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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女孩忿忿地看了她幾眼,她沒在意,反倒攔住她們。女孩到底年輕,被她一套就套出來,他是攝影師,來這里幾天了,要拍一組新年的組圖,昨天在江對面,今天在這邊。她們跟在他身邊久了,他勸她們早點回去,勸不聽,就只能由著她們。
那天晚上她在江邊站到半夜,吸完了半包煙。然后被經紀人大罵了一通塞進了車里。
陶斯淼是高傲的。她有高傲的資本。在遇到他之前的二十五年里,她有無數被人追的經驗,但追人的經歷卻是空白。風水輪流轉,她的生命里忽然闖進了一個陌生的男人,更要命的是,她不知道什么時候才能再見。
但幸運顯然還是眷顧她的。就在新年的第三天,她又見到了他。那晚,她受邀出席市藝術協會的十周年慶典,地址在市郊的山莊。她受不了慶典上的觥籌交錯,出去透氣,就看見一輛車開進不遠處的停車場,從車上下來兩個男人。一個西裝革履往宴廳去了,一個背著黑色的包,往山上走。
她緊張地忘了發出聲音,本能地跟著那瘦瘦高高的男人后面。他步子快,她穿著高跟鞋,提著裙擺拼命追。追到半山腰,他終于停下來:“你要跟到什么時候。”
聽見聲音,她確定是他了。
“你要去山頂?”她喘著氣,“干嘛?”
“拍照。”
“我也是。”
“我不拍人像。”
顯然,他也認出她了。
“你還記得我?”
“很難忘。”他的意思是第一次碰到這么難纏的女人,雖然他也不知道明明只見了兩次,卻覺得她很難纏。
而陶斯淼則是再一次感激他的父母給了她這副誘惑力十足的皮囊。男人都是視覺動物,所以美女總是有得天獨厚的優勢。
她依舊跟著他,終于到了山頂,卻沒想到冷氣把運動的熱量一下子刮走了。她為了風度,外面只是件小外套。
“你怎么不把衣服給我穿?”她質問這個英俊的男人,“男人還是紳士一點比較好。”
“你是自己跟上來的。”他開始選位置,“你冷,難道我不冷嗎?”
“你多大?”
“二十三。”他答得爽快。
比她還小兩歲。她縮了縮肩膀,懊惱地想,難怪這么不解風情。
她陶斯淼也真是夠了,一世英名毀在一個比自己小的大男孩身上。
她被冷風一激,打了個噴嚏,而后,身上卻一暖。抬眼看,這個大男孩到底還是把衣服給了他。她不自知地勾了勾唇角,孺子可教。
“你現在不冷了?”
他白她一眼,像聽了句廢話,轉身走向最高點。山并不高,從山腳上來不過七十多米,但足以俯瞰這座城市。因為沒被完全開發,所以沒有行車道,上山的人也相對少。
那天也不知道為什么,湊巧地,只有他們兩個人。
她看著他的背影,單薄的身子只套了件相對寬松的毛衣,因為沒戴圍巾,脖子露在外面。他以一種毅然的姿勢立在山頂,遠處是漆黑的夜,和整座城市的燈火。
像一個將軍。
她愣了半分鐘,終于找到了一個可以形容他的比喻。
一個只有二十三歲,卻讓她心甘情愿站在他背后的,年輕而潛力無限的將軍。
“你叫什么?”她問他。
“唐頌。”
“宋朝的宋?”
“歡樂頌的頌。”
“你就不問我叫什么嗎?”
“……”
“我叫陶斯淼。”
“……”
“我是彈鋼琴的。”