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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會兒已經是上午十點左右,火紅陽光撒滿大地,河流兩面的山頂都是金紅色的一片,風景好看是好看,就是熱得人要命,就算山腳下的河流往上吹來一陣陣涼風,也還是熱得程英滿頭大汗。
程英走了兩個多小時后,實在熱得受不住,停在一處被人工開鑿出來的斜坡懸崖口子下,把郵包放在靠里崖壁的位置,人靠在郵包上,進行短暫的歇氣。
大黃也熱得不行,看她停下來了,就蹲坐在她的身邊,面向懸崖的方向,吹著涼風,張著嘴巴,吐著舌頭,吭哧吭哧地喘氣。
程英從斜挎包里拿出軍用水壺,擰開蓋子,咕嚕咕嚕一氣喝下半壺水,接著把郵包上,用一根繩子綁掛著的一個老舊陶瓷水杯取下來,將軍用水壺里剩下的半壺水都倒進杯子里,放在大黃的面前,“大黃,渴了吧,喝吧。”
這個陶瓷水杯只有巴掌大小,是程建同以前用過的陶瓷水杯,他每次跑郵都背在郵包上,口渴之時,遇到河流溪流,直接舀水來喝。
這樣雖然解了渴,但有兩個壞處。
一是程建同真正渴了的時候,不一定能走
到有溪流河水的地方舀水喝水,人一直處于饑渴的狀態中,身體很容易渴出毛病。
二是那些河水溪水雖然看起來清澈見底,喝起來也十分清甜,到底水沒被燒開過,里面有許多微生物、寄生蟲和看不見的螞蟥幼蟲存在,長期喝生水下去,身體難免不舒服,會出問題。
萬淑慧心疼程建同,在他上任郵遞員后沒多久,就給他買了一個軍用水壺,勸說著他背著裝有白開水的軍用水壺上路,他總不聽,嫌棄背軍用水壺麻煩。
后來上了年紀,他有次喝了山間的山泉水,一個沒注意,把一條螞蟥喝進了肚子里,身體不舒服了許久,人越來越瘦,送去醫院一檢查,螞蟥都是老大了,需要做手術把螞蟥取出來。
從那以后,他就再也不敢喝生水了,一直帶著軍用水壺,這個用來喝生水的陶瓷水盅,也沒落下,一直背在郵包上,拿給跟他一直跑郵的狗喝水。
水盅是程建同強烈要求程英一起背著的,除了拿來給大黃喝水用,還因為水盅掛在郵包上,程英每走一步,水盅就會撞擊在郵包上,發出一聲聲清脆的叮叮咚咚撞擊聲。
過路的路人,或者是村民,聽到這樣的聲音,就知道是郵遞員來了,能給她避免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大黃連跑半天的山路,自然渴了,程英給它倒好水,它低頭吭哧吭哧一陣喝水,將杯子里的水全都喝個干凈,沒往外撒出一滴水。
程英見狀,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它毛茸茸的腦袋,嘴里夸贊,“大黃你真是條乖狗狗,喝水沒有喝得到處都是,我爸把你教得真好。”
大黃跟所有狗類一樣,喜歡被認識的人撫摸,也能分辨人類的情緒。
它知道程英是在夸贊它,雖然聽不懂她在說什么,不過大黃十分高興。
它昂著頭顱,狗臉露出一副人性化的笑臉,圓圓的狗眼睛笑瞇著眼,蓬松的狗尾巴一直搖啊搖,任由程英撫摸著自己,一副好脾氣又溫馴的模樣。
程英摸了它一會兒,感覺歇息的差不多了,將大黃喝水用的水盅掛繩重新綁到郵包外面的手柄上,接著重新背起郵包,站起身來,拍了一下大黃壯實的后背說:“走,大黃,我們繼續送信去。”
“汪!”大黃叫了一聲,速度不緊不慢地率先往前走。
安靜的山道中,再次響起程英走路之時,搪瓷水盅撞擊在郵包上,發出來的叮叮咚咚不大不小的聲響。
這次一人一狗走了大概半個小時,走在前面的大黃忽然停住腳,沖著拐彎的山道,程英看不見的地方,一陣汪汪大叫。
“怎么了大黃?”程英不明所以,從斜挎背包中掏出軍匕握在手里,應對突發狀況。
大黃回頭看她一眼,轉頭繼續沖著前方“汪、汪、汪”地叫,這次叫得聲音,明顯沒有前面的聲音大。
程英看它的表情動作,不像是戒備要咬人的模樣,正疑惑它為什么這樣叫的時候,前面拐彎處,被一大塊凸起的山石擋住視線的地方,傳來一個中氣十足的男人喊聲:“老程,是你嗎?你來給我們村兒送信了啊?”
