離開我。于是我問神父,那上帝怎么樣才會開心呢?神父說,你要站得直直的,穩穩的,然后好好走路,走門。還有一定要記住一件事,我們每個人在這一生中都會遇到一道窄門,那是上帝要我們擠也必須擠過去的門。等你穿過窄門后,上帝自然就開心了。
我點頭說,好,我知道了。
遇到薇薇安的第三年,我得到了一次在周邊城市巡演的機會。于是,我租了車,帶著樂隊成員和薇薇安一起去了壽豐,巡演的第一站。那天的演出很順利,樂隊里的所有成員都去酒吧開慶功宴了,只有我沒去。我揹著吉他,帶著薇薇安回到了我小時候住的地方。我敲了敲門,和想象中一樣,沒得到任何回應。我拉著薇薇安走了。我們下樓的時候,天已經很黑了,薇薇安說她有點餓,我提議去附近的超市買點吃的,放在車里。薇薇安說還要再買一打啤酒,車里的啤酒都喝光了。
我們買好東西,從超市出來的時候,竟然下雨了。往車走去的路上,薇薇安摸了摸口袋,這才發現車鑰匙不見了。我們只好一手提著啤酒,一手抓著薯片和麵包,在街上到處找躲雨的地方。雨下得越來越大,我們兩個越走越急,一輛載滿游客的旅游大巴從我們邊上飛馳過去,濺了我們一身水。我們愣在原地,轉頭對視一眼,突然都笑了。我們都站著,都用力笑,我笑得流眼淚了,她笑得停不下來。我看著薇薇安,她的樣子慢慢變了,變成了當年的那個神父。我看到神父又一次慢吞吞地蹲下來,輕輕拍我的腦袋,在我耳邊說:“你要努力進窄門?!?
不……怎么回事?為什么我又寫到這里來了?我明明有兩三個月沒見過余晨了,晚上吃火鍋的時候,我明明聽他說了不少近況,我本來……本來打算寫一寫他的。另外,我還想寫寫他帶來的那個貝斯手。余晨說他很會寫歌,也很會彈貝斯,出生在春安,最近幾年才來到月城。很奇怪,我沒去過北方,更沒去過春安,但我總覺得以前見過那個人。而且不是在巡演的途中,也不是月城的街上……我本來想回憶回憶關于他的線索,可薇薇安就像紙上的一個點,只要我打開這本日記,每一次,無論我在寫什么,話題最終總會落回她身上,繞著她,轉過一圈又一圈。也許我的思想是一個圓,而她呢,她就是這個圓的圓心。
凌晨三點,菸都抽完了。我該休息了。
還有一件事,百里香沒有以前好吃了,我們都不應該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