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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晨三歲的時候,半夜起床上廁所,第一次親眼目睹父母打架。母親的頭和臉都破了,父親抓著的啤酒瓶上全是血。四歲的冬天,母親帶了兩床被子離家出走。一個月后,父親開了運貨的卡車出門,在月河的橋洞下找到了母親。他記得母親剛回到家時,臉是發灰的黃色,身上帶著死人的氣味。
六歲的時候,余晨唯一的朋友王小樹離開月城,跟著父母去了廣東。秋天,余晨多了個弟弟,戶口本上也多了個名字,余岱。三個月后,余晨放學回家,老遠就聞到了單元樓前的血腥味。他望過去,發現母親趴在水泥地上,懷里抱著一個枕頭。他丟下自行車,擠進周圍看熱鬧的人群,發現那不是枕頭,是余岱。他記得他們的臉是藍色的。
又過了半年,余晨的父親在一次送貨時撞上263路公交車,當場死亡。電視上說卡車司機涉嫌酒駕,而貨運公司人去樓空,老闆早就人間蒸發。
那之后,余晨翹了半個月的課,附近的環衛工人發現他和流浪狗在街上搶垃圾,就打電話報了警。幾個警察把他接到警局,帶他洗了個澡,吃了頓食堂,最后把他送去了來陽路的“幸福小屋”。前臺的工作人員帶他看了教室,花園,會客室和活動室。他問工作人員這是什么地方,工作人員笑著回答他,這里是福利院,以后就是你的家了。余晨不明白福利院是什么意思,也不明白為什么福利院會成為他的家,但他只是個孩子,沒理由不相信大人說的話。他在活動室里走來走去,看到了彩色的蠟筆,彩色的積木,還有彩色的拼圖。他發現這里什么都是彩色的。活動室的墻上掛著一幅水彩畫,畫的是一群鴨子過河,水面上波光粼粼的,沒有一隻鴨子掉隊。工作人員指著領頭的鴨媽媽,說,這個呢,是在這里教課的老師,后面的這些小鴨子呢,就是你和其他小朋友,明白了嗎?余晨皺著眉嘀咕,我不是鴨子,我是人。當晚,工作人員從書架上拿了本《小王子》給他,他接過來,沒說話,只是一直盯著書架上的另一本書,《理想國》。沒多久,余晨長高了不少,不用踮腳就能夠到那本《理想國》了。他把書拿回房間里看,但是看不懂,只記得書的封面很舊,翻開就能看到角落里的一行鉛筆字:“上帝是sb”。
除了看不完的舊書,幸福小屋里還有一臺老式錄音機。余晨剛搬進來時,隔壁房間的大雷送了他一盤舊磁帶。磁帶上印著好多英文字母:black sabbath。那一陣,余晨整天無所事事,只知道坐在錄音機邊上聽磁帶。他聽完a面聽b面,聽完b面聽a面,很快就把磁帶播壞了,仍然一句英文都不會。于是,他提著錄音機去找大雷,大雷又給了他一盤磁帶。這回磁帶上印的是另一些字母:led zeppelin。
大雷被收養的時候是十一歲,收養他的是兩個從波士頓來月城度假的美國人。而余晨被收養的時候剛好過了十七歲,收養他的是個土生土長的月城人,一個住在同福路39號,每個禮拜三都去外國語小學教音樂的老師。男人來接余晨的那天是個晴天,太陽很大,氣溫很高,余晨帶走了大雷送他的幾盤磁帶,還有始終沒能讀完的《基督山伯爵》。
十八歲的冬天,養父中風去世,余晨再沒去過學校。他揹著養父的電吉他上了山,找到一座香火旺盛的寺廟,住下來,白吃白喝了一陣。下山后,他組過三次樂隊。第一支樂隊叫做一人一口,主唱是個留長發的胖子,熱衷美食,排練的間隙不是在吃零食,就是在點外賣。這支樂隊最后只維持了五個月,由于主唱被幾顆花生米噎死而解散。
余晨的第二支樂隊叫hunting,專門玩朋克搖滾。主唱水草,貝斯kk,鼓手吉野,鍵盤手花豹,吉他手有兩個,負責旋律的是余晨,另一個負責節奏的叫大衛。一年后,水草決定退出樂隊,回老家和女友結婚;沒過幾天,kk全家移民加拿大,音訊全無;緊接著,吉野考上了研究生,賣了架子鼓,買了去北京的車票。樂隊解散那天,花豹喝多了,抄起手邊的酒瓶就往地上砸,邊砸邊罵,操他媽的三個小畜生,畜生!大衛也喝多了,撲過去按住花豹,口齒不清地勸他,大家都是出來玩搖滾的,兄弟一場,人家想玩就玩,不想玩就不玩,你干嘛操人家的媽?他說完,隔壁桌的客人紛紛探出腦袋看熱鬧。余晨盯著濺到自己鞋上的一塊啤酒漬,沉默著吸菸,吸了很久。