很快,一個身形干瘦,皮膚黝黑,留著一小撮八字胡的四十七八歲中年男子,出現在拐彎處的山道上。
他身后跟著兩名同樣黑黑瘦瘦的二十多歲年輕人,模樣長得跟他有些像,三個人,每個人手里都用繩子牽著一頭皮毛漆黑的山羊,看到程英背著綠色的郵包,三人都愣住了。
大黃在此刻沖著那三人搖了搖尾巴,顯然是認識他們的。
大黃認識的人,應該不是什么壞人。
程英放下心中的戒備,將手中的軍匕悄悄放進衣兜里,身體朝里面的崖壁靠了靠,在不足一米的狹窄山道,給對面的人和羊讓道,同時跟他們打招呼:“叔,你好,我是程建同的大閨女兒,我叫程英,我爸不做郵遞員了,他的工作由我來做,你們是涼風凹的么?以后你們村兒的郵件都由我來送。”
“你是老程的大閨女啊?我就說你看著眼熟,你是不是小的時候跟你爸送過信?那次你爸帶著你到我們家吃飯,你還跟我家臭小子打了一頓呢。”
中年漢子認出她是誰,笑著拉住手里蠢蠢欲動,想撞陌生人的黑山羊道:“我是你廣盛叔啊,我旁邊左邊這個就是跟你打架的二喜,右邊這個是當時勸架的大喜。他們比你大不了幾歲,當時你大嬸兒看大喜一直拉偏架,一直護著你,跟你爸說,讓你跟我家大喜定個娃娃親,你爸不答應,說你的婚事得由你媽做主,他做不了主。你也不樂意,直說讓你跟大喜定娃娃親,你非揍死大喜不可。”
第27章
郭廣盛這么一說, 他兩個兒子和程英都恍然大悟。
程英十一歲的時候,因為好奇程建同跑郵的工作,在那一年的夏季, 軟磨硬泡著程建同, 非要跟著他跑郵。
程建同執拗不過她,就帶著她跑了一次。
程英跟著程建同, 認識了他這條郵路上的許多人和村民,也見識過他跑郵有多么辛苦。
由于過去了九年, 再加上程英多活了一世,上輩子她人生中絕大部分的時間都在部隊的事業,還有跟魏牧成的愛恨糾纏上, 兒時發生的事情,其實她很多都忘記了,或者記憶模糊了。
如今聽郭廣盛這么一說, 程英想起來是有這么一回事,“原來是你啊廣盛叔,這時間過去的太久, 我一時沒認出您,想起您,還請您勿怪。”
她說著, 又向著高郭廣盛一個個頭, 都穿著白色短褂, 黑色長褲的兩個年輕人喊:“大喜哥, 二喜哥。”
大喜有些靦腆, 臉龐微紅的點點頭,聲如蚊吶喊了聲:“小英妹子,好久不見。”
二喜則咧開嘴, 露出一口白牙,滿臉笑容道:“小英妹子,我聽你爸說,你在部隊當女兵吶,好端端的,你怎么突然回來當郵遞員了?”
“這事兒說來話長,我爸出了事,他沒有兒子,我不得不回來主持公道......”程英將程建同身上發生的事情,簡短的跟郭二喜解釋了一遍。
二喜聽完,先是憤憤不平地臭罵了程純富一番,接著打量著程英道:“你現在頂替了程叔成為了郵遞員,以后你跑這條郵路,到了我們涼風凹村兒,你就去我家吃飯吧。有空咱們再像小時候那樣切磋切磋,看看你這個當過兵的人,身手有多厲害。”
程建同跑得這條郵路,每個歇腳的地方都有講究,歇得早,歇得頻繁,就容易錯過幾個村兒的飯點時間,到時候人家吃完午飯都下地干活去了,家里沒什么人在,他想在村子喝口熱茶,給錢吃口熱飯都不行,因此他早跟程英說了要在哪里歇腳,在哪個村里吃早飯。
程英五點鐘起床,到郵局拿到郵件以后開始送郵件,送完青曲鎮上和清水村的信,返回到鎮上,就是早上七點鐘左右。
接著她走三個小時的山路,來到矮門村村委停留送信,再在李柱子娘家短暫停留后,接著出發到現在,已經到了正午十二左右。
她得抓緊時間往前趕,務必在一點鐘以前趕到涼風凹,要錯過了這個時間,涼風凹的村民都下田地干活去了,她就只能吃自己帶得干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