hunting解散后,余晨白天躲在出租屋里睡覺,晚上就去酒吧一條街間逛,打發時間。余晨二十一歲時,第一次去紅彗星,正好撞到駐場樂隊的主唱因為頻頻走音被踢出了樂隊。酒吧打烊前,他試著和收拾舞臺的鍵盤手打招呼,結果那人上下打量他,撿起地上的話筒,說他長得不錯,還問他要不要來他們的樂隊做主唱。
后來余晨才搞明白,和他說話的鍵盤手就是紅彗星的老闆,別人都管他叫pa,paradise的pa。pa的樂隊還有兩個人,鼓手叫冊冊,吉他手叫小抓。余晨就這么糊里糊里糊涂地當了主唱,住進了pa給他們安排的集體宿舍。
沒過多久,pa覺得用鍵盤負責低音太麻煩,就又給樂隊招了個貝斯手。樂隊第一次排練,人到齊以后,pa提議用p開頭的英文單詞為樂隊起名,冊冊便脫口而出,pig!小抓立馬反駁,pig也太難聽了吧,為什么不叫playboy?余晨想了想,想到另一個詞,poison,但是沒說出口。過了片刻,pa問新來的貝斯手有什么意見,他低著頭,看向腳上的黑色皮靴,說,portrait。
余晨的第三支樂隊叫portrait,portrait只在紅彗星演出。整支樂隊就這么演到了第三年,寫了十幾首歌,出了兩張專輯,卻始終不溫不火,沒得到更好的演出機會。就在余晨決定退出樂隊的前一晚,不知道從哪里來了一伙流氓鬧事,他在臺上沒反應過來,被一把飛來的凳子直接砸中腦門,整個人摔在地上,眼前一片模糊。音樂很快就停了,樂隊里的其他人都衝下臺打架,嚇得客人一瞬間全跑了。人走光之后,pa重新開了燈,余晨捂著腦袋舒出一口氣。冊冊驚呼一聲,抓著鐘天慈的手腕嚷嚷:“我操!你手傷得這么重??以后還能彈貝斯嗎???”
小抓聽了,從吧檯后面找到一條毛巾給鐘天慈擦了擦血。pa看了看時間,用手機叫了輛滴滴,等車一來就把余晨和鐘天慈都塞進后排,囑咐司機:“師傅,麻煩你送他們去三院的急診,越快越好。”
車開了。余晨嬉皮笑臉,透過車窗朝pa揮了揮手。等車子離開pa的視線后,余晨立馬收起笑容,湊過去拍了拍駕駛座,說:“師傅,我們不去三院,換條路去蘇州路82號。”
他說完,鐘天慈的視線就從窗外收了回來,重新落在他臉上。余晨也靜下來,看他。兩個人互相看了老半天,鐘天慈才緩慢地開口:“我的手沒事,那不是我的血,不知道是誰的。”他注視著余晨,眼神充滿關切,“你流血了,不用去醫院嗎?”
余晨聳聳肩膀:“這點小傷不至于吧?找人處理一下就行了。”
鐘天慈仍看他,仍問:“不疼嗎?”
余晨笑著點上一支菸,用力吸了口,說:“反正疼不死人。”這時,一陣風吹進來,把車里的煙霧都吹散了,一點不剩。
余晨咬著菸說:“我三四歲的時候,我媽帶我去算命。算命的人說我八字不好,撞邪,還說我命短,最多隻能活到二十五歲,氣得我媽沒給錢,只給了他一巴掌。”他拿開香菸,笑笑,“我還以為被那個老頭說中了,操。”
鐘天慈接道:“你不會死的。”
余晨瞪了瞪眼睛:“這你也知道?”他笑著噴出一口煙,“算了吧,你只會彈貝斯,又不會算命。”
車子駛過一個沒有路燈的十字路口,一片樹影投到了余晨的手背上。鐘天慈伸手抓住了那片樹影,把余晨的手也弄得血淋淋,溼乎乎的。他垂下眼睛,看著余晨手上的黑色指甲油,說:“你死不了的。”他輕聲補充,“我們周圍沒有人會死。”
余晨用另一隻手夾著香菸,往窗外彈了彈菸灰:“怎么可能呢?世界上到處都是死人,月城到處都是死人。”說完,他沉默下來,扭頭望向路燈,嘴里緩慢地念叨:“死人,到處都是死人,到處都是……”他又笑起來,“我們下一首歌不如就寫這個,我想想叫什么……死人之歌?”
鐘天慈點點頭,不說話了。靜了片刻,他再度開口:“阿蘭不會再幫我們做下一張專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